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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法理不外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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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厉喝一出口,不仅昭云懵了,就连樗里疾也懵了。

四张名帖一起放倒张仪手里,他知道魏冉与甘茂,不可能不知道昭云。

“相……”

樗里疾刚刚喊出口,却立马闭上了嘴巴,他忽然意识到,张仪这种举动定然是有他的用意,否则不可能做出如此没头脑的事情。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张仪在秦国发迹之前,是楚国令尹麾下门客。一次令尹的玉璧丢失,便有人道:“张仪贫穷,品行卑劣”,诬陷为张仪所窃。

张仪自然不认,被铐起来莫名的挨了几百鞭子,却抵死不认,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张仪逃到了秦国,成了相邦,反写信给令尹:“以前与君一同喝酒,并未盗窃,却被君无故鞭打,如今你得注意了,我要来窃你的城池了!”

而这位楚国令尹的名字,名为昭阳。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昭阳的“阳”其实是他的字,他的本名,就叫昭云。

看到昭云的名字,张仪立马想起了当年的耻辱。即便他不是当年那个昭云,却定然与他有关系!要知道这昭氏几乎是楚国独有,若非是昭阳之后,岂有此姓?

昭云知道张仪窃壁之辱的事情,但是却并不知道收拾他的那人便是昭阳,因此根本没有将两件事情联系到一起,也不知道张仪的愤怒是源于自己的姓氏。

他权当张仪是在审视自己,连忙出列拱手:“回相邦之言,在下昭云,随左庶长来见相邦,有长秦之策以助秦君!”

樗里疾亦是说道:“相邦,此子有灭蜀强秦之计,不妨让他说来听听!”

张仪不置可否,将手置于袖口中,颇为傲慢。樗里疾一愣,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张仪如此模样,不知何故。

“强秦之策,暂且不提!”张仪傲慢的说道,“我有一个问题,你想好了回答!”

“相邦但问无妨!”

昭云不知他闹得哪一出,但还是欣然应命。

“假使你有一件精致的玉璧,一日莫名失踪,而你的家奴有一人品行卑劣,又及其贫穷,众人都说是他偷的,你当如何处置?”

张仪完全是将当年的那个问题重新放在了昭云的面前,他几乎已经打定了主意,只要昭云说出“定是此贼无疑”,或是“将他屈打成招”这等话来,立马赶将出去!

不为别的,就为当年的一口气!

昭云觉得这个故事很眼熟,但并没有确实的想起来。他也不再多想,认真的思考起了这个问题。

不多时,他便道:“在下以为,一人的贫穷与品行,不一定与盗窃一事相干。若是单单论贫穷与品行,这天下当有多少贼人?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是绝对不能将此人定为犯人!”

张仪一愣,没想到他说的话与自己所想相差甚远;不过他并没有说话,继续听着。

“玉璧丢失,本不算大案,只要搜集人证、调查口供,迟早可以水落石出。更何况,那些以别人品格为判断犯罪依据的人,本身品性就有问题,他们的话决计不可信!”

这句话说到了张仪的心坎里,若是当初有人这么帮他说话,恐怕自己也做不到如今的位置吧!

“但如果……”张仪再次提高了声音,“如果这人真的窃了玉璧,你该当如何?”

昭云反问道:“相邦,敢问这玉璧对我而言,是重要物什,还是寻常的玩物?”

“若是重要物什,该当如何,若是寻常玩物,又该当如何?”

昭云缓缓道:“回相邦,若是重要物什,家奴久随主家,岂会不知?明知故犯,当以家法惩处!若是寻常玩物,与我而言不过袖口之风,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只需点拨那家奴一番,休要声张,家奴定会忠心耿耿,誓死效忠!一玩物换了一人永世忠诚,如何不好?”

“所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若是因为自己的失察而导致别人无辜蒙冤,这世间还有多少人会相信公理?”

张仪久久不言,看来自己是估计错了,这个少年与昭**本不是一路人,难怪会跑到秦国来。

“好个‘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樗里疾眼睛发亮,这句话所表明的就是一个“实事求是”,用在这时是恰到好处,“若为秦吏,此句当为标杆!昭云,此话乃是何人所说?”

昭云狂汗,却只能敷衍道:“此话乃是我族中长辈所言,据说他曾游历天下,到过宋国,有个名叫宋慈的令史(验尸官)所说。他要求断案定讲究证据,不可胡乱推测,故而说出了此等话来。”

“非尽责之吏,难出此言啊!”樗里疾感慨道。

张仪亦是附和的点了点头,而且这个叫宋慈说的话也很符合现在的秦律;当今秦律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人是谁,是绝对不能随便结案的。

当然,严刑逼供一事也是存在的,只是大家不明言罢了。

昭云此言异于昭阳,超凡脱俗,没曾想竟是自己失态在先……

不过测验还没有完,张仪脸色稍缓,道:“此举甚不合理,秦法中窃人财物者,自有处罚,岂可因你一时之喜好,而随意放过贼人?若此人出逃盗窃,你岂非有包庇之罪?”

“法理,无外乎情理!”昭云铿锵有力的说道,“恕我直言,秦法公正、严苛,乃秦人之圭臬,但正因为他太过死板,有些事情反倒会处理不好。”

“就好比这件事情,如果那家奴窃璧是为了救家中病危的老母而未与主人支会,主人了解实情之后原谅了他,那作为公吏的相邦又当如何处置?是按照秦法进行罚款,然后砍掉他的手指头?若是如此,岂非让所有秦人不孝?”

“这……”

张仪竟被说的哑口无言,因为按照他的逻辑,一切以秦法为基准,那这个孝子确实难逃刑罚。

没想到自己的巧辩之舌,竟是遇上了对手!

“相邦,还是那句话,法理之外不外乎情理!法律的存在不仅是为了约束权力,约束人民,更是因为它富有人情,不会让人受不白之冤。”

所谓的法律不可能是完全成熟的,种种方面终究会有它涉及不到的地方。商鞅变法时的秦法与始皇帝时的秦法经历百年挫折,逐渐成熟,但终究是个死板的机器。绵延千年,亦是如此。

法律是服务于人的,是为了让好人不受欺负,坏人难逃惩戒。可是在这遥远的先秦时期,秦法虽然几乎趋近完美,但它的存在意义并非服务人民,而是让统治者更好的愚民!

昭云这超乎时代的观念,自然难以被众人接受。

果然,张仪知道自己理亏,却不愿承认秦法不完全的事实,轻笑一声,道:“二三子处理的很是得体,听闻你有破蜀强秦之策,不妨说来一听!”

张仪转变话题,表明自己的服软,但他不给昭云借题发挥的机会,而是连忙转移话题。

樗里疾三人何等精明,暗自窃笑,没想到善于舌辩的相邦大人,也会有理屈词穷的一日!

他们虽然对昭云的理论有点好奇,但所谓“法理不外乎情理”根本不被他们放在心中,因为他们眼中的法理,终究还是帝王口中的一句话!

所谓的法律约束王权完全是屁话,即便是法家盛行的秦朝,皇帝一句话还不是流血漂橹?封建社会,王权才是真正的圭臬,法律,是约束平民百姓的玩意儿!

昭云轻叹一声,不过他一开始也没指望自己一句话能掀起什么秦法的改革;更何况历朝历代,秦法已经几乎是所有法律的模版了,不可能因为个例而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此事就此带过。

“既然如此,那便请相邦试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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