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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名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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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与军机大臣们取得了一致意见:团练大臣不得担任督抚。但既要扩大团练,既要任命在籍大员担任团练大臣,就有必要提高团练大臣的权限。

对此,彭蕴章的建议是,在“名”与“钱”二字上做文章。

传统封建王朝皆以礼治国,把名分看得极重,上至朝廷中枢,下至黎民百姓,无不重“名”。

“名”为什么这样重要呢?因为“名”可生“权”,“权”随“名”来。

譬如,康熙时期九子夺嫡,皇二子胤礽被康熙定为“皇太子”。这是清朝,也是中国最后一位经过公开册立的皇太子。

皇太子的名分既定,各种权力、差使也就理所当然地落在胤礽头上。康熙外出巡视,或者御驾亲征,胤礽也就理所应当地监国理政。

再如,慈禧太后本不是咸丰的皇后,只是一个贵妃。因她生下了同治帝,同治即位后,慈禧也就被封为“太后”。有了太后的名分,慈禧方具备了与肃顺斗法的资格,也敢于在日后垂帘听政。

黎民百姓,大户人家,亦有正妻与小妾之分、嫡庶之分。不管小妾如何得宠,都不能挑战正妻的权威。同样的,家族传承,亦传嫡不传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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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既要鼓励在籍官员办理团练,就要给他们以应有的名分。华夏重视名分,对官衔名称亦非常考究。彭蕴章乃饱学之士,建议授予团练官员以“帮办团练大臣”的职衔。他说:

“大臣二字,意味着团练官员规格较高,由在籍的重要官员担任。这些重要官员,总得三品以上,方有资格称之为大臣。

“在籍的大臣,主要有两种,一种为致仕的,一种是守丧的。致仕的官员,或为年迈,或为得咎。因此,臣建议,以在籍守丧的大臣为主,任命他们为团练大臣。”

清朝规定,三品以下官员,除了御史可单独向皇帝奏事外,其他人不管有多大的事,都不能向皇帝奏事。三品以上官员,有了单独向皇帝奏事的权利,才被视作大臣。

彭蕴章继续说道:“‘帮办’二字,可将团练大臣与钦差大臣区别开来,意味着团练大臣不是钦差,没有钦差的权力,只是受朝廷指派,帮助地方督抚办理团练。”

若团练大臣是钦差,地位便在地方督抚之上。若钦差手上带有遏必隆刀之类的尚方宝剑,还能对地方官员生杀予夺,权势极大。

这是咸丰所不能接受的。

若在团练大臣前面加上“帮办”二字,情形就完全不同了。朝廷在委派钦差大臣镇压农民起义时,通常会设置一个钦差大臣,却会设置好几个“帮办军务”。

同样的,地方官府组建临时性的“局”时,通常会委派一个“总办”,却要委派好几个“帮办”或者“会办”。

帮办二字意味着,团练大臣地位居于次要,是帮着督抚办团练的。在某种程度上,帮办团练大臣应被视作督抚的属僚。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文人在文字上亦有数不尽的把戏。“帮办”二字,无疑体现着极高超的政治智慧,令咸丰深为满意。

于是,“名”的事就定下来了。咸丰接受了彭蕴章的建议,决定给团练官员以“帮办团练大臣”的名号。接下来,便是“钱”的事。

彭蕴章说:“自古办理大事,无外乎得人、筹钱。长毛贼叛乱以来,国家财政左支右绌,捉襟见肘。若要鼓励各省大办团练,又将是一笔大的开销。

“团练不是八旗、绿营,不在军队编制内,朝廷固然不用承担团练的费用。但以往团练规模不大,训练不精,武器不利,地方乡绅勉强可以承担团练的费用。

“如今,我们要鼓励大臣办理团练,势必要提高团练规模,要加强训练,要改善团练武器,甚至还要出省作战。这样一来,地方乡绅就没这个财力供养团练了。”

这倒是个实情。

为了镇压国内民乱,为了对付洋人,满清朝廷开支年年递增,财政早已千疮百孔。不得已之下,道光、咸丰只得大开捐纳之门,允许有钱人花钱购买功名、官职。

譬如,道光二十七年,上海大买办吴健彰便花银五十万两,捐得苏松太兵备道记名按察使兼江海关(上海海关)监督的肥职。这就是天下第一肥缺-上海道台。

捐纳出身的官员,花大价钱购买了官职,到任之后自然要大肆搜刮,捞回成本。所以,清廷的财政收入短时间得到增加,却对吏治、对社会风气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彭蕴章作为军机大臣,自然对清廷的财政情况一清二楚。办理团练需要大量经费,地主士绅无法承担。彭蕴章另辟蹊径,建议开征“厘金”。

厘金,又称“厘捐”、“厘金税”,是满清为筹措军饷以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而创设的“额外征商之税”,后成为政府的重要税源之一。从晚清至民国,厘金实行近80年。

厘金通常由地方派出军队,在交通要道上设置关卡,对来往客商征税。开始时,其税率较低,税率约为百分之一。因一钱的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之为“厘金”。

彭蕴章说:

“长毛窜踞金陵后,官军在扬州城北建立江北大营,有五万兵马,在金陵城东建立江南大营,有十万兵马。江南、江北大营兵马合计十五六万,每月军饷耗资巨大。

“江南大营人马虽众,却从浙江、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广东等南方富裕省份协饷,军饷勉力维持。江北大营人马虽少,却从山东、河南、陕西等北方贫弱省份协饷,‘度支万分窘迫,军饷无款可筹’。

“幸而,江北帮办军务雷以鍼采纳幕僚钱江的建议,在江北水陆要冲设置厘卡,对来往货物课以百分之一的捐税。江北大营得此饷源,不仅足以养兵,还额外募勇数千,士气大震。”

“厘金税征于无形,民不觉也,且细水长流,源远不竭。在商,百里抽一,不关痛痒,可转嫁给买主;在官,则如涓涓之水,汇集成河,积少成多。

“若能广为开征厘税,则可以之养团练,养八旗、绿营。资用既裕,兵气遂扬,长毛、黑旗贼焉有不灭之理?”

咸丰闻言大喜,照彭蕴章这样说,厘金税不花朝廷一分一毫,却能养兵百万,实在是个顶好的办法。

满清重农抑商,对商税亦不重视。彼时,朝廷商税收入较低。开征厘金,正可在商税上做文章,补充地方财政,具有相当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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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厘金流毒甚广,对近代中国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第一,厘金属于地方税。地方督抚开征厘金,相当于掌握了地方财政权。权力此消彼长,地方有了财权,中央权威必受损害。从此外重内轻,地方尾大不掉,国家便有亡国的风险。

在此之前,清朝财政权统归于户部。譬如,调拨军饷,通常由各省把军饷解交至户部,再由户部统筹使用。

浙江巡抚黄宗汉建议推行协饷制度,各省直接把银子解交给清军江南、江北大营。这固然有助于提高效率,减少胥吏从中克扣,却也在无形中削减了中央的财权。

如果地方督抚再能开征厘金税,手上有了钱,底气陡增,岂不具备了与中央叫板的实力?

华夏一直都有集权的传统,一旦地方坐大,中央式微,国家必将四分五裂,甚至于亡国。

太平天国如此,满清亦是如此。

清末时,朝廷已经注意到厘金的危害,要地方把厘金收入交归中央,各地督抚都明里暗里抵制。

厘金收入是笔糊涂账,全在地方督抚一手掌握。交或者不交,交多少,都由督抚说了算,朝廷已经无力控制了。

庚子事变时,东互各省互保,不奉王令,反把慈禧的宣战诏书说成是乱命。慈禧对此无可奈何,事后反而要夸奖东南各省督抚。这正是中央式微、地方坐大的表现,亦是亡国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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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厘金对华夏工商业打击极大,传统手工业遭到毁灭性打击,外国商品倾销中国,中国民族资本一蹶不振。

厘金是重复征收的,这个关卡征过了,下个关卡仍征。所以,厘金税率虽为百分之一,但重复征下来,税率常达百分之十以上。

而厘金由各地自行开征,税率、税制较为混乱,征税额度更是一笔糊涂账。地方督抚都有任期限制,在任期间肆意征税,全然不顾长远,更不顾大局。

这就推高了华夏手工业商品的价格。

洋人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获得了关税特权,洋税进口关税最高才百分之2.5,进关之后各地不得再对洋货征税。

从此之后,洋货物美价廉,国货商品价格一再上涨。此消彼长之下,洋货击败国货,占领了国内各个市场。

可以说,厘金是培养军阀、倾销洋货的温床。直至1931年,民国国民政府开展税制改革,才废除了厘金制度。

但在彭蕴章那个年代,大臣们并无这种见识。即便是曾国藩,亦对厘金制度大加赞赏,湘军对厘金制度亦极为依赖。

咸丰帝正为钱的事发愁,眼见厘金可行,欣然接受了彭蕴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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