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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田承嗣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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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硕当先杀透了许定国的兵阵,迎面站着一排排更加精锐的明军骑兵,兵阵前一群官兵拥着一个手持方天画戟的少年将军,长得面如冠、眼若流星、唇若抹朱、虎体豹腰、加上装束狮盔兽带,鄂硕一眼就认定这少年将军就是田承嗣。

鄂硕心里顿时大喜,只要能够擒杀田承嗣,不管自己损失有多大,相信天聪汗和饶余贝勒不仅不会怪罪自己,一定还会重重的有赏,鄂硕兴奋用女真话向达汉、阿克占、博尔普三人大喊,要大家并肩子齐上,擒杀了明朝的三省总督田承嗣。

听到鄂硕的呼喊,突出来的达汉、阿克占、博尔普迅速集中在鄂硕身后,形成一支利剑杀向田承嗣所在的方向,“嗖”“嗖”“嗖”,锦衣卫射来泼雨般的羽箭,鄂硕的左右身后不断有士兵倒下,使得鄂硕和后面的清军拉开了一段距离,而奇怪的是鄂硕居然没有被羽箭伤到一丝毫毛。

鄂硕以为自己祖神附体,马到田承嗣面前弯刀递出,“呯”的一声响,鄂硕的藤牌被方天画戟击得粉碎,连人带刀脱离马鞍高高飞起,然后一个倒栽葱扑到在地,两个锦衣卫官兵上前,把鄂硕拖进了锦衣卫骑兵阵营里。

“呯”“呯”“呯”,锦衣卫打响一轮火铳,冲到近处的清军倒下了四五十人,博尔普也落下马来,在马蹄子中伸手挥舞了了几下,就再也没有抬起头来,达汉、阿克占显得非常惊恐,就在这时清军和锦衣卫撞在了一起。

锦衣卫是一千多官兵,对付清军三四百人,而且只一个照面,以逸待劳的锦衣卫,就杀倒了近百疲惫不堪的清兵,达汉、阿克占双战田承嗣,被田承嗣一杆方天画戟杀得没有还手之力,达汉手慢了一点,就被田承嗣一戟朔倒在地,被田承嗣的超级保镖净尘一棍子砸碎了脑袋。

阿克占见了心慌意乱,连忙拨转马头想逃走,净空一棍向阿克占的坐骑击去,“咔嚓”,阿克占战马的左腿被打折,战马猛的一下子就扑倒在地,阿克占的左腿被压在马身下动弹不得,只能挥舞着手里的月牙斧,嘴里用女真话大声求救。

田承嗣一戟戳在阿克占的右腕上,阿克占手里的月牙斧呯然落地,净空连忙上去要捉阿克占,“噗”,阿克占胸口挨了一枪,背刺了对穿对过,来将扯出了长枪,溅射而出的血,喷了净空一脸一身,净空怒视着来将。

田承嗣心说这楚昭南又在抢攻,只好说道:“净空、昭南,你们二人同记一功,随本官一起杀鞑子去。”

净空和楚昭南来不及计较,随田承嗣又投入了战斗,这时包围圈了的清军不到两百人,身后的许定国、兰田玉部也已经杀到,没有了首领的清军开始有人投降,不过锦衣卫早有命令,拒绝接受鞑子的投降,官兵们只管埋头闷声砍杀,只一会儿的时间,清军剩下不到四五十人了。

剩下的清军明白锦衣卫拒绝受降,都准备跟锦衣卫决死一战,偏偏锦衣卫不给清军这个机会,加上后赶到的管得宽、蔡大山、莫成勇所部弓箭手,三四千锦衣卫围住一个大圈攒射,不一会儿清兵就死了个干净。

战斗结束了,清军被杀了一千三百多人,锦衣卫只俘虏了鄂硕等二十多个俘虏,锦衣卫阵亡八十三人,负伤三百多人,其中伤亡最多的是许定国、蔡大山、莫成勇三部,不过完完整整得到了八百辆大车粮食财物和四千大明降兵百姓。

让田承嗣大为惊喜的是,在缴获的八百辆大车里,有两百车装的是武器盔甲军服,特别是有一百五十挑火药,这对偏爱火铳、火药的田承嗣来说,这简直是一锄头挖到了金娃娃,有了这六千斤火药,田承嗣要对清军会干出更大的事情来。

天静静的黑下来了,锦衣卫就在战场附近扎营,把清军抢来的猪羊鸡鸭杀了一些,晚上让官兵们大吃一顿,温正来见田承嗣说道:“姑父,四千逃兵百姓里清出了两百多汉奸。”

田承嗣说道:“这事你来问我干什么,按白天的规矩办就是了。”

温正说道:“姑父,其中有五十多个女人,是不是可以让弟兄们那个一下。”

田承嗣说道:“不行,她们跟闯贼的眷属不一样,去告诉弟兄们,到了临清城有的是女人享用。”

温正转身离开,田承嗣说道:“告诉蔡大山、莫成勇二人,把那些解救下来的女人看好,出了事有他二人的好看。”

温正答应一声跑远了,田承嗣不希望手下官兵去招惹救下来的妇女,那样自己就不得不为严肃军纪杀人了,因此只好通过温正给官兵们一个画饼,让官兵们把心思放在临清城里那批女人身上。

晚饭后田承嗣酒足饭饱,帐篷里由胡媚娘和哈玛雅二女陪着,经过这几天哈玛雅完全放开了,跟胡媚娘配合相得益彰,着实让田承嗣惊喜一番,暗赞异族女子的热情奔放,哈玛雅食髓知味洗完澡腻在田承嗣身上。

田承嗣抚摸着哈玛雅滑腻的肌肤,哈玛雅忍不住哼了一声,身子在田承嗣身上摩擦了起来,田承嗣说道:“怎么想了吗?”

哈玛雅说道:“想了,这是你欠我的。”

哈玛雅一直埋怨田承嗣欺骗了她,如果不是温姐姐从中撮合,自己回到回疆还不知道已经失身,因此哈玛雅没少掐田承嗣的肉,当哈玛雅知道楚昭南把自己给交易了,对楚昭南是恨声不绝,不是胡媚娘拦着,哈玛雅会找楚昭南打一架。

胡媚娘进到帐篷里,带来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她笑盈盈的坐在田承嗣身边说道:“承嗣,你把那五十个女人充入妓营,也比杀了她们合算呀!”

田承嗣说道:“师傅,这些女人虽然当了汉奸,把她们杀了没有什么,如果充作锦衣卫营妓,被她们的亲人邻居知道了,传扬出去对锦衣卫的名声不好,至于闯贼的眷属女兵,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胡媚娘笑道:“承嗣,想不到你还特别在乎自己的名声呢!”

田承嗣说道:“师傅,不注意不行啊,朝廷里那些监察御史,无风还要掀起三尺浪,也是被他们抓到把柄了,不死也要脱层皮,嗯好香啊。”

胡媚娘说道:“承嗣,好闻吗?”

田承嗣说道:“好闻,好一股茉莉花香,我喜欢。”

胡媚娘说道:“喜欢,我就多擦给你闻。”

田承嗣知道胡媚娘是用茉莉花香掩盖血腥味,今天胡媚娘在自己身边杀了五个清兵,哈玛雅也杀了两个清兵,特别是胡媚娘够狠,把清兵斩得成几大块,身上得血腥味非常重,不然这样差的宿营条件,胡媚娘和哈玛雅还坚持沐浴。

田承嗣叹了一口气唱道:“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

田承嗣自知失言闭口不言,胡媚娘说道:“承嗣,你唱怪好听,唱给我和哈玛雅听。”

田承嗣说道:“不要,我想家了,乱哼了几句。”

胡媚娘说道:“承嗣,你还想铁狮子胡同那个家吗?”

田承嗣是想他异世的家乡,见胡媚娘提到铁狮子胡同的田府,不由得无奈的摇摇头,哈玛雅说道:“承嗣,我最喜欢听唱歌了,你唱给我听吧。”

田承嗣这才想起来,哈玛雅就是被回疆罗布族歌手押不庐的歌声吸引,跟押不庐两情相悦私定终身,田承嗣自认是金三角地区的情歌王子,比不少歌星强上不少,如果自己不是一个毒贩,冒充原生态歌手,说不定能在异世小红一把,于是动了在哈玛雅面前一展歌喉的心思。

“好吧,我就唱一首小时候母亲教我的歌。”田承嗣说道。

胡媚娘和哈玛雅伏在田承嗣身体旁边,田承嗣清了清喉咙唱道:“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我有心采一朵戴,又怕看花的人儿要将我骂;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茉莉花开,雪也白不过它,我有心采一朵戴,又怕旁人笑话;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开,比也比不过它,我有心采一朵戴,又怕来年不发芽。”

胡媚娘望着田承嗣惊呆了,哈玛雅更是陷入了痴迷,胡媚娘说道:“想不到你唱歌好好听啊!”

田承嗣说道:“是吗?我唱得真的很好听?”

哈玛雅说道:“承嗣,你才是我梦中的情人,你要一辈子给我唱歌,唱这样好听的情歌。”

田承嗣心说这哈玛雅花痴,把自己当成了她的押不庐,不过自己能够通过唱歌,让哈玛雅一心一意喜欢自己,这也是个很好的办法,于是哄哈玛雅道:“哈玛雅,只要你喜欢听,我愿意为你唱一辈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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