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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算算老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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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弓奇重无比, 力气稍小的人举都举不起来,更何况拉, 赫尔辛德也不是傻子,没两招糊弄他,怎么可能跟着走?

所以拉弓的人一定要先熟悉弓。

这弓是沈斐给她选的, 朝曦格外珍惜,谁都不让碰,每天当成宝贝似的,擦了又擦,搁在帐篷里, 要不然带在身上。

帐篷是沈斐的帐篷,没人可以进来,而且朝曦也只在晚上的时候搁在帐篷里,平时都背在背上, 不给碰不给摸,最多看两眼。

保护的这么严密的情况下几乎没人能熟悉弓,只有一个人, 沈斐。

沈斐好几次把玩她的弓,朝曦还曾经嘲笑过他,说他根本拉不起来云云, 沈斐也没有否认, 认真拉了几下之后便将弓放了下来,搁回原位。

偶尔不知从哪冒出来,说要给她练练手, 她拿着弓,沈斐拿剑,他那把剑奇特无比,长度和重度还有厚度都不像普通人用的,就像特意给又高,力气又大的人打造的一样,与沈斐的模样极为不符。

因为太重,沈斐使不了多少下便会歇手,累得躺在雪地上,休息好久才能继续战。

明明用的不顺手,也不是没有武器,沈斐有一把自己的宝剑,可他就是不换,继续用这把剑与她比试。

朝曦一向心大,没有在意,只偶尔听人说起过,赫尔辛德也有一把这样的剑,朝曦只当是沈斐用来考验她,让她提前熟悉一下赫尔辛德的招式和武器。

谁能想到是反着来,沈斐的目的是用她来练手,学她如何破解赫尔辛德的招式。

朝曦使的武功特殊,不是一个,更像百家招,几乎集齐了各门各派的功法,一个小动作之中糅合了百家的优点。

她每次跟别人比武,使的都是巧劲,加招式新奇,旁人没见过,自然无法见招拆招,无奈被她压着打,本想等她所有的招式使完,便没了新招,实际上朝曦有源源不断的招式和变化,沈斐瞧上了她的功法,想用她的招式击败赫尔辛德。

他天生便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看书如此,看招应当也是如此,每天跟她对弈,不是给她练手,是让她当他的对手。

难怪最近几天总是瞧见他出现在附近,只要稍稍一找,便能发现他在看着她,面上带着笑,偶尔她使了个厉害的招式,这人还会拍拍手,跟鼓励似的。

朝曦越发卖力,在他面前使一些很难的招式,平时绝对用不上的那种,如今想来沈斐肯定是故意的,就是为了引她多用,好多学。

他给她选的那把弓,根本不是给她的,是给他自己用的。

这个混蛋,脑子好使就能随便耍人吗?

说好的带她一起上战场,又临时爽约,还骗她,弄了些乱七八糟的障眼法。

也不知怎么地,鼻尖一酸,眼中不受控制模糊起来。

所有人都说他是为了利用她才给她选了那把弓,朝曦努力相信沈斐,可流言蜚语太多,跟真的似的,一直说一直说,慢慢的朝曦也觉得事实就是如此。

沈斐想利用她,引开赫尔辛德,朝曦表面假装不在乎,其实心中可失落了,憋着一口气,难受得紧。

她愣了好久,恍惚发现自己又一次没有信任沈斐,沈斐明明说过的,一定要信他,可她总是不长记性,听信了别人的谗言。

根本没人了解他,便胡乱传,每天在她耳边说,让她防备着点沈斐,别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

以一副过来人的身份这么说,朝曦不知不觉被带偏,真的藏了一点点防备对待沈斐,没有跟他摊开了说,让误会一直误会下去,直到昨晚上沈斐那番话。

简简单单便试出她又一次没有相信他,他心里怕是比她还难受,可依旧强颜欢笑,给她过生辰,喂她喝下掺了药的酒,然后大半夜黑灯瞎火,孤身一人带着兵马攻打元军。

元军与大顺之间有一条交界线,两方人谁都不能越过这条线,四周都有兵马驻扎,沈斐为了不让她怀疑,催的不紧,等她吃完面才喝酒。

朝曦身体太好,对这种药有些抗体,大概一个多时辰才出现反应,那时的天约莫亥时,一个时辰后是四更左右。

她起的还算早,日头刚露出个头,最多不过辰时,也就是说沈斐才出发了三个时辰。

毕竟是打仗,带了那么多人,穿盔戴甲,整队都需要不少时间,又要寻一个好的偷袭时机,元军强悍,攻陷元军的阵营又需要不少时间,搞不好现在沈斐与赫尔辛德还没打起来。

朝曦还有时间,她也不犹豫,连忙去了马窖拉来一匹马,随便找了个人指路,当即马蹄飞溅,沿着地上的痕迹,朝元军的阵营跑去,手里拿着沈斐的大剑。

那把剑是沈斐为了试探她的功夫用的,随手搁在帐篷里,一点不珍惜,朝曦的弓被他拿走,没有武器,只能暂时使使。

那剑拿在手里,意外发现重量和高度于她而言刚刚好。

使棍的少女更喜欢这种长剑,兵器嘛,一寸短,一寸险。

朝曦一路紧赶慢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沈斐与赫尔辛德还没来得及交手,她能赶上!

她的愿望落空,大顺的兵马已经攻破元军的防线,元军瞧见不妙,没有选择硬碰硬,而是像往常似的,边打边退。

他们占据天时地利,越是往里,位置越高,加上天冷,大顺这边很快就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心,难受,冷,等等不良反应,所以要在他们跑回老巢前攻下他们。

沈斐原来攻过元军的老巢,只不过使了暗度陈仓的计,那时元军在边疆攻打凤凰山,他们绕过凤凰山,几乎没碰上厉害的军队,加上天气还不是特别冷,又速战速决,机缘巧合下一路奔去了元军的中心位置,还抢了他们的粮草。

现在不太可能做出那样的壮举,天气太冷,走到半路起码倒下一半,所以只能速战速决。

赫尔辛德一直没有出现,幕后指挥,沈斐也不着急,让人驱马狂奔,追上元军,从两边包饺子似的将元军夹在中间。

赫尔辛德终于坐不住,手拿一把五尺多长的巨剑砍来,那剑实在是重,又快,只要撞上,能直接将人拦腰斩断。

他一路行来,几乎没有对手,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边杀人边大笑,说大顺都是卵蛋,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那笑刺耳异常,听得人耳目赤红,却拿他没有办法,只得任他嚣张得意,笑声肆意充斥在整个战场,也不知怎地,那笑戈然而止,随后响起赫尔辛德的大怒声,“谁他娘的偷袭老子!”

方才一根箭破空而出,蓦地到了他跟前,若非他反应快,此时已然身死道消,去了阎王殿,与黑脸阎王把酒言欢。

赫尔辛德剑指大顺,“有胆做,没胆认的怂蛋,给我出来!”

如他的愿,一个身披长袍的修长身影从马车上跳下来,人群本能给他让位,那人又是一箭飞射而来,宛如流星一般,带着巨大的威力,藏着不易察觉的恨,嗖的一声到了赫尔辛德面前。

赫尔辛德长剑一横挡住那一箭,还没来得及反应,又是一箭远远攻来,他赤手空拳接下,咔擦一声捏断。

九尺多高的身形给了他莫大的优势,一步跑出了别人三步的距离,几下便奔去了大顺阵营,孤军与整个大顺奋战,还有余力对付黑衣人。

黑衣人不断换位置,手里的弓威力极大,时不时回头射他一箭,偏偏又是远攻,不与他真打,引着他不断跑去其它地方。

赫尔辛德不笨,停下脚步不追,反而与其他普通大顺士兵缠斗在一起,他的巨剑使的太顺,切人像切瓜一样,镇得附近的人不敢上前。

他走,他们便退,他再走,他们再退,始终不与他正面对抗,只时不时攻来一击,空耗着他的精力,准备瓮中捉鳖。

这招是他玩剩下的东西,偏偏用在战场上百试百灵,今儿自己体验了一把,才发觉那般憋屈。

“赫尔辛德。”那个黑衣人再度出现,高高举起手里的弓,“你可识得这把弓,杀了你赫尔一族三代,是你赫尔一族世世代代的耻辱!”

赫尔辛德当即赤红了眼,死死朝他看去,“你是海中阳的后代?”

当年便是那个叫海中阳的混蛋,杀了他赫尔一族三代,老的,壮的,小的,尽数被他杀光,还险些攻陷元国,将他元国纳入自己的版图中。

每一个逃在异国他乡的赫尔族人都对他恨之入骨,包括他的徒弟和儿孙,只要发现,一律折磨过瘾后再杀。

他怒道,“我还没来得及找你算账,你倒是自己跑来了,正好,新仇旧恨今儿一起清了!”

黑衣人哈哈大笑,“赫尔辛德,我可不是海中阳的后代,你看清楚我是谁。”

斗篷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揭下,露出一张菱角分明,五官精致,俊美无双的脸。

沈斐目光阴冷,遥遥朝他瞥去,“你有帐想跟我算,我也有一笔账要跟你算。”

作者花心者其他书: 我把魔头逼逼醒了 每晚穿到皇帝身上 暴君养成手册 奸臣之子 男票是灯塔水母 星际怪物饲养员活命手册 捡个美男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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