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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叶成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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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斜斜地就要坠落在极西的山脉后,青山的轮廓被清晰地勾勒而出。

连片的火烧云层层叠叠,色彩由西向东逐渐黯淡,如同一只彩笔在天幕上挥洒,却渐渐用尽了色彩,又如同女孩儿翩舞时翻动的百褶裙摆。

阳光透过云缝洒出来,落在黝黑的土壤上,便如同镀了一层金,落在枯黄的树冠上,又被渲染成庄严肃穆的圣辉。

鸡鸣狗吠,炊烟袅袅,已经依稀见闻了。

叶成无声地长舒了一口气,似乎要吐出这些日的疲倦。

碎石小路上,驴车的车轱辘发出咯咯的响动,倚靠在木板上的人影上下颠簸。

丰颂村就在前方了,叶成的心中有些灼热,却又不安。他按捺下腹中的饥饿,加快挥动驴鞭。

前几日在昱原城的郊外淋了一场雨,如今他的脑袋还隐隐发麻。他瞥了一眼驴子身侧的挂袋,枣子还新鲜,他一路上也没舍得吃几颗。

他扯了扯衣袍,严密地将长匣子遮实,怀抱于胸。

自己家终于出现在了眼前,叶成进了院门,停在驴棚边,翘起脑袋朝不远处的主屋看去,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他将驴车卸下,拉着驴子进了草棚。随即捧了几捆青草放进食槽,然后才将驴子绑在木桩上。

做完这些,叶成将手伸进胸襟,把长匣子藏在驴棚最后的干草下,又回到挂袋旁伸出了手。

可是他的动作倏然一滞,瞳孔极速缩小。他想抬手,可全身的力气都在飞速消逝,他一垂头,看见了自己喉中穿透的刃尖。

他用尽此生最后的一丝力气扭动脖颈,眼角艰难地瞥见了那个一袭黑袍的壮汉。

男人的脑袋笼罩在风帽下,借助夕阳的余晖,叶成看清了那张冷峻无情的脸。

人死前的思绪都是非常清晰的,叶成对他有一丝印象,那是前些日,站在当铺尽头那片阴影里的护卫。

黑袍男人用力抽出短剑,泪泪的血液顷刻间从那处狭小的刀缝里喷涌而出。

叶成瘫软了下去,他最后的目光停在驴棚后的干草堆上,手臂牵扯着驴背上的挂带,许多青枣滚落了出来。

黑袍男人跨过那具死不瞑目的尸体,在对方目光遗留的位置翻出了一道枯黑的长匣子。

他取出里面的匕首,置于黄昏的光晕中打量。刀鞘的做工异常精致,刻纹宛若在夕阳下蠕动。

他拔出匕身,深浅交错的墨黑色纹理攀附其上。入手很沉,和当铺主事说的一般无二。

但男人看得出这是一把价值不菲的匕首,先不论是否有实战价值,仅凭做工和材质,这便已是收藏的上上之品。

匕首上散发着亘古的冷寂,如同有魔性般使人久久无法挪开双眼。

他的身体内升起了一阵猛烈的嗜血感,与方才杀死叶成时的感觉不同,那是一种全新的,令人无法抗拒的渴望。

他浑身每一寸地方都在倾述着对鲜血的饥渴,身体里似乎有道声音催促他,立刻用这匕首划开活物的喉咙,然后畅饮鲜血。

他想起了与他一同劫船的几位兄弟,他们早已命丧黄泉。那几人在他落魄之际收留了他,他理应为他们报仇。

那些踪迹难寻的箭羽,很明显是冲他们而来的。

妻儿死于夏军之手,兄弟死于暗箭偷袭。唐殊的心境日渐堕入黑暗,他曾经是御帐带甲左统领,正四品之身,落草为寇已是莫大的耻辱。

无法守护妻儿,最后连兄弟也无法保护,他的体内本来就有一股杀人的欲望在窜动,此刻彻底被点燃了起来。

唐殊强忍那股嗜杀的欲望,将匕首归鞘,塞进怀中。

他掂了掂同样做工精美的长匣子,放弃了将它一同带走的念头。虽然这能卖个不错的价钱,但不太容易携带,而会因此留下他的踪迹,从而带来麻烦。

自从那日逃走后,他便顺着河流到了赤县,尽管潜入水中,箭簇依旧在他背肩处留下了一道不浅的伤口。

几番辗转,他到云享当铺做起了护卫。谁知没几日,那熟悉的木匣子便送上了门来。

云享当铺是连锁铺子,总行设在帝都,手段和途径都不是他能抗衡的。

他杀了那两个护卫,对方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但是当主事为了不走露匕首的风声,必定不敢大张旗鼓搜寻他。

唐殊心里这般盘算着,走出矮小的驴棚,朝不远处的房屋走去,脚步轻缓。他之所以一路跟踪叶成,而不是半路就杀了对方,就是寻到那声称自己是征彦之子的年轻人。

没能为妻儿报仇,他得为兄弟们报仇,否则心中难安。

唐殊试着推了推木屋的门,发现上了锁。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他抽出匕首轻轻一划,婴儿手指粗细的锁链应声落地,他审视刀刃,没有丝毫缺口。

他在屋内搜寻了一圈,看起来是两个人活动过的样子。

炊房的火坑上架着铁锅,底下还燃着尚未熄灭的火苗。他揭开锅盖,里面装着少许剩饭剩菜,只有一个人的量,似乎是为外头被他杀死的男人所留。

唐殊又搜寻了一圈,依旧找不到征彦之子存在的迹象,但是有五成把握对方在此,可他最终一无所获。

他重新回到木门边,再次环视屋内,或许五成的把握过于夸大了。

唐殊准备退出缺了一角的门槛,可就在他偏头的瞬间,眼角瞄到了一张黑乎乎的木板。

门旁是一座装米的大石缸,石缸与土墙之间有一定的间隙。他蹲下身,抽出石缸后的物品。那是一块厚重宽大的长木板,尺寸十分适合做门槛。

唐殊盯着它,半响之后才直起身,心中的把握提升至了九成。

如果辨识无误的话,那是一块舷板碎片。而破碎的船,前些日正好有一条。

……

丰颂村是个惬意的村子,人们的生活虽然不富裕却十分充实。尽管与诸夏离得极近,战争并未蔓延至此。

夏倾羽和叶依游逛的时候正值吃完晚饭的时辰,老人们躺在长椅上,尽管此时天气微凉,仍习惯性地捏着一把破旧的蒲扇。

慵懒的大黄狗蹲在摇椅侧边,扒拉着眼皮舐毛,无精打采地打量眼前走过的老马和两个年轻人。

“妮子,很俊的少年郎啊。”老人们在两人走过时高声打趣。

叶依没有反驳,只是红着脸加快了步伐。

夏倾羽看着这一幕幕,觉得与他想象中的生活有些相似,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还缺少了些什么。

丰颂村不大,其实也没有什么好逛的。今天并非赶集的日子,所以这个小村庄显得分外安详。

夏倾羽还在走神,叶依却扯着他朝家的方向而去。

“我觉我爹差不多也快回来了,就算你真的要走,今日天色已晚,你无论如何也得再留宿一夜。”叶依嘟哝道。

原来喊我来闲逛是为了消耗时间,夏倾羽洞穿了叶依的小心思。

“况且你依旧带伤,我希望你对自己的决定深思熟虑。”女孩又说到。

夏倾羽稍稍甩动肩部,“我觉得已经好多了,如果不是你一开始包扎错误,或许已经痊愈了。”

他轻轻嗤笑,打趣了女孩一下。

叶依白了他一眼,“如果不是我救你,你已经腐烂了,还谈何痊愈,真是不知好歹。”

“我受过更重的伤,这点小伤并不放在心上。”夏倾羽躲闪她的斜视,自顾说道。

他记得小时候练习长矛,右臂被赫连于击碎过,哪怕在偏西十二域医术最好的药灵修的治疗下,他依旧夹了几个月的木板。

因此他的右臂要比左臂长那么一两寸。

“我猜,你肯定是军武世家的公子哥,再不济也是一个武灵修的弟子。虽然我并没有见识过你的武艺,但你手上的茧子一看就不是干农活磨出来的。

再加上你把白糖当作盐兑水喝,一看便知道是生在富贵人家。”

“白糖和盐长相一样,如何分辨?”夏倾羽并没有解释,只是对叶依始终揪着他这几日唯一犯过的错误十分不满。

“只有你才分辨不出来,白糖颗粒大,多为方形,食盐是圆润的小颗粒,光泽也不一样。”叶依笑着打趣,徒然话锋一转,神情变得好奇起来。

“你是不是在什么夺嫡之争中失败了,或者是背叛师门,又或者身怀秘宝惹人眼红才被追杀的?”

“不过我发现你的时候,你身上除了衣物倒是什么都不剩了,秘宝想必也被人夺了去。”

叶依说着,一脸惋惜,眼中的金光一闪而没。

夏倾羽看着女孩说得煞有其事的样子,莫名好笑,“你怕是说书人的故事听多了。”

女孩想争辩,但眼看自家屋子已经出现在面前了。夏倾羽跨前一步推开院门,趁机结束了话题。

叶依跟在马后,进了院子。

夏倾羽牵着马朝驴棚走去,在叶依父亲还没回来之前,驴棚一直是这匹老马的住所。

但这次他见到了驴棚里有一匹灰驴。

“爹爹回来了!”叶依也瞧见了驴子,她欣喜地喊了一句,转身就朝屋子里跑去。

此时她又忘记了夏倾羽是带伤的人,也不帮他挪开沉重的隔板。

夏倾羽越过老马,单手掀起了隔板。

可他的动作忽然一滞,手上脱力,隔板轰然砸落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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