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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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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可是荒岛!

他确实没钱,可这里没人管呀。

只要他有能力有本事抓到螃蟹,那这里的螃蟹,还不是由着他吃。

“哈哈哈······”一想到这一层,李不凡都R不住笑出了猪叫。

看来他流落荒岛,也不全是坏处。

还是很有可取之处嘛。

揣着这样的心思,李不凡干起活儿来,手脚都轻快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大早就起床了。

非常有仪式感的在石壁上画上一横,跟太阳婆婆打过招呼,迎着海风打了一套拳。

然后去沟壑里,那个淡水坑前,喝了一点水,还顺带洗了把脸。

这是李不凡这么多天以来,头一次洗脸。

洗过之后,他顿时觉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黑瞎子凉凉之后,这个淡水坑对李不凡来说,就跟来自家水井似的。

现在他再用这里面的水,再也不用那么心惊胆战了。

他甚至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大毛的体内好像自带生物钟,天一亮,这家伙就自动醒了。

李不凡练拳它也练,李不凡去哪儿,它几乎形影不离。

不过,他对李不凡这洗脸的行为,显得不甚理解。

也对,毕竟猴子不洗脸。

跟大毛在一起生活了几天之后,李不凡现在的的生物钟,基本上已经跟大毛一样了。

他不知道这是受了大毛的影响,还是因为没了手机电脑的缘故。

虽然,来到这里的过程让他感到非常心酸,但他已经在这里了,这是现实的问题。

目前,他有吃有喝,有个洞给他容身,这样的结果说实在的,他还挺满意的。

唯一的瑕疵,就是他的阿珍不在身边。

想想,李不凡又觉得,阿珍不在这里也好。

阿珍可是他捧在手心里的优乐美,怎么能来这种地方,跟他一样灰头土脸地挨饿?

即便他再穷,他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阿珍过上舒适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他一个人过就好。

不管要在这座荒岛待多久,他都会坚持下来,总有一天,他会回到阿珍身边,跟她结婚。

他只要一直活着就好!

以前在城里上班,做着最重的工作,拿着最低的薪水,白天干活不说,夜里还要加班。

那么一点点微薄的工资,真是挣到人头秃。

真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那时候,他就想,要是能多放两天假,让他好好睡一觉,好好休息一下,那就太好了。

但资本能让他轻松吗?

一旦跟资本沾上了边,就算你是个死人,也会被他们榨干剩余价值,甚至,连最后身体里的骨和皮,资本也都能给你榨成钞票。

想啥呢,你以为你的皮和骨榨成的钞票就是你的?

做梦吧你,你都死了还能要个啥,钞票当然是资本的。

所以,他一边厌恶着在城里被资本剥削的生活,一边在资本手上讨生活。

若不是为了阿珍能好好读完大学,他大可以在农村种庄稼,或者在临近的城镇里找个糊口的活儿,不用跑到那么大的城市里,过着那么卑微的生活。

他可以苦,可以累,但不能苦了阿珍。

他觉得,这是他身为一个男人该做的事。

这也是他,该承担起来的责任。

吃过早餐后,李不凡带着大毛去海滩边的丛林里砍了几根树干,折了一些棕叶回来。

昨天洗过的肉,他今天必须要挂起来了。

这座荒岛上的温度比较高,李不凡估摸着,这两天平均气温得有二十七八度,这样的温度,不适宜保存鲜肉。

况且,这堆肉已经放了一天多了,要是再不哄,他这坑洞就要被苍蝇占领了。

到时候,肉变了质,可就浪费了。

要真是那样,对于李不凡来说,那就是实打实的损失。

所以,他必须快些行动起来。

把几根两米长,手腕粗细的树干扛进坑洞里,李不凡在火堆的左右两边各一米的位置的地面上,用锋利的石头挖了两个洞。

然后,李不凡把两根树干摆在地上,让两条树干所呈现的横线互相平行。

再拿了一根树干,绑在这两根平行树干的一端,用三根棕叶拧成的绳子,把两边借口捆紧。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门字不要那一点的形状。

接着,李不凡把“门”撑起来,再把“门”的两只脚,塞进方才挖好的洞里,抓着一个石头在横杆上往下砸,一点一点儿,把门的脚往下砸紧。

等“门”稳稳地立在火堆上方,李不凡才把先前挖出来的泥巴和石头,填到门的两个脚上,把这个“门”牢牢地稳定住。

做好了这些之后,李不凡扔掉手里的石头,摇了摇“门”,感觉稳固了之后,李不凡才把堆在角落里的肉,一坨一坨往杆子上挂。

不过,显然李不凡失策了。

他弄的这一根杆子显然不够用,想了想,他又去山坡下的丛林里,折了几根食指粗细的短木棍儿。

回到坑洞里,李不凡把短木棍儿折成十厘米的短棍儿,然后用石头把短木棍儿的一端削尖。

短短的几日,李不凡原本白皙细腻的手,变得又乌又粗糙。

他的手指根部,还长了几个黄乎乎的死茧。

石头毕竟不是刀,没有刀那么锋利,削木棍儿的时候,李不凡好几次削到了手。

对于木棍儿来说,石头可能不算锋利,但对于李不凡的手来说,石头还是挺锋利的。

石头比不上刀锋利,削到手之后,也只是破了一层皮。

索性并没有伤到血管什么的。

但李不凡还是疼得跳脚。

大毛还以为李不凡在跟它逗趣,大嘴咧到了耳根子不说,还拍起了手掌。

“幸灾乐祸”抱怨了一句,李不凡恨不得揍大毛一顿,让它也知道知道疼。

话虽这么说,李不凡却没有动手。

把手夹在裤裆里蹦了一会儿,疼痛感减弱了一点儿之后,他又坐下来,开始削木棍儿。

每一根木棍他都削尖了,然后,从地上捡了一坨大一点儿的石头。

抓着馒头大小的石头,李不凡把削好的木棍儿,尖的那一头,对准火堆上面那面墙壁。

这个坑洞是一个大石头松动后,滚落到山坡地下形成的,火堆这边的一面墙壁,上面有几道裂缝,是石头和土一起拼成的墙壁。

李不凡一手拿着短木棍儿,一手拿着石头,把木棍儿钉进石缝中的泥土里,钉进去大概五六厘米的样子,留了个木桩子在外面。

一口气,就把所有的木棍儿分散开,全都钉进了墙壁里。

木钉和木钉之间留了一小块空间,这样他以后再抓到什么东西,也不怕不够熏的。

弄好之后,他把剩下的,没有挂起来的肉,全部挂在了墙面上的木钉上。

然后,李不凡又忙不迭地出了坑洞,到海滩边的树林子里捡了一捆柴,有一部分是干柴,还有两个泡过水的烂树根子。

他把干柴放进火堆里引燃之后,又把刚捡来的烂树根子架在干柴上面。

然后,本来烧得很旺的火堆,再烧到烂树根子的时候,就凭生了许多烟出来。

似乎还觉得不是很够,李不凡又把没有用完的棕树叶,盖在了烂树根子上面,这样一放之后,烟雾更大了。

烟熏肉,那肯定得有烟啊。

没有烟,怎么熏肉?

不但要有烟,而且这个烟,每天还不能断,直到把肉熏干为止。

这是李不凡的想法。

以前家里做腊肉的时候,他见过,却没有实操过。

所以,他只能凭借记忆中婆婆的做法,省略了许多步骤,用现有的资源来改良之后,再模仿腊肉的做法熏肉。

至于结果如何,那就要等过一段时间才能知道了。

因为,他也不能预料结果。

挂好腊肉之后,李不凡躺在地上歇了一会儿,转身看了看,没有在坑洞里看到大毛的身影。

想着大毛可能又到外面抓虫子吃去了,也就没有在意。

歇了一小会儿,李不凡想了想,觉得要做熏肉,他还需要更多的柴火。

正打算出门儿,就看到那张完整的熊皮。

想了想,李不凡决定,先把熊皮拿到水坑那边洗一洗,等它晾干了,可以铺在地面上当床也行,或者像原始人一样,做个小背心小披肩,或者小短裙也行。

总之,这张熊皮也是不可多得的资源。

他现在就是个铁公鸡,一毛也不愿意拔。

什么他都要,所有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有用处。

哪怕是一根草,一块石头,这样不起眼的东西,对他来说,那都有莫大的用处。

熊皮还挺重,李不凡估摸着,这张皮得有个二十多斤。

一想到晚上可以躺在这张熊皮上,再也不用躺在泥地上睡觉,李不凡心中又雀跃起来。

这要是回到城市里,他有这么一张熊皮,那家伙,别人不得羡慕死。

说不定,还会以为他是富豪,哄得那些小妹子一个劲儿冲他抛媚眼,问他需不需要大腿挂件呢!

不过,他心里只有阿珍,那些妹子,就让她们眼红去吧。

李不凡看着熊皮,一边意Y,一边傻乐。

来到水坑边上,他还没有开始洗,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吼叫。

“大毛?”

李不凡站起身来,四下望了望,却没有看到大毛的身影。

难不成是听错了?

不应该呀,他还没饿,怎么也不会出现幻觉吧!

正在李不凡自我怀疑的时候,一阵吼叫声又在附近炸响。

这一回,李不凡可以确定了,这声音就是大毛。

大毛的声音好像是从森林那边传来的。

森林?

“糟了!”李不凡抓起熊皮,就往森林那边跑去。

【作者题外话】:作者正在努力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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