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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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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此事一定要办成,我临行之际,大人和我们特务处再三交代,要是办不成这件事,大人叫我提头来见。”

“嗯,这个……”

朱王礼很想开玩笑说这可不关马队官兵的事,不过一想起自己临行时,哨官李勇新亲见召见,十分郑重,而张守仁也是亲自送行,对他的这个任务也十足重视。

这么一想,玩笑话说不成了。

两个头颅足有竹筐大的汉子,加起来的智计水平,怕也不如一个参谋处的姜敏。此时此刻,坐困愁城,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他们杀人放火是一把好手,面对强敌丝毫不惧,但此时此刻,都是抓耳挠腮,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什长,缴获算清了。”

一个马队成员喜滋滋的过来,手中捧着一套清兵的铁甲。

浮山营的铁甲经过全力打造,已经基本上供应足了步兵队。但炮队,辎重队,火铳手,这些兵种的甲胃几乎没配给。

至于马队,现在张守仁对马队的要求就是轻骑兵,用来突袭,偷袭,追击,扰敌阵脚。

这些任务,没有需要突入敌阵来硬的,所以没有必要都装备重甲,甲队的官兵,大半只有皮甲或是铜钉棉甲,只有朱王礼等少数的好手,才有全身铁甲穿着。

按张守仁的打算,将来条件许可,他会给马队的官兵全配重铁甲,发给威力稍弱,但便于携带的火铳,给长枪大戟。

这样的马队,不是突骑兵,也不是轻骑,实际上是机动能力特别强悍的步兵。骑马赶路,但下马做战,这种模式,易于战略机动,突然打击,强力破阵,清军的做战方式,其实是大半如此。

明军的火器部队十分薄弱,隔一两百步就放枪,而前两列的长枪兵战斗意志差,无甲胃,没训练,清军的步兵只要以弓箭手先射几轮,然后长枪大戟一冲,明军阵势就被攻破了。

有样学样,张守仁也是打算编练一支这么样的重骑兵,当然,现在还只是纸面上的计划,距离编成的那天,还早的很。

这一支马队,多半有甲,但也有几个只穿着棉甲,此时缴获到铁甲,心中自然高兴,脸上也是笑眯眯的神情。

见到同袍这样,朱王礼也感觉十分高兴,他微笑道:“好吧,孙老头的事一会再谈,我们先看看落到手什么好东西了。”

浮山军人眼界是很高的,象登州镇和山东镇普通军人的装备,他们根本都不会上眼。

那些粗制滥造的货色,白送都不要。

登州六百破三千一役,缴获很多,后来都直接融打成农具,少数做了铁盔,连打兵器都很少用那些铁,铁质太差,那头盔,一百步外的一箭都可能射穿,要这些烂东西做什么?

不过鞑兵的东西,大家都知道是好东西。

鞑子隔几年就入寇,平时也在辽东和关宁兵打,小仗天天有,大仗也经常打,武器铠甲不好那是绝对不成的。

况且有辽镇孜孜不倦的给后金和后来的清朝当运输大队长,白银黄金精铁粮食不停的送,这么多年下来,送也送出足够的上等装备来了。

眼前物资,三个跟役穿的是箭衣,没有着甲。八个马甲有三个穿铁甲,五个穿棉甲,两个鞑子军官都是上等好甲。

然后武器有长柄挑刀,精铁镰刀、虎枪、顺刀、解刀、短柄镰刀、半月斧、阔剑、阔刀,大大小小的武器有三十余把。

这些铠甲兵器都是上等的好精铁,闪着寒光,不仅是好兵器,而且是使用多年,肯定见过不少血,所以有森然寒气,所有人都把玩着,爱不释手。

将作处,还需更加努力,最少敌方的武器,并不逊色于浮山所出。

然后还有上等战马三十一匹,十几个鞑兵,因为是哨探侦骑,所以对机动能力十分重视,几乎是人均都一人三马,这样骑一匹马跑一阵子后就换一匹,可以保持强悍绝伦的机动能力,马匹不会太累,再喂精料的话,一天跑个三四百里,人马都不会觉得特别的疲惫。

还有帐篷,各色背旗,鞑子抢来的粮食和鸡鸭猪羊等鲜肉等等。

这些吃食,都是烤制过了,洒了盐,有人尝了一口,居然还有点余温,吃起来感觉是十分的可口。

地上还抛着一些啃剩下来的骨头,上边剩下不少肉,看的这些浮山子弟十分的心疼。

现在就算他们也能吃饱,吃上鱼肉,但对食物的珍惜是烙在骨子里头的。

“这些王八蛋,还真能享福。”

“抢咱们的,用咱们的,还这么糟蹋,真他娘的是野兽。”

“混帐东西!”

众人纷纷破口大骂,不过到底是年轻人,骂了一阵就又嘻嘻哈哈起来。

有人把清兵的铁盔戴在头顶,看到顶上高高隆起的铁钉,众人都是哈哈大笑,也不知道鞑子是什么想法,要在盔顶上弄这么一根东西。

倒是他们的对襟棉甲和明军相差不多,原本就是鞑子学大明的,所以基本上是一模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赶紧脱了吧,穿戴成这样,就跟鞑子一样,老子看着十分不高兴。”

见到有人这么穿戴,马三标看了十分不悦,喝令那人赶紧脱下来。

从战场上缴获的这些东西,都要送回浮山,按浮山军人的穿戴打扮的习惯,重新铸炼熔造,然后才能穿着。

这么一弄,那个浮山军人就赶紧解开衣襟,拉开头盔的扣带。

就在这时,朱王礼脑海中却是灵光突闪,他慢慢抬高右手,阻止道:“不要急,等我想一下。”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朱王礼微笑着道:“这些鞑子的兵器和衣襟,我们会有用处的。”

“你卖的什么药?”马三标不大明白,问道:“这些东西有啥用?”

“用处不大。”朱王礼笑道:“不过能叫一个倔老头改变主意,或许也能救一些人的性命……凭白牺牲,太没有意义了。”

他有一个奇想,突如其来,简直是笑话一样。

但在如今的时势之下,应该是有用的。

……

……

树林中的一场激战,高阳城中的人们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座方圆三里多的小城,和一般的卫城差不多大,比起一些大的县城也要小不少。

毕竟高阳在大明的畿辅范围之南,和九边这样的重要军镇相隔很远,而且和凤阳九江淮安这样的重要战略要点也挨不上边,所以城池低矮狭窄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样的小城,当然也不会有什么要紧的军镇在此驻扎,没有可能在这放着重兵守备……哪怕是城中有孙承宗这样的前大学士在,也是绝无可能。

这一天,自高阳城北和城西方向都传来警讯,说是有小股的鞑兵侦骑出现,在这个时候,有小股侦骑就意味着大股的鞑军就在相隔不远的地方了。

种种消息使城中的人们十分不安,自从鞑军入境后,破一城则屠一城,越是妇孺老弱反而被屠杀的厉害,反而那些青壮年只要投降后反而容易被留下性命。

真定一府十几个州府县都被攻破,多的城池有三四十万人,少的也有十来万或数万人,这些城池被攻破后,除了少数幸运儿之外,几乎都被杀光了。

城池,城镇,村庄,到处是一片焦土。

这些消息,都是由南逃的人们带了过来,也是使得高阳城中人心惶惶,很多人觉得这是末日来临,感觉天塌地陷,每当有新的不利不好的消息传过来,城中就有不少人家中传来低沉压抑的哭泣声。

少数人逃了,他们有车马身家,敢于逃难,有一些人往着山东方向跑了,大半的人往保定府城的里头逃难。那里头有总督和巡抚,有大量兵马和高大深厚的城墙,所以能够保住他们的身家性命。

留在城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普通的细民百姓,没有钱财和分析时局的能力,在城中富户向大城池里逃去的时候,四周乡镇反而有不少人涌进了高阳城中……毕竟和乡村比起来,县城还有一道城墙能给人受到保护的错觉。

而且,高阳城中有一个主心骨般的人物,赫赫有名的孙阁老并没有走,孙家卖光家产,重修加固城墙的消息早传扬开来,而且出资买粮,募集乡兵守城,有孙家在高阳城中,不少人觉得这座城池还是有指望的,于是在这几天,尽管消息很坏,清兵前锋已经出现,每天下午时,高阳城的南门还是打开,放四周逃难的百姓进城躲避。

在城墙上,还是插着原本守军的旗帜,而上头或站或坐,把守城池的人们,却几乎看不到一个正经的军人。

所有人都穿着普通百姓的衣服,大冷的天,还有不少人穿着单衣。

手上的兵器也很少,偶然能看到一些单刀和长枪,都是明军营伍中最下等的货色,没有铠甲,没有鼓乐军仗,有的只是叉耙如林,大多数人,几乎是手无寸铁。

人人形容枯槁,面色难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人们不安的眺望北边和西边的天际,唯恐看到有鞑兵犯境的迹象。

这不到一千人的难民一样的武装,就是孙承宗捐助全家财产,购买少量刀枪和发放粮饷募集起来的乡勇。

这座城池,也就是靠他们来保卫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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