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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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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你没去参加我同学的婚礼,真是可惜。”田苗往嘴里塞了一口馒头。

昨天的婚礼真得很隆重,算得上视听盛宴,孟凌霄没去,真是错过了一场好戏。

“怎么啦?”孟凌霄瞅着她,心想,都想带我去参加婚礼了,是不是想把我介绍给好朋友们?想着,心里就一阵开心。

田苗神秘兮兮的看着他:“我一个室友,嫁给了另一个室友的小叔,怎么样,够劲爆吧?”

在田苗这个简简单单的人生里,还真没谁的感情,比柳慧乔的更能吸引眼球了。

孟凌霄还没说话,林清月和孟繁海就心有灵犀般异口同声道“什么?”

田苗笑得合不拢嘴:“哈哈哈,看把您二位吓的。”

她就知道,他俩肯定是这种反应。

林清月真是被吓住了,忙问:“你室友的小叔,多大年龄了?”

田苗嘴角微翘,“妈,我就知道你会关心这个问题,没多大,40。”

唐暮锦看起来那么年轻,年龄怎么会是问题呢?除非看上去就一副大叔相,不爱健身不爱打扮,邋里邋遢、满身赘肉,那才会有年龄的问题。

林清月对田苗认为40岁不算大的观念感到惊奇,“40你都不嫌大?只比我小4岁!”

田苗声音爽朗的笑着,“那是您老结婚太早,积极的为国家生孩子,付出青春!”

这句话真没错,田苗就是这么觉得的,自己都25岁了,母亲才44岁,这可不就是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大好时光,放弃了娱乐和休闲,为国家做大贡献,为人类做大贡献,繁衍人类的后代吗?

现在好多人结婚了都过好几年才生孩子,为的就是不要让孩子太早进入自己的生活,打扰自己幸福的生活。哪儿有母亲这么自觉的人啊,当年一结婚,就马上怀孕生子。

林清月又开口:“那你同学多大?”

田苗笑得开心,“我同学,自然是跟我一样大咯,91年的。”

孟繁海挑了挑单边的眉毛,“你室友的小叔,可真是走了桃花运了。”

林清月看着她,“咋了?你后悔了?早知道不娶我了,娶个90后?”

孟繁海赶紧将唇角勾起,“我哪儿敢后悔啊,就算敢,我也绝不后悔,毕竟我比40岁,还是大了好几岁的,我都快50了,父女恋,我可尝试不了。”

孟凌霄凑上去,“爸,您能尝试得了,您的腰,也尝试不了啊!”

孟繁海一副生气的样子,“你这个熊孩子,说什么呢?我腰好得很!”说着,还别有深意的看了林清月一眼。

林清月立刻撇开头,“别老不正经!”

看着他们几个人打打闹闹的,田苗觉得特别有趣。

她的嘴角噙着一抹笑,“不过,我室友的小叔长得挺帅。”

林清月摇了摇头,“苗苗,我看你如果再不恋爱,到了30岁,也只能嫁个40的。”

田苗不以为意,“妈,您放心吧,我离30岁,还有5年,不急不急。”

她就知道,说了柳慧乔的事儿,母亲一定会扯到她找对象的事儿上,但是,她实在憋不住的想说。

林清月纠正她:“你离30岁还有4年半。”

田苗扁嘴,“别算那么清楚嘛。”

随着时间的流逝,田苗越来越害怕有人向她提醒她的年龄了。30岁虽然仍旧年轻,但已经没有20岁听起来那么青春洋溢了。

林清月一脸严肃:“能不算的清楚吗?你同学就是前车之鉴!”

田苗觉得母亲真是在小题大做,“怎么能算得上是前车之鉴呢?人家很幸福的!老公又帅又体贴,而且,家里很有钱的。昨天婚礼场地的地上,铺满了玫瑰花!那得多少钱啊,想想就肉疼。”

孟凌霄给田苗夹了一块肉,“不用肉疼,反正以后你结婚,也不是你出婚礼的钱。”

田苗将肉放进嘴里,“怎么能不心疼呢?我老公的钱也是我的啊。”

孟凌霄狭长的眼睛里划过一丝笑,“哟哟哟,挺会为未来老公着想的,也不知道,谁家的儿子,有这个福气,娶你这么好的媳妇儿啊?要不然,咱们干脆内部消化一下算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孟繁海瞪着孟凌霄:“又没个正形儿。”

孟凌霄的脸上带着愉悦的表情:“咋了咋了?我就想收一下这个肥水。”

田苗冷眼看他:“肥水?怎么听起来这么奇怪,叫我瘦水。”

孟凌霄忍不住噗嗤一笑:“你咋这么逗?”

田苗侧脸看他:“咋逗?”

孟凌霄亲昵的冲着他:“反正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很逗。”

田苗晃了晃脑袋,“切……”心里却是甜甜的。

……

又是新一天的下班时间。

电脑右下角的时间一变成18点,他就马上关了电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起了身,穿起外套,拎了电脑包,向办公室外面走去。

按时下班,才能按时回家,见到他最想见的人。

进了电梯,他感受到身边几个女孩子的目光,纷纷停留在了他的身上。叮,电梯门打开了,他让她们几个人先出了电梯,自己最后出去,可是,她们的目光,仍回头看向他。

如此帅气的男人,总会轻易引起女人的注意。

孟凌霄已经在这家证券研究所工作了三年了,可是,这些女人,还是喜欢盯着他看。

孟凌霄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疏离,作为卖方研究员,即便是与买方沟通时,他也仅仅保持恰到好处的微笑,一分也不肯多给。

高贵帅气的单身贵族,这是大家对孟凌霄的印象。

经过楼下咖啡厅的时候,他特意走快了几步。因为,昨天和前天,都有一个女孩子,在他经过咖啡厅的时候,打开咖啡厅的门,走在他的身后。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巧合,但他可不想跟任何除了田苗以外的女人有瓜葛。

可是,毫无意外的,他又听到了咖啡厅门上挂着的铃铛的响声。

他前27年的感情,白得像一张纸,因此,面对喜欢他、他却不喜欢的女人,他无法应对。

那个女人走在他的斜后方,他的余光,正好可以触及她。

只见她手持一杯咖啡,背着精致的包,身着黑色外套。她喜欢黑色,连续三天,都穿着黑色的衣服。

孟凌霄不禁又加快了脚步。

可身后那个女孩子,居然跑了几步,跟上他,“孟凌霄!”她叫住了她。

“嗯?”孟凌霄神情淡漠的看着她,“我认识你吗?”

“不认识。”女孩诚实地答道。

“那你叫住我,有事吗?”孟凌霄的大长腿使得他走路走得很快,即使不刻意与女孩拉开距离,他俩的距离,还是拉开了。

“我喜欢你,能给我个机会吗?”孟凌霄没想到,女孩居然如此直接。

“不能。”孟凌霄直白的回答。给她个机会,怎么可能呢?“我有女朋友了。”

说完,孟凌霄头也不回的走了。

都怪他三天都没找到地下停车位,只能把车停在外面的停车场,不然,就不会遇见这个女人了。

这样的女人,他每年都会遇见,因此见怪不怪,管她是谁,管她有什么故事,他一概无所谓。

明天还是别来研究所了,去自己的公司吧。他想。

于是,第二天,他去了自己的公司。在这里,他的职务仅仅是客户经理及股东而已,谁也不知道,他是这家公司实际上的拥有者。

“城武市那边的项目已经启动了,孟总,您什么时候抽空过去一趟?”莫小河问他。

莫小河的职务是客户副经理,实际上是孟凌霄的秘书,他平时每天都在公司,听孟凌霄指挥工作。

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孟凌霄的好朋友,只是挂个名罢了,除了开年会,平时从来不来公司,公司印章放在总裁秘书那里,各种需要总裁审批的流程,都是由孟凌霄在OA系统上完成的。

“月底我就过去。”

“好的,等下我就去安排……”

莫小河看着孟凌霄专注的看着手机,也将视线扫过去,看见孟凌霄居然在看一个女人的照片。

孟总,是喜欢上那个女人了?

这可能吗?

莫小河比孟凌霄还大三岁,孟凌霄上学的时候,就创办了这家公司,莫小河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这里。

看着孟凌霄从读书到工作,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上过心。

这次……

害怕被孟凌霄看见自己的眼神,莫小河连忙将视线收回到自己的笔记本上。

“跟财务说,这个月的财务报表一出来,赶紧发董事长邮箱。”

董事长邮箱是孟凌霄注册的,虽然不是用他自己的名义。

“是。”

“要在网页上打广告的新文案,也叫设计部和企划部早点发我看看,早点做完。”

“好的。”

“上次那笔应收账款,回款了吗?”

“对方说快了。”

“那再催催吧。”

一整天,孟凌霄都在用各种工作麻痹自己的头脑,内心的想法越来越不受自己的控制了,他只想跟田苗早点恋爱,早点结婚,不想再拖着,尤其不想再在莫名其妙的女人向他表白时,假装自己有女朋友了。他想真的有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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