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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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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那少年漫进浴桶里, 长发解开约束垂在肩胛骨后,肤色挺白,微微发出莹润的光泽, 眸子似夜一般深邃, 那苍白的唇在水汽弥漫下微微有了点血色……那清瘦的手托着一捧书卷。

萧恒礼貌地避开了。

直到小半时辰云桑沐浴出来后, 浴桶被抬了出去,他才重新进来。

因刚刚沐浴, 云桑头发依然披垂着, 重新穿上那身白色亵衣和外袍, 全身透出一股仿佛浑然天成的草木药香。

躺在榻上,两人一夜无话, 萧恒倒是注意到,这少年一直在看书, 直到对方弟弟在外头喊了一声, 探头探脑道:“桑哥你睡了吗,有没有在偷偷看书?”

少年才冷淡地应了一声,把书本阖上, 同时眼睛闭起, 一会儿就睡了。对方的呼吸声很轻, 萧恒初来乍到又跟人同床, 本该彻夜未眠的, 渐渐也闭上了眼睛。

云桑说留人几天,可还没两天, 云家老太太就受不了了, 没别的, 云娇娇捡回来的这个男人身材高大魁梧, 但也特别能吃。

一张八仙桌摆在堂屋里, 上面放了一大盆米饭、红薯还有几碗大白粥,旁边是咸菜,用来配饭的。唯一一盘荤食就是小炒肉,是老太太特地放在云桑面前的,就是方便乖孙子读书辛苦、最近生病好好补充营养。

其他人也可以夹,但是大头是大孙子的,全家都默认的。

结果孙女就跟忘了这件事似的,拼命地拿起筷子夹肉,一直给那个男人碗里夹,还温声软语道:“你多吃点。”

稍微一夹,半盘子的小肉没了,大孙子的筷子每次刚欲触碰,孙女儿就跟脑门长了眼睛似的,立即把那块肉夹给男人。

全家人为此面面相觑,一个女儿家还没嫁出去胳膊倒先往外拐了,如果是夹给小孙子云清也就罢了,竟然夹给一个外人。那个外人还贼能吃,呼噜完一盆米饭后,还把一盆稀粥给呼噜没了。

老太太气得想打掉她筷子,但想想忍了,生怕孙子没吃饱,私底下去烫了几颗水煮蛋,准备留两颗给大孙子,一颗给小孙子,用碗好好盖着呢。

结果一转眼,碗掀开,蛋没了。

农家大院里,孙女云娇娇正给人剥蛋,还问人好不好吃。男人点头,一口一个。

老太太差点没心痛死,自己舍不得吃,就想留给孙子们补点身体,结果全被外人霍霍没了。她想回点本,便喊男人去干点活,不拘是喂猪喂鸡还是扫扫地,结果云娇娇都抢着干,夺走男人手中的扫帚,脸上还皱眉道:“奶奶你怎么能这样呢,人家都失忆了,身体还没好,你就让人家干活!如果消息传出去,你让别人怎么想我们云家?”

这男人这么能吃,看上去又有力气,她怎么不能喊人干活了,难不成他们收留人,是收留一个吃白饭的啊?

于是老太太对云娇娇很不满,一个女儿家如此不矜持,拿兄弟的东西去补贴外人,连活儿都抢着帮男人干。

她就希望大孙子赶紧把这个男人送走,咱家养不起一个闲人。

萧恒也不迟钝,他能察觉出,云娇娇对他很好,凡事都想着他,好吃的譬如肉和鸡蛋都留给他,连活儿也不让他沾手,对他很是殷勤,仿佛两人身份颠倒,他才是云娇娇的救命恩人。

可这份吃食是从她兄弟面前扣下来的,云娇娇的所作所为,对他好得过分,但无疑也是把他架在火堆上烤,激化了他和云家人的矛盾。

萧恒才结束流浪,没吃两顿饱饭,云家人现在迫不及待就想把他送走了。

萧恒也不止一次看到云家老太太打开米缸盖子,抱怨他能吃,抱怨孙女上次摔一跤把自己跌傻了,家里不是多富裕还留一个吃白饭的。

二房婶子也搞不懂女儿在想什么,农活之余就找女儿谈心,结果就换来女儿一句:“我不知他的身份,也对他没什么所图,他那么可怜,我对他好一点怎么了?”继而又冷笑道:“兄长经常能吃鸡蛋,少吃几顿难不成抱怨上了,让您来出头?娘亲啊你要想想,清儿才是你的亲生骨肉,云桑是大房的儿子,跟我们的关系看似近,实则隔了一层,你该多为清儿的未来好好考虑才是。”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桑儿是你亲堂哥,什么隔了一层两层的。”二房婶子觉得女儿是真的变了,变得有主意还会挑拨家里人关系了,就算女儿说得对,她该为清儿好好考虑。

可女儿娇娇克扣的也不止云桑一人的鸡蛋,她连自己亲弟弟云清的鸡蛋也扣下了,他们这些大人也就罢了,这两个孩子都在长身体,女儿拿鸡蛋借花献佛拿去给旁人,一个五大三粗的山野村夫身体那般壮实哪里需要补,何苦对他那么好,偏女儿还说没有什么所图。

仔细掰扯清楚会发现,女儿纯属是给自己补贴外人找一个借口而已,她八成是馋这个男人的身子。二房婶子抱怨连连,另一边云桑身体好全了,走出门看到云清正趴在地上往鸡窝里摸索,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做什么?”

“桑哥我在给阿花掏蛋。”云清顶着满头稻草屑,爬了起来,他小手被啄了好几下,阿花就是云家养的一只芦花鸡,春夏秋三季经常产蛋,一般掏蛋的活儿都是他在干。

云清撅起嘴,很不高兴地抱怨道:“可我这些天一个鸡蛋都没摸到,都被阿姐摸走了。我好几天没吃到蛋了。”

云桑摸了摸他的脑门,他身体这些天正好痊愈了,可以去镇上一趟,他把男人给带上了。

付了十文钱给车夫,让对方帮忙载两人去镇上。这个车程要半个多时辰,云桑体弱,才坐没多久就有些累了,稍微咳了几声。

萧恒道:“你的身体太弱了,应该勤加锻炼。”他潜意识里觉得,如果他手头有像少年这样弱不禁风的兵,他一个人可以打十个。

少年也许是有些才华,也勤奋刻苦的,但可惜这身体就像破了的锣鼓,手腕也细得仿佛稍微一折就断,这样子上了考场也是会被人抬出来的命。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对云家人初步了解,云桑身上背了太多家人的期望,一旦他倒下了,云家的气也就散了。

云桑也不反驳,他私下也有要开始锻炼体魄的想法。他总觉得自己应该很强,他手里不应该是提笔的,而应该是握剑的,可惜灵魂似是被病弱的体质束缚,无法发挥出潜力。

他到镇上的官府,在公告栏前停驻了一番,注意到他在看江洋大盗和贼匪首领的通缉令,萧恒皱起了眉头:“我不会在上边!”少年把他当成了什么人。

“我知道。”云桑淡淡地说了一声,提步就走。他只是看了一眼那些赏金,心中微动了而已。

他素来过目不忘,早已把这些通缉令上的画像刻在脑子里。

云桑前往衙门报案,问最近有没有那户人家来报人口失踪,他把萧恒的相貌、体格和身高一一都说了,果不其然得到了否定答案。

镇上失踪案少见,走丢的也多是孩童、妇女和老人。清远县到底太小了,不过是楚州郡下面的一个小县城,谁也不能保证萧恒会不会是另一个镇辗转流浪过来的人。

但云桑还是花了几文钱,在衙门里留了个底,他对衙役道:“若有人来寻这名男子,让对方直接到山溪村云家来寻便是。”

至于家人能不能找来,可能要看天命了。找来之前,萧恒又该何去何从,看来也别无选择,只能暂且留在云家了。

在走向市集的路上。

云桑想了想,还是说出自己的分析:“听你口音,你应该是北地人,可能还是京城口音。我无法把你送去,待我考上举人,我便会去京城赶考,最迟不过明年二月,到时候会一同把你带上。”

哪怕云家目前连去京城的路费都掏不出,但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云桑只要考上了秀才,就相当于有了功名,见知县可不跪,官府也不能随意对他们动刑法还要以礼相待。哪怕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会有人自愿给他们送银钱盘缠,只求结下一段善缘,这便是为何那么多读书人挤破了头、也要在科举之中出人头地的原因,秀才公享受种种特权,地位直接高出一等。

当然了,云桑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童生,并不教人稀罕。十岁出头的童生可以被称为“神童”,身上有投资价值,但十五六岁的童生,那便是一般了。

但云桑坚信,自己会考上的。

他继续道:“你若想留在云家,不是云娘也不是我一人可以做主的,你得拿出你的本事……”他点到为止,兄长在外不可对外人直呼妹妹的闺名,他便把云娇娇称呼为云娘。

虽然他也不明白,云娇娇为何对这个男人如此殷勤备至,仿佛白鹤报恩,但要知道云娇娇是一个女儿家,她就算如何撒娇打滚,也无法左右全家人的决定。

萧恒听懂了。

为了能够吃饱饭,也为了能留在少年身边,一同践守京城之约,他要留在云家。

“你记不得自己的名字,我先给你取一个吧,你喜欢什么字?”这些天许是看男人皮肤黝黑,云娇娇一直很亲昵地管对方叫大黑,也总是大黑哥、大黑哥的称呼,云娇娇对男人的态度也非常熟稔热情,仿佛他们前世是熟识、所以今生今世可以突破男女大防一般。

这名字其实令人尴尬,乡下叫什么柱子、狗蛋、二黑的人多,但云家的小狗通体发黑,老吐着一条粉舌头,就叫小黑,哪有人犬混叫的说法。

云桑骨子里有点读书人的执拗,如此随意的名字当然要取缔,他决定给对方改一个名。

“我……我应该叫恒……单名一个‘恒’字……”男人严肃道,刚刚云桑说他口音可能是京城人士时,他脑海里突然蹿过几个画面,很快又消失不见了,但他记起了自己名字。

“姓氏呢?”云桑挑了挑眉,毫不意外地看到男人摇头,光有名字、没有姓氏的人,普天之下单名恒字的何其多。

“那便叫你阿恒吧。”云桑道,能忆起一点也算不错了。他从小志向远大,所以特地向夫子学过官话,此时这个名字从少年嘴里念了出来,衬着那微微低柔的腔调,竟有几分缱绻的味道。

萧恒缓过神,点了点头,显是认同了。

接下来他陪云桑去市集上买了一些糕点和茶包,又亲眼见少年跟一个小贩讨价还价,花几文钱买了一把雕梅花的木梳,他目光炯炯,不明白云桑小小年纪,怎么就会买这些东西讨女孩子欢心。

他刚做出了这样一个判断,就看到云桑走到一所两进的宅子前,理了理自己的衣襟,然后才敲响了门。

很快里头就钻出一个小厮模样的门房,看到敲门者是何人,门房立即眉开眼笑,鞠了一躬道:“原来小郎君来了,容小人去通报夫子,他早盼着了。”说完急匆匆三步并两步地去了。

原来是少年的夫子,那梳子应该是送师娘的。萧恒拎着礼物,紧皱的浓眉微微舒展,似是恍然大悟。

这年头讲究礼节,拜了敬茶礼,便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逢年佳节或空闲时候前来拜访老师再寻常不过,郑夫子很快也走了出来,是一个身穿青色儒服、头戴纶巾般的中年先生。

他的颧骨突出,脸型较为颀长,看上去很是严肃刻板,可见了门口的少年,他面容情不自禁就放柔了。

因为云桑今天也穿了一身青衣,头发高高束起,裹在一个书生常见的包头巾内,单观其气貌神态,皑如松间雪,秀如林中竹,完完全全就是一位风姿如画、丰神俊朗的小郎君。

也是郑夫子私下最喜爱的学生。

他心下多少次也遗憾,自己老来得女,还在牙牙学语,年龄心智都跟这学生匹配不上,否则定会将女儿下嫁,或者将云桑招为女婿。

看到云桑不是空手前来,郑夫子叹气:“你有心了,下次来少带点,把钱省下来做盘缠。”

看到萧恒,他又是一愣,“此人是谁。”

云桑如实告知后,郑夫子顺了顺下巴的美髯,对学生的安排极为满意:“如此甚好,这位壮士应该学过武,我本来还担心你到时只身前去参加乡试,路途遥远恐有波折,有这位壮士保驾护送,想必一路便无忧了。”

乡试要在省城举行,各地的学子要前去赶考,路途遥远还容易遇上危险,因为山贼匪患掩藏在山间,见到落单的读书人和商队,常常丧心病狂劫财伤人。

这个学生体质有多孱弱,作为传道受业解惑的老师,郑夫子当然一清二楚,根本不够那些山贼一根手指头碾的。好在这名学生天资聪颖,身体弱的毛病只需尽心调理,在强大的天资面前也变得无关大雅。

萧恒也是如此想的,若真遇到山贼,少年这小细脖子,一刀划去怕是人就没了。想到这里,他眉峰紧锁,完全不敢想象这样的悲剧发生。

云桑来拜访老师,还不忘拿出书本讨教,童生试最后一关的院试难度不大,范围绝大部分出自四书五经,少量来自其他史书、孝经和九章算术。考试分为三场,主考四书五经的经义范围,查看考生对圣贤书的理解,其次是诗赋、时文,诗赋要对仗工整,音韵节奏和谐,但主题范围不会太超越日常。整体难度不大,但是想出类拔萃、拔得头筹,就得花些心思了。

郑夫子是十里八乡最受名望的夫子,他的功名仅仅到秀才,所以能教导云桑的有限,可云桑旦有疑问,他都会倾囊相授。两人探讨起来,沉浸在学识中浑然忘我,完全忘记了时间流逝。

萧恒就守在一边,多次听郑夫子感慨:“你虽起步晚,但天资非凡远胜常人,为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传授于你。”说着说着,郑夫子又掏出了二两银子,让学生作为盘缠,云桑当然拒绝了。

萧恒目光不由凝起,落下几多思索。他先前听云娘抱怨过,说家中本就艰难,为了供养云桑一人读书,更是落了个赤贫,再加上少年体弱如何被偏宠,爹娘没有为她出嫁之事考虑过等等,他一开始也怜惜她女子生活不易。从云娘的角度来说她的抱怨不无道理,只是他如今亲眼见到少年这般天分,他改变了想法,如若云桑真的弃文从农,下地去劳作,那才是真正的浪费天赋。

云家很可能因此多了一个种田郎,但却少了一个秀才公、甚至是举人老爷。

至于云娘的婚事,如果她愿意耽搁两年,如果云桑科举顺利的话,他一路能考上秀才、举人,云娘作为秀才公、举人老爷的妹妹,婚事岂不是水涨船高,能觅得更好的如意郎君?

没有嫁妆又如何,举人能当地方官,谁敢不对举人老爷的妹妹好,是云娘自己想岔了。若她愿意等,兴许不出两年,就能等来锦绣良缘。

萧恒先前久居高位,谋划成事自然习惯了以最高利益去考量,哪怕失忆了本能还在,无形之中,他对少年的看法已慢慢扭转。

终于等到两人从县城回来,大家都围着云桑问路途颠簸否、身子可好、见了夫子没有,连云清都喊着“哥你有没有给我带吃的”。唯有云娇娇跑到萧恒身边嘘寒问暖。

她心里暗骂云桑同前世一般小题大做,好在结果如前世一般没有偏差,两人去一趟县城府衙,毫无所获。除了云家,男人根本无处可去。云桑完全可以把人丢到周员外家里当佃户,云娇娇笃定了云桑不会,因为周员外又叫一毛不拔周扒皮,他手下的佃户签卖身契,少说都是十年起签。正因为良心使然,云桑不会这样做的,于是又完完整整把人领回来了。

凤帝也根本想不到自己弟弟辗转流落到一个边陲大山,清远县山溪村于整个大凤版图多么偏远渺小,谁也想不到威名凛凛的大将军竟头部受到了撞击,失去了全部记忆,根本无法回京,于是搜寻结果更加人海茫茫。

这便意味着萧恒还是要同前世一般,在他们家待上一年,这一年的时间足够她对萧恒加倍的好,把握住应有的机缘。

云娇娇心下暗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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