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科幻千十镇章节

第298章:东非大裂谷

推荐阅读: 我的细胞监狱夫人每天都在线打脸三国从救曹操老爹开始暗黑系暖婚宦妃还朝我投篮实在太准了首领宰今天也想被咒术师祓除我在足坛疯狂刷钱系统逼我做皇帝将进酒

我满心希望这群人打个头破血流,你死我活。反正大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死一个少一个。可是龙王大人却在那把眼睛一瞪,怒吼一声:“吵吵什么!古奥里族什么时候骗过你们?都他娘的给老子闭嘴!”

龙王大人一发怒,顿时声震四海,若隐若现的还带了一股龙吟之声。鬼商人和驱魔人们无不被惊的脸色惨白,相顾失色,齐刷刷的就闭上了嘴。

只有程城,奇克王子,还有少数几个厉害的角色满不在乎的盯着龙王大人,想要他给出一个交代。

龙王大人哼了一声,说:“若是说阴魂厉鬼的了解,我们古奥里族的确比不上你们这群驱魔人。可是说对龙的了解,谁有比得过我们养龙人?这条五爪金龙的确是没了龙气,可你们有没有想过,若是龙气尚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木头笼子能困得住一条真龙?”

这话说的大家无不暗暗点头,别看笼子上的木头挺粗壮的,可这玩意儿连驱魔人都不可能困住,更不要说一只凶悍绝伦的五爪金龙了。

所以当下就有人问了,说,这五爪金龙到底是怎么回事?

龙王大人说,这条五爪金龙毕竟是一条真龙,古奥里族的养龙人已经有上千年没有培养出这种层次的龙了。当初为了抓它,光是死掉的养龙高手就足足有十几个。伤者不计其数。

说句不好听的,这条五爪金龙其实已经无法被他们控制住了,无奈之下,只好剥夺了五爪金龙的龙气,然后关进了这个木头笼子里来。

五爪金龙的龙气是好东西,放在任何一个养龙人身上都不保险。于是龙王大人就用了一面长幡作为容器,又把长幡交给了古奥里族内威望最高的一个老头保管。

这老头本事虽然不大,可却因为他所养的龙跟五爪金龙有冲突,所以五爪金龙的龙气对他来说半点用处都没有。这也是大家最放心的一点。只不过和老头喜欢抓捕活人培养自己的小龙,才会在四处游走。

龙王大人在那解释的清清楚楚,但是我却心里咯噔了一下,不会这么巧吧?

有人说:“那位带走龙气的养龙人,可是号称‘手眼通天’的怪眼老人?”

龙王大人微微一笑,说:“没错。天亮之前,他就会带着人血幡过来,到时候五爪金龙属于谁,龙气自然也就属于谁了!”

我心里哀嚎一声,怪眼老头被我绑起来扔小溪里了,人血幡被我烧了,这麻子不是麻子,这不是坑人吗?姥姥的,早知道人血幡这么重要,我哪里肯烧掉它?

当时我的脸色就有点不对劲了,心说这件事绝对不能说出去。要是他们知道我把人血幡给烧了,暴怒的养龙人绝对会把我给生吞活剥的。

站在我旁边的黑斑男子眼睛贼的很,他见我脸色不对劲,说:“何弃疗,你没事吧?”

我急忙答应了一声,说:“没事!没事!黑大哥,你说这龙王是不是在忽悠咱们?可莫要让老板买一条没用的废龙。”

黑斑男子哼了一声,说:“第一次来龙隐基地吧?小子,教你个乖,龙隐基地是龙王大人一手创建出来的。在这里,你可以说龙王大人残暴,可以说他霸道,甚至可以骂他是王八蛋。可你唯一不能说的就是龙王大人骗人。”

我谦虚的说:“原来如此,那龙王大人说的就是真的喽?”

黑斑男子说:“当然,不然你以为老板和马大哥都是笨蛋不成?待会他们要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好了。大家来龙隐基地就是为了发财的,干完这一票,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龙王大人用几十年时间创建的口碑的确是响当当的字号,他这么一解释,很多在龙隐基地讨生活的鬼商人都恍然大悟,一个个嚷嚷着赶紧开始。

这时候那条大鲶鱼脑袋才赶紧走到了五爪金龙身边,说:“大家都是龙隐基地的老客户了,规矩我也不多说。一句话,除了一亿美金的基本款之外,谁带来的东西最贵重,最有用,这条五爪金龙和人血幡里的龙气就是谁的!”

他这话刚一说完,那些背着松纹古剑的黑叔叔就第一个站出来,说:“龙王大人,不知道这件东西能不能入得了您的法眼。”

他向后一伸手,一个全身黑皮肤的青年就毕恭毕敬的递上来了一柄漆黑的长剑。

这柄长剑模样很漂亮,剑鞘漆黑,上面还有精雕细琢出来的细密纹路。那些纹路很像是雷击过后的雷纹,但是好像又不像是天然形成的。

我稍稍思索就明白过来,这玩意儿有点类似于徐剑秦用的那柄桃木剑,是用强大的电流击中在木头上才形成的雷纹。

我以为这种技术手段只存在于特案处,没想到这群看起来跟乡巴佬一样的黑叔叔竟然也有这玩意儿。

旁边的蒋哥低声惊呼:“这是千人斩?这群黑不溜秋的家伙来自东非大裂谷?”

东非大裂谷在地理上赫赫有名,是世界上最大的断裂带,从卫星照片上看,就像是地球上的一道巨大伤疤,素来有“地球伤疤”的称呼。

但是我却不知道东非大裂谷里竟然还藏着这么一群驱魔人。

我不知道,旁边的驱魔人也不知道。当下马从越就转过头来说:“蒋小子,这群黑人什么来头?”

要是别人问,蒋哥或许还会翻个白眼说一声无知,但是马从越这个家伙凶名赫赫,蒋哥还真不敢多说什么,当下就毕恭毕敬的说:“马老大,这群人好像是郑和船上的驱魔人留下的后裔。据说郑和当年下西洋抵达了非域。有那么几个驱魔人因为失期,没能赶上船队,所以郑和带着船队走了,他们几个倒霉蛋却留在了那。”

其实驱魔人一身本事,在哪里都会活的很舒坦。只不过他们虽然懂得驱鬼逐邪的手段,对造船的本事却一窍不通。

既然无法离开,无奈之下只好留在这里发展,并且由其中的地师寻找到了整个非域风水最好的地段,就是位于乞力马扎罗山下的东非大裂谷。

因为当时汉人的血统心思在作怪,所以这些滞留在非域的驱魔人没有和当地人成亲,最多就是教出来了一些本地土著。这些土著学会了汉家的本领,也学会了汉家的语言,自称:明人,意思是大明王朝的后裔。

几百年的时间过去,明人也在当地发展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流派,他们歧视本地人,从不把黑人当成自己的同胞。就好比是高等的动物面对低等动物那样,随意打骂甚至砍杀。因为明人数量比较少,影响力也不大,所以才没有引起国际上的注意。

但是在近年来,明人之中却出现了一个好生厉害的驱魔人,就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黑不溜秋的青年。

这青年自称刘德胜,手里的千人斩是用一截血木制作成的。这种血木以活人的鲜血和灵魂为养料,初始的时候只有巴掌大,每杀一个人,就会吸收鲜血和灵魂成长一截。杀的人越多,成长的速度就越快。等杀了一千个人的时候,血木就会停止生长,而是会从木头上分泌出一种粘稠的红色液体来。

这种红色液体可就不简单了,活人服下,能够强身健体,身轻如燕。病重的人服下,那就能换发活力青春,不药而愈。最主要的是这玩意儿还能打成雾状,滋养阴魂厉鬼,实在是阴阳通用的好东西。

也正因为如此,刘德胜也成了国际上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到了这种程度,其实也没人在意他到底杀了多少人才培养成了千人斩,反而刻意讨好刘德胜,想要从他手中得到一点血木精华。

马从越听完蒋哥所说,立刻兴奋的眉飞色舞,说:“卧槽!这是好东西啊!咱们得想办法抢过来!”

却不成想马从越个子高大,嗓门也很大,这话被刘德胜和那群黑叔叔一字不落的听了进去,当下刘德胜就转过头来,对着马从越怒目而视。

马从越也毫不含糊,直接就反瞪了过去:“瞅啥瞅?不服啊?”

相关小说:我是赵子龙奶爸回到乡村搞养殖大灾变时代:我靠科研来续命头七当天,我被校花借尸还魂星际:奖金够多,人皇打爆联盟:开局顶替高大叔都市:开局成为反派高富帅这个杀手太稳了艾泽拉斯黑镰之锋诸天:从魔女开始肆虐半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