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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宝宝心里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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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合着它们当这儿是它们家地盘呢吧?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完了他还得给它们收拾烂摊子,谁给他的权利?

李不凡愤愤不平,可他又没法跟这群不讲道理的猴子讲道理。

宝宝心里苦。

李不凡咬着下唇,欲哭无泪,一脸便秘。

他R,等他做好了门,把这群混蛋关在门外面,他就清净了。

一夜被猴子挤得腰酸背痛,第二天李不凡起床的时候,跟昨天早上一样。

坑洞里又被弄得乱七八糟。

他昨天才收拾好的东西,散落一地,满地都是猴子的脚印,而猴子已经全部都走了。

“早出晚归的,要不要这么勤快!”他想逮着一只猴子,教训一顿出出气,还真就不给他机会。

李不凡起床收拾了一下东西,在石壁上刻上一横,走出洞穴,看见太阳飘浮在海面上方,正在往高空攀爬。

他微微抬了抬手,无精打采地跟太阳打招呼,“哦哈哟,太阳婆婆,早啊!”

多的话,李不凡是一点儿也没心情说。

吃过东西之后,李不凡总算是回了一点儿血,见余下的柴火已经不多了,他背着背篓缓缓走下山坡,打算去海滩边的林子里捡柴。

走了没两步,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既然大毛做了猴王,那他完全可以去森林那边捡柴啊,上次他进去过那片茂密的森林,虽然有点儿阴森,但里面物产丰富,地上到处是干柴,还有那种挂在树上的大胡子,做火绒简直不要太好。”

这个想法才刚从李不凡脑海里一闪而过,脑海中那扇沉重的大门再次缓缓推开。

“对呀,以前的猴王已经被打败了,那森林前面那片空地上的椰果,嘿嘿嘿······”他就可以随便取用了。

既然猴子们霸占他的坑洞,那他就吃它们的粮食。

礼尚往来,谁也别想讨到便宜。

此时,李不凡已经忘记了,他刚到这里那几天,哪天不是靠着偷吃猴子的椰果度日的。

要是猴子会说话,一定会控诉他没良心。

他李不凡可没有心思,跟一群猴子讨论脸面的问题。

去沟壑那里的小水坑里喝了一点水,洗了把脸之后,李不凡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把头伸到水面上,看着自己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倒映在水中,邋遢得不行。

“要死,要死我这副鬼样子被阿珍看到,说不定阿珍都认不出我了。”

阿珍爱干净,所以,以前为了照顾阿珍的感受,他租住的出租房里,东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他的衣服、袜子、内、裤什么的,也经常换洗。

就是为了阿珍跟他在一起住的时候,能住得舒心。

出于对阿珍的爱护,也因为阿珍学业繁忙,阿珍的衣服鞋袜,包括她的内衣裤,李不凡也一并承包了。

上班的时候,那些男的空闲时间都在讨论,说要怎么怎么降服女人,让女人死心塌地地跟着男人,还要承包家务,照顾他们父母的同时,还得挣钱。

说起这事儿的时候,那些兄弟特上劲儿。

李不凡的男同事里面,有一个兄弟叫王中,长相不出挑,只能说是很普通,不算难看的那种。

他特别喜欢在同事面前,显摆自己拥有一种超能力。

而这种超能力,就叫做——征服女人!

在这个男多女少,甚至有男同胞向政、府发出申请,请求政、府为其分配女朋友的时代,有上千万男同胞都找不到女朋友,找不到老婆的情况下,王中一个公司职员,月薪九千不到一万的情况下,却能有数十个女朋友,你说气人不气人?

而且这里还是保守估计,有可能更多。

这还不是超能力?

在李不凡看来,这个王中也确实魔性,但凡是他瞄准的女人,几乎就没有不得手的。

所以,怎么征服女人,怎么怎么牛啤,他经常说出来,在男同事面前炫耀。

王中惯用的一套伎俩就是甜言蜜语,口蜜腹剑。

他背着他的老婆,才外面有好一个女朋友,那些女朋友各个长得貌美如花,为了显摆他自己能,他甚至把他那些女朋友的私密照片,拿出来给男同事看过。

除了李不凡,其余的男人都对王中是羡慕忌妒恨。

非要让王中给他们传授一点儿撩妹秘笈。

李不凡在公司兢兢业业,向来没什么存在感,他做他的本职工作,从来不去围观男同事们讨论工作之外的事情。

但那天,着实那他气到了。

王中在同事们的称赞和佩服的声音和目光中,找到了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就觉得自己特能耐,把他怎么用碎片化的时间,在几个女人之间周旋,怎么对付每个女人,甚至让那些女人自愿给他掏钱的经过,一一说了出来。

男同事们听了他的讲述之后,赢得了一片赞叹之声,男同事都给他竖起了大拇指,极大的满足了王中心中那龌龊的优越感。

李不凡不动声色,转头就去了厕所。

开玩笑,就算他不喜欢这个王中,但那个王中在公司人缘极好,他这种小职员就算一万个不服气,也只能自我排解。

谁让公司就那样呢。

而他又没有那个能力,找到更好的公司。

像他这样对女朋友好的男人,在王中眼中,那就是失去了男人自尊的窝囊废。

但在李不凡眼中,王中就是个骗财骗色,被性、欲支配的种马,根本不配拥有什么真感情。

甚至连个人都不是!

李不凡非常想告诫广大女性同胞,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别被渣男骗了。

你不要听男人嘴上说了什么,你得看他为你做了什么,别到时候,人财两空,哭都没地儿哭去。

他李不凡这样的男人,那才是好男人的标杆。

像他这样的男人,才是真的好男人。

但他心里已经有阿珍了,其余的女同胞是没机会咯!

要是科学技术发达到,可以用他的细胞克隆他了,那他不介意捐一点儿细胞,让广大女同胞人手一个李不凡,让女人们了解了解被人爱着的感觉,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噗哧······”想到这儿,李不凡自己都R不住笑了。

说远了,我们再说回李不凡。

李不凡一边思念着阿珍,一边背着背篓穿过丛林,往森林走去。

来到森林前面那块空地的时候,空地上蹲着几只小猴子,它们正在翻动地上的椰果。

看到李不凡出现,几只小猴子扔下椰果就跑走了。

李不凡感到一阵莫名其妙。

这是霸占他坑洞的那群猴子吗?

见着他就跑,算怎么回事儿,他气呼呼地追着猴子跑了一段路,猴子的身影消失在靠近森林另一边的坡地上。

“有种你们晚上别到我的地盘儿住。”冲猴子喊了一声,李不凡抓了抓头发,转头往森林里走去。

他刚刚还想跟它们培养一下感情呢,谁知道,这些家伙,真是不近人情。

好歹也在一起睡了两个晚上了,还没给钱,谁遇着这种情况不寒心?

摇了摇头,李不凡打消了,要跟大毛的族群成员培养感情的心思,一头钻进森林,开始干活儿。

森林里面依旧是阴森森的,一股湿润的气息,混合着泥土味道扑面而来。

森林里不时传来几声鸟叫虫鸣,听上去热闹得很。

盘根错节的老树根在地面上蜿蜒曲折,老树根上附着着一层橄榄绿的苔藓,整座森林看上去生机勃勃。

可能是因为上次进入森林的时候,他比较饿,又看到过黑熊,和蟒蛇,在他心里留下了不少阴影,他总觉得森林里充满了危险和恐怖的东西,自然看森林的时候,就觉得森林挺可怕的。

这一次进来的时候,他心里那种草木皆兵的感觉已经消弱了大半。

眼前的森林,也变成了一座普通的热带森林。

上次来到森林里的时候,李不凡就注意到了,这片森林里地面上生长着蘑菇。

这一次进来,他毫不意外地,又看到了它们的身影。

一朵朵小蘑菇,生长在绿色的苔藓上,三个一簇,两个一团,像一个个小精灵似的,有的还躲在大树后面,调皮得很。

看着那些个小蘑菇,李不凡蹲下、身看着这些可爱的小蘑菇,脸上的笑意,怎么都掩藏不住。

如果有口锅就好了!

吞了吞口水,他的脑海里已经开始脑补,这些小蘑菇躺在白色的浓汤里的样子。

它们小小的身体,在翻滚的汤汁里颤动样子,是那么的诱人,那么性感。

越想,越叫李不凡把、持不住。

要是能采些个蘑菇回去,做个蘑菇炒熊肉。

或者,蘑菇炒蛇肉,再不济,搞个蘑菇汤也是要得的。

可惜他没有锅,炒不成菜,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样的蘑菇能吃,什么样的不能吃。

不过,到森林里来捡柴,他算是来着了。

几乎没花什么功夫特意去找,他的背篓就已经被、干柴装满了。

想着他还得快些回去搓棕绳,李不凡也不再在森林里逗留,背着背篓就往回走。

回程的时候,他还不忘在森林前那片空地,捡了一包篮子椰果。

只是,他的露脐体桖特别短,装不多少,不然他还能拿更多。

大毛都是猴王了,它都不跟他客气,带着它的猴子去他洞里住,那他还跟他客气啥。

回到坑洞里把柴火和椰果放好之后,李不凡检查了一下火堆,见里面的柴烧得差不多了,他把烧断的柴火,捡起来架在木炭上,让火堆烧旺。

从棕皮堆里拿过两片棕皮,剥掉中间的棕叶骨,扔进火堆里,捋出两簇鬃毛,开始搓棕绳。

正戳着棕绳,一只黑乎乎的小身影,缓缓来到他的身边坐下。

“咋,舍得回来了?”

手上的棕绳搓成了股,李不凡捋了一截鬃毛,接进去,继续搓。

他都不用转头看,就知道这家伙是大毛。

就与大毛那熊猴子样儿,猴精猴精的,跟一般猴子的差别大得很。

问了一句之后,大毛却没吭声,李不凡疑惑地一转头,嘴里就被塞进了一个东西,然后就看到大毛咧开嘴笑得正开心的脸。

李不凡咬了咬嘴里的东西,含糊地问,“你给我吃的什么东西?”

【作者题外话】:作者正在努力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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