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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谢谢你,皇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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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绎不绝的媒人几乎要踏烂了周逊家的门槛, 说亲的声音吵得人烦不胜烦。周逊下午原本想出门躲个清闲,没想到又被媒人堵在了招待人用的客厅里。这回来的这个媒人雄赳赳、气昂昂,颇有几分要将这个冥顽不灵的周公子斩于马下的势在必得的豪气。

“周公子有所不知, 如今您在这个月的京城最佳金龟婿榜单上排名第三, 会有这么多媒人来找您, 是很正常的事儿。”那媒人唇上一点媒婆痣, 动起嘴皮子来啪啪啪地快, “可俗话说得好啊, 咱们赶服务业的,讲究的不是数量, 而是质量!一对迟来的天赐良缘,总好过早来的怨偶不是?我这里……”

“等等, 这个京城最佳金龟婿榜单……是什么?”周逊原本在喝茶, 他婉拒人婉拒了一下午,嘴皮子都干了, 结果在听到媒人的这话时他差点儿没把自己呛死。

“你说这个啊!这是咱们媒人这一行手里私底下相互传看的名单,名单上都是京城里的青年才俊。您如今中了状元之后,排行第三。您是沈还琚沈大人的关门弟子, 又是皇帝的亲信,还住在朱雀巷。有车有房,父母双亡, 没一大家子妯娌关系要处理,又是状元, 前途无量。虽然您身世是孤儿略减了点分,没有可见的家产和世家背景也减了分, 但治愈高冷男神、陪着他从少年夫妻奋斗到当朝首辅的纯爱系如今也很有市场的嘛!”媒人满脸堆笑, “对了还有个好消息, 原本您是状元的消息刚出来时只排行第五,然而在您游街大家伙都看见了您的脸后,您荣升第三……”

“……这,第一和第二是谁?”

“第一当然是护国公府世子李邈,又有钱又有权又是世家出身未来还有爵位还是探花还很霸道,姑娘们最喜欢这种霸道世子了。第二则是谢家的少主谢正卿了,他屈居第二只是因为姑娘们担心他又出京城去打仗,不过如今他待在京城许久了,原本掉到第五名的排名又上升了。而且温柔守候的君子将军也是大热人设呐!至于第四嘛……”媒人一个个数下去,直到第十,“严嘉排在第九,无他,严家的家风太森严了,让人心累……哦,五王爷容汾排在第十一……”

周逊打断她,道:“这……皇上不在排行榜上?”

“皇上?皇上虽然是皇上,但……伴君如伴虎……”媒人欲言又止,似乎是想起了皇帝昔日的赫赫威名,“咱们这嘛,再多的荣华富贵,也要有命花不是?”

周逊看着一身玄衣从门口走进来的人:……

“而且啊,”媒人又说,“皇上之前宫里还有一群男宠,也只有一群男宠,你要是个女子,你也不想进那种满是男人的地方,也不想嫁给一个只喜欢男人的……男子,对不对?咦?这位公子是?”

皇帝站在她身后,对她很和善地笑了:“呵呵,我是周逊的朋友。”

“哦哦,朋友,朋友,”媒人眉开眼笑,“这位公子也是一表人才啊!如今可曾成家了?”

皇帝坐在周逊身边,很爽朗地一笑:“成了。没事儿,你们继续说你们的。我也来听听。”

周逊:……

“哦,”媒人有些失望,不过她很快调整好了心态,“周公子,您知道您的长处在哪里吗?您的长处,就是人丁简单,个人素质优秀,因此,您若想在范围内找到最好的配偶,就得思考什么样的姑娘会喜欢您这样的人。正如喜欢谢将军的,大多是世家的大家闺秀,从小便按照着高门主母培养的。而您最适合的,则是那些清贵书香人家的嫡女,或者大世家的庶女,又或者不那么在乎您家庭的,王府郡主等。比如陈御史家的嫡女……”

“官太小了。”皇帝道。

媒人:……

“皇商楚家的庶女三小姐……”

“她就连鞋子上都镶着一圈夜明珠,花钱太多了!”皇帝道。

“瑞华郡主……”

“她?不行不行,她身体不好。”

“不是这些小姐配不上我,而是我配不上她们。”周逊突然道,“谢谢媒人好意,只是我……”

“诶,你倒说说,你觉得什么样的姑娘才算合适?”媒人被皇帝的杠精行为点上了火,不满道。

周逊:……这两个人不仅吵起来了眼里还都没了我。

“呃……首先,得出身高贵。”皇帝说,“周逊又是沈首辅的关门弟子,又是状元。”

媒人:“行吧。”

“然后……得身体健康,喜欢锻炼。”皇帝又道,“周逊如今才二十,他还要活八十年呢,那个人一定得能陪他到老。”

媒人一口茶水喷了出来:“你这可太难为人了,那得是将门虎女了!”

“心肠也得好,性格得阳光,平时要多拉着他说话,他性格太闷了,然后呢,要有才华,要……”他扳着手指头絮絮叨叨了大半天。媒婆无语道:“世上哪有这样十全十美的人!”

“其实我有个朋友就挺合适。”皇帝突然结巴了一下,吭哧吭哧地说,“这世上好人还是很多的。”

周逊:……

他刚想在皇帝耳边呵气,说“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你自己”,就听见门庭里传来了通报长公主莅临周逊府上的声音。不多时,一个穿着男装丽人身影便出现在了客厅里,她看见堂上的两人,尤其看着皇帝,诧异道:“你……怎么在这里?”

皇帝还没开口,就听见媒人发出震惊的嘀咕声:“什么,你说的那个朋友是长公主?!”

皇帝:……

在媒人误以为那人是长公主后,其余的媒人也一哄而散,不敢在长公主头上动青青草原。皇帝忍不住发出了目瞪口呆的声音:“我靠!!”

周逊默默地缩回了身体。

“看来我来得不太是时候。”长公主道,在看见皇帝之后,她神态有些因不自觉的恐惧而生出的瑟缩,“我走了?”

“不,是朕该在车底。”皇帝说,他见周逊和长公主两人似乎有事情要谈,站起身来,“朕先出去。”

周逊看了一眼长公主,道:“我送送你。”

他出了堂屋,在门外对皇帝道:“你别……”

“我装的,嘿嘿。”皇帝对他邪魅一笑,“哼!我是那么不自信的人么!”

周逊:……那你真是好自信。

“我先等你。”皇帝道,“你先和她慢慢说吧……她看了我,怎么跟耗子见了猫一样?”

“可能因为你以前很可怕。”周逊道。

“哦……”皇帝抓了抓脑袋,“那你先忙?我到你房间等你?”

周逊刚要点头,就看见皇帝突然脸色爆红道:“等下,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啊!!”

周逊:……

“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嘀咕了一句,皇帝不好意思地抓抓脸。他掐了一把周逊的脸,然后转身溜了。

周逊:……

他回到厅里,长公主还在等他。见他来了,长公主似乎微微松了口气,道:“皇兄有说什么吗?”

周逊摇摇头。

他看着长公主,长公主穿着深蓝的男装,漆黑的长发被她梳在脑后,成垂在背上的长长的马尾。她坐在椅子上,似乎有些游移不定,又似乎并未想好,她到底要同周逊说什么。

可周逊知道她会来的。他早就做好准备。

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以长公主的性格,如果他当初走上前去,主动提出——他可以帮她,只要她能够搞砸周采的婚事,那势必会招致长公主的警惕之心。没有人会珍惜送上门来的礼物,他们只会把它当做包着糖衣的毒药。

四月廿八,多好的日子。那是严家同周采的亲事,也是周采大张旗鼓回到京城的第一个舞台。他当然知道周采想做什么。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像周采这样憎恨他,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像他一样了解周采。

周采曾狼狈地离开京城,如今他,他也绝对忍受不了自己悄无声息地回来。他带着他在云州的功勋,邀请来整座京□□流,要以一场患难与共的传奇来宣告自己的回来,就像三年前,他穿着状元的红袍,让整座京城的人都为这名俊秀而前途无量的少年郎喝彩一样。

这场大婚能让周采忘记自己过去所有的晦暗与尴尬,会让他错觉,自己依旧是一部传奇。

因此,他精心装点了这座戏台,以各界名流为红毯,以才子佳人为支柱,以他在云州的功绩为花灯。戏台已经在这里,周采盛情难却,因此……

“我怎么能不用这张戏台上演一场好戏呢?”他轻声道,“这是你亲手送上门来的贺礼啊,周采。”

没错,他要让周采这座已经被装点得富丽堂皇的戏台,变成他的戏台。这场戏的戏肉曾是周采的回归,而如今……它的华彩段,依旧将宣告归来,却并不宣告周采的归来。

而是……周逊!

周逊很有耐心。他会是一个好的导演,而不是一个受人怀疑的龙套。而如今长公主主动来找他,便证明她在深思熟虑之后,尽管知道其中有周逊的所求,依旧来主动找他。

他掌握了这一段的主导权。

他们面对面坐着。长公主沉吟一会儿,她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般,道:“你说一个故事,应该由故事中的人来撰写。可有时候,故事里的人,未必比讲故事的人,更会编故事。”

她漆黑的眼眸看着周逊:“周公子觉得,这个故事该怎么编?”

“长公主想要编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周逊将茶杯放在手心,“又或者……长公主知道严小姐,打算编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吗?”

长公主怔住了。她看向窗外暮色下的云朵,说:“她曾经和我说过,听说塞外的云很漂亮,和京城里的云不一样。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京城里的云很低,塞外的云,很高。”

“很高的云啊。”周逊道,“那都是书上说的,如果不去看看,怎么知道云到底高不高呢?”

长公主抬起头来和周逊对视,他们始终没有说话。许久之后,周逊又笑了。他许久之后道:“严家有一道小门,西南角,桂树边,那扇门年久失修,距离严小姐的房间很近。”

长公主忽然笑了起来,声音爽朗:“有时我真感觉你是个魔鬼。”

说着,她将一杯茶端起来,平端在胸前,然后一口饮尽:“罢了,反正是我先来找的你!我喝完这杯了,你随意!我先走了。”

她这一走,便是三天。

而两天后,京城里有了个古怪的传闻——听说严府晚上遭贼了,那贼身手很好,也很快,且和来严府串门的万将军……也就是端王妃,差点打了一架。可万将军正追着,严府的小姐却突然落水了,因此也只好作罢。

三天后,长公主再次来到周逊府上。这日下过雨。

“我去见过她了。”她低着头,看着茶杯里的茶水,“她说事已至此,她要是走了,她父亲会伤心的。她和我说了那么久的话,一整个时辰,十句话里,却有□□句是她父亲,而且……”

下一句居然是她的一声笑声:“真好笑。”

“可是你意已决了,不是么?一个人若不是喜欢你,又怎么会和你说一个时辰的话,却没有一句敢提到自己。她根本不敢提到自己。”

长公主抬头看周逊,许久之后,她又大笑了起来:“是啊!可笼中的鸟儿,又怎么敢自己挣扎出来?”

说着,她突然又低下头来:“其实你早就知道了吧?只要我去了严府,看见过她,我就绝对不会自己离开京城。她的那双手,原本是握笔绣花的手,如今却满是针眼……她告诉我,她是绣不好东西。可当初在别苑里,她才十岁,却明明绣了最好的帕子送给我。”

周逊站起身来,他的神情依然淡淡的,“这样的话,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长公主。”

“礼物?”

“我知道长公主喜欢赛马,长公主府中,有一匹上好的良驹吧?单日可行数百里。用它来载一个人去塞外看云,会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吧?”周逊说着,他背对着长公主,一直走到后院,“吉时是日暮时,距离北城门落锁,还有些时间,从严府到城门,只要骑着那匹马,也不到一个时辰。而我如今算是长公主在这件事上的谋士,身为谋士总该有一样投名状的。”

长公主跟在他的身后。终于,他走过拐角,拨开树丛。在看见眼前架子上的东西时,长公主的眼睛被点亮了。

“长公主难道不想告诉全天下的人,是你救了她么?那日出现在那里的绝不该是周采,而几日后出现在礼堂上的人也绝不该是周采——那原本都是属于你的位置。周采他篡夺了你的故事,还要迎娶你的女孩。你会甘心吗?你不甘心。你要让全天下的人把属于你的故事,当做是他和她的故事吗?她原本就是你的所有物,你原本就该带走她,即使那日是她的新婚之日。”周逊轻声道,“所以,我备了一件这样的礼物送给长公主。”

在他们的眼前,竹林的正中,是一件朱红的,新制的……

嫁衣。

日暮的光透过嫁衣,勾勒出金色的轮廓。它静静地挂在那里,像是烈火中一朵盛开的花。周逊继续道:“将军收复自己的城池需要一件上好的战袍,我想长公主也需要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来点燃这场战争的硝烟。或许它不是特别合身,不过,用作在马上飞扬的战袍,已经够了。”

长公主看着那件衣服,许久之后,她又大笑了起来:“这样的衣服三天之内赶制一定来不及——至少需要七日。你是从琼林宴遇见我那日,回去后,便命人缝制了这套衣服?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最终会这样做?”

“只要有机会,谁不想收复失地呢?”周逊道。

长公主哈哈大笑。她用手捉起那件衣服,红绸蒙在她的手上,她像披起一件战袍一样披起它:“我调查过你和周采的事情,沈大人和皇兄抹得很干净,但总有些支离破碎的痕迹,非皇家之人很难查到。但我总有办法知道一些。真有意思,我明明知道你在利用我,却依旧觉得你很贴心,贴心极了,我甚至想要感谢歌颂你……”

“谢谢你。”周逊听见长公主的声音,她似乎很郑重其事,“谢谢你。”

周逊笑了笑,道:“推波助澜而已。”

“不,”长公主很认真,“谢谢你,皇嫂。”

周逊始终淡然的笑容也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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