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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章 后院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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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字头上一把刀,一直以来,格达尔罕这个强盗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在今天才算是知道了,这么多年,自己征伐无数,每一次都是享受女人带来的妙不可言,可是今天,丽达,这个桑达部落最高贵的花朵,莫鞑额妻子,带来的却不一样,既带来征服者的成就感,也带来了一把无形的刀。

这些哥达部落的士兵在为头领呐喊助威,当然了更多的士兵去做男人都爱做的事情,只不过没有一个人会认为一向骁勇善战的格达尔罕会在一个小孩子面前折戟沉沙。或许,真的是色字头上一把刀,这一群干了坏事的强盗,或许是最后一次干坏事了,因为天空即将出现一把屠刀,足以将这些恶魔全部杀死。

阿纳尔虽然激战很久,早就精疲力竭,可是为了族人,他必须苦苦支撑,必须击败对手。为了更好的节约体力,这个少年更多的是选择防守。

最好额进攻就是防守,只要防守密不透风,不给敌人可乘之机,在对手进攻出现漏洞的时候,一击即中,彻底结果对方的性命,这或许是最好的战术。阿纳尔这次就是选择防守来节约体力,毕竟体力消耗太大了,格达尔罕这个对手又这么强劲,短时间是很难分出输赢的,节约体力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最好的防守是进攻,被丽达掏空身子的格达尔罕显然不适合打持久战,他需要速战速决,于是在进攻的时候,不断地加快速度。

开山斧上有一根长达七尺的斧柄,适合远距离进攻,每一次冲击的力量都非常大,只不过这种兵器最好还是骑战,而不是不战,因为不骑马,只拿着开山斧,在进攻中力量消耗太快。

狼牙棒是短兵器,在对阵开山斧的时候,明显吃亏。不过阿纳尔也看出来了对方的问题所在,那就是不持久,不管怎么说,都要杀死这个混蛋,

换兵器,为了更好的节约体力,阿纳尔还是换回了长刀,来迎战格达尔罕。

如果可以选择,格达尔罕今后再也不会出战的时候。去碰女人了,今天不仅双腿发沉,而且还有点头晕眼花,整个人晃晃悠悠的,状态很差。

趁你病,要你的命!

在看到格达尔罕的步履有点凌乱的时候,阿纳尔就知道机会来了,这个机会一旦失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知道不管输赢,自己都不可能活下去的,于是就有了和格达尔罕同归于尽额念头。

一直进攻之中的格达尔罕显然不适合和阿纳尔对决,不过眼见少年的招数出现明显破绽的时候,他就决定杀死对方。等杀死了这个少年之后,再去征服丽达。

不知道是对丽达迷恋,还是报复仇人上瘾,反正格达尔罕满脑子都是杀死少年之后,如何去征服丽达。

“力劈华山。”

开山斧从上而下砍了下来。

阿纳尔明明是可以躲开的,可是他却只是稍扭动了一下脖子,啪,开山斧砍断了左肩的肩胛骨,左胳膊被砍落,鲜血喷出。

剧痛的阿纳尔险些昏死过去,就在这一刻他手中的长刀就投掷了出去,不偏不倚刺中格达尔罕额胸口,一击毙命,绝杀。

眼见头领被杀,哥达部落的强盗们就冲杀了过来要给格达尔罕报仇雪恨。

血战,在这一刻,唯有血战。

血战,究竟是谁赢,谁输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莫鞑部落能战的人越来越少,已经不可能发生逆袭除非,除非出现奇迹。

桑德的两万大军的出现就是奇迹,本来应该是半个时辰才能够过来的,可是桑德为了节约时间,竟然选择了从达斡尔部落的地盘穿插进来,没有想到对方竟然采取了默许态度。

桑德无暇顾及为什么达斡尔部落会允许自己同行,唯一知道的是把哥达部落的士兵赶尽杀绝,才是唯一的使命,至于其他的无暇顾及。

当两万桑达部落的大军出现的时候,哥达部落的强盗就知道噩梦来袭,跑显然是不现实的,

现在剩下的唯有血战到最后。

这一战,几乎呈现一边倒的趋势,哥达部落的强盗被杀戮,只是时间问题,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一刻,这个世界上是不会出现奇迹的。

哥达部落的强盗会被屠戮,可惜这一幕阿纳尔是看不见了,再有杀死了十几个敌人之后,他整个人因为失血过多,最终闭上了双眼。

一整天的杀戮到天色发暗的时候才告一段落,哥达部落的一万勇士被全歼。

哥达部落的士兵被全歼,不过这并不是莫鞑部落的胜利,因为他们额部落被彻底摧毁了。

真的是前面驱狼,后面来虎,可恶的桑德手下开始烧杀抢掠,彻底毁灭了莫鞑部落。

两支军队,三个战场,第一个战场由于桑达部落的参战,而提前告一段落,最终毁灭,而可是另外两个战场,却没有那么容易决胜负,注定都是最残酷的血战,短时间只有血战,没有输赢。

未谋胜,先言败这就是斛律光,他知道莫鞑的野狼军团并不好对付,所以也没有想过能够轻而易举地击败对手,而是采取谋略。彻底击败莫鞑。

在从哥达部落借兵去袭击莫鞑老巢时候,斛律光也想到了对方可能会袭击自己的后发给,于是就做好了精密的部署,早早的部落就进入了战备状态,巡逻哨都推到营寨前三十里了,可以说压根就不给偷袭的机会。

一千骑兵分成五队,每一队有两百士兵,在百夫长的带领下,展开最严密的巡逻,哎避免被偷袭。五队骑兵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有一队发现了敌人,其他四队会第一时间做出来反应,绝对不会像莫鞑部落那样稀里糊涂地就被团灭了,这点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桑德鲁是一个自大而又狂妄之人,这次出征,他压根就没有当回事,不管斛律光多么厉害,军队几乎都被带走了,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翻天呢?

三万大军浩浩荡荡就出发了,保持着进攻的队形前进,很显然桑德鲁的作战意图很明确,那就是一鼓作气拿下对手,压根不需要什么战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没有卵用的。

巡逻的骑兵看到漫山遍野的敌人杀来了,这个时候,就第一时间预警,并且准备战斗,给后面的士兵准备憨豆赢得时间。

在三万大军的面前,这点士兵有什么卵用。出击的桑达部落勇士,压根没有把对方当回事,并没有排除军队将其消灭,而是继续保持队行前进。

不当回事,不代表没有出手。

弓箭,随着零头的千夫长一声令下,万箭齐发。

密密麻麻的飞箭就像是蝗虫一样,铺天盖地地朝地斛律部落的骑兵射去。

抵挡压根是不可能的,再硬冲只能全军覆没,压根无法阻挡敌人进攻的速度,在这种情况下,斛律部落的骑兵开始快速撤退。

尽管快速撤退,可最终一千轻骑兵回到部落不足三分之一,大部分都被射杀。

斛律部落是草原上唯一有防守,有守城器械的部落,这和斛律光崇尚汉文化,熟读《孙子兵法》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了,也只是一些简易的防守,比如有拒马桩,鹿角,有栏杆,有绊马索,有箭楼等等。可毕竟是草原上,没有城墙,这就注定了防御力很一般。可是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斛律部落是严阵以待,他们人数吃亏,压根不可能打得过对方。

斛律光的弟弟斛律昂没有想到敌人会这么多,这样下去,百分之百守不住,他急忙派兵去救援,希望哥哥可以派兵回援。

莫鞑的驻地距离主战场崮山口将近两百里,回援百分之百不现实,可是斛律驻地距离崮山口只有五六十里的距离,回援是很现实的。

斛律昂坚信只要是能够坚持两个时辰,援军一定会到的。他在积极备战,没有打算出击,而是采取严防死守,和对方对射,究竟谁输谁赢,看运气吧。

桑德鲁并不认为这些建议的军事工事有什么卵用,他下令将整个部落团团包围,然后下令射箭。

不管防守再严密,人数缺少是不争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双方展开了对射。

密密麻麻的飞箭满天飞,双方都不断地有士兵被射中,看上去气势磅礴,可实际上这种对射伤亡率是最低的,远远赶不上近距离厮杀。

桑德部落的勇士在人数上占据绝地的优势,他们一边射箭,一边快速地超前推进,骑兵,这就是骑兵最强大的对方,就像是秋风扫落叶一样,一阵风杀过来,很难阻挡,

骑射是草原骑兵最大的优势,远远的就可以发起进攻,一边骑马,一边射箭,这骑射之术远远超过中原骑兵,这就是为什么每次骑兵对决的时候,都是草原骑兵获胜的原因所在。

差距,很难逾越的,只不过今天交战的双方都是草原勇士,不存在谁家的骑射知数更加精良。况且,进攻的一方是骑射,防守的一方是步射。

在战争中,除去地理因素之外,没有绝对的恒强,也没有绝对的恒弱。斛律部落的勇士躲在部落的防御工事里面抵抗敌人的进攻,的确是沾光,可是,也就失去了骑兵的机动性,不能够除去主动和对方厮杀,只能被动地挨打,这就是过分依赖防御工事的致命短板。

斛律昂有点照本宣科,并不会活学活用,如果是斛律光在的话,一定会在严防死守的基础上,派一支骑兵突围出去,和敌人纠缠到一起,打乱敌人的整体阵型,可惜,斛律光不在。

如果双方兵力旗鼓相当的话,斛律昂的选择也没有错,可是双方人数差距太大,这种被动挨打的战术,最终是死路一条。

桑德鲁不需要战术,仰仗着兵马众多,不断地进攻,进攻,要用强大的骑兵冲垮对方的防御。

在绝对的兵力面前,防守被攻克只是时间问题,在斛律昂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桑达部落的勇士已经冲杀过来了,无奈之下,他执好下令骑兵仓促迎战。

防御工事终于被撕开,双方在激烈的对射半个时辰之后,终于正面发生撞击,血战拉开序幕。

斛律部落是草木皆兵,小孩,女人,老人都上战场厮杀,因为他们知道战败是什么后果,所以宁可战死,也不屈服。血战的时候,双方混战,一时间也看不出来输赢。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伤亡在逐渐加大,不错,桑达部落人数占据绝对优势,可是面临这支草木皆兵的敌人,一时间也很难获得全面的胜利。

桑达鲁是一个极其残忍之人,他的率领下,桑达部落的勇士极其残忍的杀戮,只不过,胜利的曙光只是出现了很短的时间,紧跟着就被死亡阴影笼罩。

原来,一直两万人的强大骑兵终于出现了,这是纳龙从丽达哪里骗走的两万骑兵,他不是来帮助桑达鲁的,而是杀戮这支桑达部落骑兵的。

在斛律部落阵地激战正酣的时候,在草原上战斗力最彪悍的野狼骑士团终于参战了,他们像洪水猛兽一般冲杀了过来。

差距,这差距太悬殊了,在野狼骑士团面前,任何草原骑兵都无法抵抗,尤其是在这种状态下,桑达部落的勇士已经激战了一个多时辰,在这个时候,野狼兵团的出征,对于他们来说就噩梦,既然是噩梦来袭,那不用说,兵败只是时间问题。

桑达鲁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他不用知道了,因为脑袋被纳龙摘走了。

纳龙的任务就是摘桃子,他是一个叛徒,主动投靠大唐天子,愿意为大唐天子横扫柔然,这个家伙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很容易满足,背叛莫鞑顺理成章,因为他想得到丽达。

色字头上一把刀,莫鞑是为了和桑达部落联盟才应娶丽达的,可是他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丽达和纳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以说横刀夺爱,是这次噩梦来袭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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