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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如蝶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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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阳初上,晨风还寒,远山如画。

叶云飞一脸狐疑的看着慕容风,低声问道:“此话怎讲?”

慕容风沉声道:“因为雪妹亲口告诉我,她不喜欢吴宜岫。”

叶云飞面无表情,淡淡道:“怎么会呢,我不相信。”

慕容风轻叹一声,道“吴宜岫是荆楚会的少当家,雪妹是名剑山庄的大小姐,表面看二人郎才女貌,可事实并非如此。坦白说,我们名剑山庄正在走下坡路,名剑山庄和荆楚会联姻是我爹的意思,因为如果成功对名剑山庄恢复龙头帮会地位的作用异常明显。雪妹自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一直以来也并未反对,怎么说呢,吴宜岫也不是个令人讨厌的人。可是直到雪妹遇见了叶兄,她才知道自己多么反感这场婚事。一边是名剑山庄的未来,一边是自己的终生大事,这种权衡的矛盾,叶兄你明白吗?”

叶云飞心中苦笑,其实他早就隐约感觉到名剑山庄和荆楚会联姻的交易目的,但一直也不愿去面对,甚至怀疑慕容雪愿意完成这单交易。此刻听到慕容风的话,又想起昨夜慕容雪欲语还休的表情,心中也不知该做何感想,似喃喃自语般道:“这确实是一个很难选择的问题,我自然明白。”

慕容风道:“雪妹昨晚找到我,说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情,到最后竟然泣不成声。其实她并不让我告诉叶兄关于荆楚会的事情,今天是我自作主张了。”

叶云飞想到了吴宜岫,他是那样的年轻有为,排除慕容雪的感情,他二人完全是天作之合,反正已经拒绝了慕容雪,也许慕容雪再过段时间就把自己忘了,到时候吴宜岫还是她最好的选择,想到此点,略带自我安慰的道:“多谢慕容兄坦白相告。也许事情没有慕容兄说的那么不乐观,车到山前必有路吧。”

慕容风道:“看来叶兄真的不打算回山庄了。”说完伸手前指,前方柳树下系着一匹健马,接着道:“既然我留人不住,还不如助叶兄一程。”

叶云飞笑道:“慕容兄根本没有打算留住我吧!”

慕容风笑道:“我只是来告诉叶兄一些不知道的事情了罢了。不过你这样走出名剑山庄,就等于是送给敌人练剑。”

叶云飞道:“慕容兄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慕容风自信道:“叶兄不知道在下擅长易容术吧?”

叶云飞摇头道:“这个真的不知道。”

慕容风从马背上取出假发假髭给叶云飞戴上,又对面部涂涂抹抹,然后拿出墨笔细细勾描,片刻功夫,叶云飞变成了一个面部黝黑的虬髯大汉。最后拿出些许衣衫,着叶云飞换上,那衣衫长袍宽袖,穿上之后居然可以把石中玉隐藏在身后,设计巧妙,似是量身定做一般。

叶云飞走到水边,对着水中的影子笑道:“慕容兄真是妙手生花,此刻我都不认识自己了。”

慕容风笑道:“叶兄脸上的涂料和发须普通方法都不易拿下来,需要用醋水沾洗,方可恢复本来面目。”

叶云飞道:“幸好慕容兄告知此点,不然我就做一辈子虬髯汉,岂不冤枉啊?”

慕容风道:“叶兄一路小心,在下就送至此处了。这马唤作‘流影’,可为你节省不少脚力。”

叶云飞轻抚马背,拱手道:“慕容兄请回吧。”然后似语非语的样子,最终忍不住道:“麻烦慕容兄转告慕容小姐,吴兄此人挺好,值得托付。”

慕容风并未应答,苦笑一下,轻轻摇头而去,走了数步,也不回头,淡淡道:“这衣服是雪妹为你做的,你可不要弄破哩。”说完又朗笑几声。

叶云飞整理一下襟前衣衫,满怀感触的跨上流影,强迫自己不再想其他事情,打马而去,扬尘一片。

叶云飞不忍心抽打马身,可骏马还是一口气奔了二三十里,想起怀中的信笺,猛提缰绳,马蹄高仰。叶云飞掏出信笺,欲拆又止,如此来回数遍,最后还是将信放入怀中,自言自语的道了一句:“不看也罢。”便继续赶路。

又这样走了两天的路程,已入三峡境内,叶云飞始终感觉有块石头悬在胸口未曾落下,终于在那个迟日淡淡的中午猛收马缰,骏马长啸,前蹄高仰。叶云飞连忙拿出信笺,拆阅开来,桃笺上只有一首《蝶恋花》,只见清词如下:

月正层林烟正杳,霜满单衣,黯淡伤魂渺。

辗转海棠花尚早,相思都被青丝绕。

记取平生和泪少,忘却流年,阶上幽幽草。

此后逢君君亦老,莫凭杜宇春心鸟。

字体清秀,婉约柔曼,每一个字似乎都饱含着那么多的哀怨,叶云飞面无表情的看着信笺,看着那娟秀的文字。

春风似乎还带着冬天的冷峻,寒气逼人,微阳也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一个虬髯大汉就这样驻马而立,在寒冷的肃杀中目不转睛的看着手中的信笺。

叶云飞的心像被放在冰天雪地一般,毫无知觉。平生和泪少,可自己分明感觉到了她写信时流泪的样子,泪眼婆娑,那样的楚楚动人。此后逢君君亦老,莫凭杜宇春心鸟,难道她知道自己回成都后便不再出蜀的打算吗?不会的,她一定不知道。那她的意思一定是以后不再见面,彼此默默终老了。虽然自己曾想过以后不再见她了,但此刻话从对方口中说出,却偏偏又是那么的失落。

叶云飞打马转身,朝着武昌方向狂奔而去,马蹄飞溅,尘埃漫扬。回奔十来里,心中早已天人交战,慕容雪和吴宜岫始终才是最登对的,自己永远也给不了吴宜岫可以给的,慕容雪跟着自己非但不能幸福,还可能随时送命。而慕容雪对自己的情感也许更多的是一种感恩,一种对政治婚姻的反抗。叶云飞突然收住缰绳,暗自苦笑一声,默默打马转身,继续踏上回川之路。

叶云飞突然想到了慕容雪的剑,那把他取名蝶恋花的短剑。他感到自己和慕容雪的关系就恰如花与蝴蝶,蝴蝶恋花,花虽恋蝶,但不能语,最终只能看着蝴蝶飞走。又联想到那首《蝶恋花》的词,颇有点一语成谶的怪异感觉。

叶云飞收拾心情,继续前行,也不打马,任由马儿闲散的走着。

在前面道路的拐角处,有一个茶社,茶社傍柳树而建,树可合抱,枝叶尚浅,茶社的幌子在微风中轻轻摇动。

社中的茶客多为过往赶路人,有赶考的书生,有送货的苦力,有踏青的文人,也有仗剑而行的江湖人士,小小的茶社却生意兴隆。

叶云飞将流影系在柳树上,叫了一壶清茶和两个馒头。这茶虽不及名剑山庄的佳茗清香甘甜,但此刻却格外解渴。

叶云飞才吃了两口茶,就看见一个打着“连云镖局”旗号的镖队走进茶社,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张清霜,接着他就看见了张清霜。

张清霜一身紫色的劲装打马而来,再也不是烟雨楼上的柔弱形象,眼神中透露出无比的坚定,英气逼人。

连云镖队一共有十三人,除了张清霜和那个被她唤作萍儿的小丫鬟外,都是清一色的壮汉。镖队系了马匹,进入茶社,在东南角最后三张空桌旁坐了下来,又叫了茶水干粮,各自歇息起来。

叶云飞默默的看着张清霜,看着张清霜变得如此的坚强,心里稍感宽慰,只希望她能够真正好好的活下去,幸福的度过每一天。

坐在茶社西南角的是三个带剑的江湖人士,从张清霜一进入茶社就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其中一个笑道:“听闻连云镖局连失两大镖头,原来他们还是有生意做啊。”

连云镖局的人听闻纷纷冷哼,待要发作,只见张清霜做了个住手的动作,淡淡道:“虽然连云镖局遭歹人所害,痛失两大镖头,但连云镖局依然是江南最大最安全的镖局,三位兄台如果对鄙镖局有所异议,可以到江湖上去打听打听。”这一段话给足了对方台阶,也不失连云镖局的面子,异常得体老练,语气也不温不火,叶云飞完全想不到是出自那个在酒楼多愁善感的张清霜的口中。

刚才说话的男子似乎并没有把这个体态纤柔的女子放在眼里,继续笑道:“这位女镖头长得真是标致,只是不知道和连云镖局的张清霜比较如何啊?”

这段话非常轻佻,张清霜脸颊微红,然后随手一丢,将手中的茶碗连同茶水飞掷出去。

茶碗飞速而去,直击那说话男子的嘴,那男子也算了得,居然也不闪躲,嘴唇一张,将那茶杯一口含住,轻仰其头,将那碗茶水灌入喉中,洋洋得意道:“多谢小姐好茶,只是不知这里面有没有小姐的口水呢!”

张清霜一时手足无措,羞恼无限,众镖师纷纷离座而起,叫骂着向三人走去。那三人仍是刚才怡然自得的样子,完全不把众人放在眼里。

一般而言行镖走镖就是受江湖朋友尊敬的,没有人会故意找茬,所以镖师不全是考武功扬名的,多是靠人品名气行走江湖。名气好的镖局,黑白两道都打点得开,就算是绿林好汉听到名号都会放其一马。连云镖局是江南最大的镖局,江湖上的交情自然不必说,所以像今天这样的事情也算是少之又少了。

叶云飞看到张清霜受辱的场景,也不免心生感叹,如果不是自己杀了张雷张雾,张清霜怎么会出来抛头露脸呢?大喝一声,道:“哈哈,这位朋友既然爱吃人茶水,不如也尝尝爷爷我的茶水味道如何。”说完也学这张清霜的样子,随手将手中的茶碗扔向那人。

茶碗飞行速度和力道似乎都和张清霜的茶碗一样,那说话的男子自然也不放在眼里,仍旧用嘴去叼住那茶杯,可是再嘴唇接触茶碗的刹那,才感觉这茶碗的力道远不是表面的简单,力道迅猛,可已为时晚矣,“啊”的一声痛叫,门牙碎裂。

那说话的男子捂着流血的嘴唇,大骂道:“你这家伙找死呢。”说完和另两人抄起桌上的长剑,朝叶云飞方向走了过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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