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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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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醒来时睁开眼睛,首先入目的是宿舍里雪白的屋顶。

简单洗漱一番,就下楼去,围着学校操场的跑道慢跑。

时间已经进入三月中旬,对于徐正华来说,在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匆忙开始的赚钱第一步,在上周就已经结束了。

甚至就在几天前,周二,他还又往西坡唱片跑了一趟,四五个小时,彻底搞定了《短发》的后期处理。可以说,在那之后,与《短发》这首歌有关的后续一切事项,就真的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了。

之前混乱的时间管理,也随之结束。

于是恢复跑步。

恢复正常的学生生活。

上辈子其实习惯早起,巧的是,原主也是从小就养成了每天早起的习惯。

记忆里,原主最初拜师学武那两年,五六岁个奶娃娃,长得粉凋玉琢的可爱,别说师娘师姐了,连师父都柔声细语的呵哄着,哪舍得让下什么苦功夫,也就是闹着玩儿一样,跟着师兄师姐们扎一会儿马步,更多的其实是在师父家里玩罢了。

到上了小学,开始逐渐被迫的认真起来。

现在不同于古时候了,孩子托付给师门,生死伤亡皆由师命,那是老黄历了,原主习武那个年代,人人都得上学,所以就半夜三点来钟起床,一帮师兄弟跟着师父练武,到早上六点钟前后,早课就已经结束了,大家一起吃个早餐,各自忙着上各自的学去,师父的医馆也该开门了。

那种日子,苦还是苦的,要不然的话,爹妈也不会说什么都不舍得把家里老二徐正夏给送过去了。

但打熬了十年下来,练会了多少功夫且是小事,对精气神的养成,却绝对是有大助益的——徐正华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哪怕抛开颜值单论精气神,当年上辈子二十岁的那个自己,也绝对比不上现在的这个自己。

一口气十几圈下来,也懒得数着了,因为几乎没什么累的感觉。

再规规矩矩的打一趟拳,反倒出汗了。

回去冲个澡换身衣服,把郭昆给叫醒,等他洗漱完了,再一起做伴儿慢悠悠地去吃个早饭。

然后就是上课,练琴。

既然打定了主意要从唱片这个行当里,赚自己的第一桶金,徐正华就压根儿没想过靠着脑海里的曲库轻松赚钱的路子——任何行业,都不存在轻松二字的。

哪怕你手里握着天量的曲库,也得看市场选歌。

他不但尊重每一个能帮他赚钱的人,也同样尊重每一个能让他赚到钱的市场。

仗着手里的资源,随手往外撒,不追求匹配度,不追求成功率,考虑到很多都是千锤百炼的经典作品的缘故,赚钱是肯定还能赚钱的,也未必少赚,但扑街的概率也绝非没有。

汝之蜜糖,我之砒霜。

这个时空大红大紫,那个时空大扑街。

这个人唱大红大紫,换那个人就大扑街。

都是大概率事件。

他是个做事认真的人,不准备如此轻率的对待自己这辈子的第一份职业。

做就要做好。

追求准确率成功率,尽快把自己的名气造到最大。

不如此何以对抗那狗屁的封杀!

所以,本着熟悉业务的角度,本着“用进废退”的基本原理,他决定好好把原主留下的音乐知识、钢琴技术,都继承并温习起来。

还好,音乐学院嘛,这方面资源丰富。

钢琴系每个学生每学期,都有300个小时的免费时间,就在教学楼里,就有这样一间一间隔开的小琴房,练琴不是问题。

于是徐正华有空了就往琴房跑。

顿时显得前所未有的勤奋。

但是就这样的学生生活,不要说对比起上辈子商海搏杀的心弦紧绷,就算对比起之前《短发》的录制,也已经可以算是悠闲的不像话了。

事实上,真正结束《短发》的工作,才几天的时间,一周都不到,他很快就沉浸在这种闲散的生活中,偶尔间想起,甚至会觉得《短发》的录制,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一样。

偶尔会在餐厅碰到庞永熙,但也只是打个招呼,因为他身边往往有李玉泉在,大家不是多和睦,徐正华不愿意往他跟前凑,庞永熙也不好意思甩开自己同宿舍的同学,非得跑去跟徐正华他们一起吃饭。

碰到过一次袁维。

眼神儿碰了一下,她就扭头走开了。

倒是让徐正华忍不住失笑:那天这姑娘挑逗一般地递了半块巧克力过来,他还以为有多飒,就真的接过来了,没想到成色严重不足。

大概是属于那种,在同龄人中已经比较洒脱,比较成熟,所以碰到个心动的,就老想试着撩一撩,结果一撩之下发现,对方是个远比自己更洒脱的老流氓,而自己明显功力不足,于是就又吓得赶紧缩了脖子。

有意思。

徐正华其实蛮喜欢她这一路风格的姑娘。

安小菁是那种会让男人一眼就迷的顶级校花脸,相比之下,袁维的第一眼没她有那种青春范儿,但她五官大气之中又不乏秀美,论颜值,绝对属于越看越美的那一类,并不输给安小菁。

而且她的身材明显比安小菁更爆炸。

肩宽、臀宽、腰细、腿长。

比例惊人。

性格也是洒脱大气。

一旦上到二十五岁以后,彻底熟透了,绝对是魅力惊人的帅气大妞儿。

徐正华上辈子在三十岁刚出头那会儿,有那么一连两年,都迷她这个型号的未成熟版,连着交往了三个,都大同小异,二十岁上下,又清纯又飒爽。

肩宽臀肥、胸大腰细。

手感超好。

性格洒脱不粘人。

但或许是两个时空之间的社会氛围有差异吧,二十岁的袁维,清纯固然有之,但飒爽就欠了许多,距离“魅力惊人”,还差得远。

还是那句话,太嫩了。

安小菁太嫩了,她也太嫩了。

中间倒是有一次碰到安小菁,大家坐一起吃了顿饭。

但说实话,也就是吃顿饭罢了。

随着《短发》的录制彻底完成,彼此之间不需要一起工作了,见面的机会飞速减少,刚刚建立起的熟悉感,就随之飞快跌落,实属正常。

别看在录制《短发》期间,安小菁表现得好像对自己很着迷一样,但徐正华压根儿就一点不信——好感或许有那么一星半点,着迷谈不上。

安小菁只是比较聪明,但又还不够老成罢了。

这就会导致她的前后表现,多少有些割裂感。

或许会让同龄的小伙子们患得患失许多天,最终甚至难以自拔,但对于徐正华来讲,却是彻底免疫的。

那一次吃饭的时候,听安小菁说,小岛唱片已经开始着手打造和梳理她的个人形象,据称给开了一张五千块的支票,还由专业的造型师陪着,置办了几套新衣服,周四光是拍照就拍了一整天。

一切都快如奔马。

显然,虽然不确定是不是百分百由何建良推动,但小岛唱片急切地想要看到《短发》的成绩,却无疑是真的。

原计划要录音15个工作日,到20号前后才结束,却被自己五个工作日就搞定,这节省出来的时间,小岛唱片并没有浪费掉。

他们正在紧锣密鼓地操办《短发》上市前的一应准备工作。

徐正华当然乐见如此。

他的日子平平澹澹,就那么一天天的过,安静地等着某一个日子的到来。

不过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三月中旬的一天,安小菁忽然打电话过来,说是最近要出一次远门,临走之前,想请徐正华吃顿饭。

徐正华当然是欣然应允。

但等到第二天,他按照安小菁在电话里告知的地址,赶到距离学校不算远的那家餐厅的时候,却发现餐厅居然有点高档。

而且里面吃饭的,明显都是一对一对的年轻男女。

这让他微微有些诧异。

作者刀一耕其他书: 不剑仙 前浪 这个大佬不要惹 匹夫仗剑大河东去 完美人生 我真不是神仙 元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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