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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良辰美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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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天色正好,清风徐徐,景色怡人。叶良辰着一身华服锦衣,更显风姿卓越。

不多时便走到江府,想来江雨朦是跟门房打过招呼了,守门人点头哈腰的将叶良辰领进府中,让他在正厅中稍作。

门房走后,便有清丽的丫鬟前来奉茶,款款离去。

叶良辰安然自若,品着茶水,静待江雨朦。

片刻后,江雨朦伴随着一名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叶良辰见状,连忙起身相迎。“见过夫人,江老爷。”

江雨朦穿着烟霞色的短褂,配着鹅黄色的襦裙,衬着犹自俏丽的面容,堪比二八少女,还平多一股风情。

“哥哥,这位公子便是我说的夫君家中人。早年我被夫君休弃,因此才说是新寡,现在夫家想认回景儿,我也只能忍痛,让景儿随他们离去。”江雨朦手捏锦帕,擦拭眼角。说到伤心处,瞳孔中竟有水雾飞起。

江梅西脸色发青,显然此刻心情并不好。自己的妹妹一直生长于外家,虽说平日中见不到,没有太多情感,但毕竟一母同胞,还是血浓于水啊。如今听闻自己妹妹竟是被休弃的,心中也是恼怒不已。不过想到当年妹妹被周家人冷言送回,言是犯了大错。如今妹妹又说夫家人是他得罪不起的江湖人物,他也不好随意开罪。因此恼怒也去了三分,只是说道:“你是景儿的母亲,这件事当由你做主。”

“多谢哥哥。”江雨朦心中一喜,毕竟自己现在居住在江府,那点亲情名分也抵不过现实利益。随即看向门前道:“景儿,快进来。”

一个黄衣少女笑吟吟的站在门口,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在各人脸上转了 几转。这少女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莲步轻挪走了进来,对三人盈盈作礼。“见过舅舅、娘亲、叶公子。”

昨日她已经听母亲解释过叶良辰的身份了,对这个突然多出的未婚夫不由有些好奇和羞怯。因此此时粉面薄红,脉脉水眸若有似无的看向叶良辰。

“见过江姑娘。”叶良辰在愣神后边回过神来,赶紧道。

江美景生的极美,明眸如水,齿如含贝,眉似柳叶,面若芙蓉。此时一笑之下,两侧竟有梨涡盛开。若说江雨朦是盛极的芍药,艳丽中带着几分妖娆。 那江美景便是初开的梨花,羞涩,怯弱,似粉还白,似乎只要他一用力,少女便会香消玉殒,徒留惋惜。

江美景微微颔首,便退与江雨朦身侧,头颅微低下,露出雪白的颈子。心中暗道:“这叶公子可真是一表人才。”心中又念:“他是我的未婚夫,又是父亲那面的人。陈慕楚,他是我父亲吗?”

“都是好孩子,叶公子,今日我便将景儿交托给你了,也算了我心中一个心愿。”江雨朦含笑道,话语里透含着深意,眼眸中隐含着血气。

“定不辜负夫人一片厚望。”叶良辰鞠躬,说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语。

一辆马车,带着江府的表小姐江美景离开了阳谷县,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

正厅内,江梅西冷冷的留下一句话,也大步离去。

“不管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记住,别给江府惹祸,否则我也保不住你!”

江雨朦站在门口,迎着璀璨的日光,觉得有些刺目,便用手微微遮挡,可惜阳光太烈,还是有一丝泪水顺着眼角滑下,不知是在感伤什么。

听到江梅西冷清的话语,江雨朦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冷笑。被亲人舍弃的痛苦,她又不是没有尝过,哪里还会忌惮。

出生时,她因练武资质卓绝,便被父母舍弃,寄养于周府。虽说是个表小姐,可别人的府中,哪里有自家好。更何况练武辛苦,哪里容得她一个女娃娃娇生惯养。原本的富贵命却在一夕间改变,成为江湖中的芸芸众生之一。

十九岁时,她已是名震江湖的侠女,可也是迟迟未嫁的女子之一。赫赫的威名之外,冰冷的剑花之下,只是一个估计的女儿心。

怒马鲜衣的公子她不爱,饱读诗书的文人她不喜,江湖中那些自命不凡的侠士却在她手下撑不了几招。她是江雨朦,天之骄女,整个江湖,尽观眼底,谁配的上她。

直到她见到了秣陵山庄庄主,陈慕楚。

年少有为,偏偏风雅,剑花挽起,山河惊,睥睨之处,天下动。风华倾世,盖世无双。

一件周郎误终身,不见周郎终身误。一步错,步步错,此生命途,步步皆苦,却又将那多桃花错付。

陈慕楚,坐拥秣陵山庄,性情冷淡。对天下对他爱慕的女子都弃之不顾,他的心中,只有剑。

所以在那个妖媚女子,使用下三滥的手段,趁他不备,爬上他的床榻之后,迎来的便是狂风暴雨,雷霆之怒。

他本想将那女子斩杀,却因为周家的介入,只得斩断女子的手筋,令她终生不得踏入江湖,否则,秣陵山庄必定全员诛之。

这是她被第二次舍弃,一直因她引以为傲的周家,却那般轻易的将她舍弃,一辆破败的马车,就那般的将她送回江府,一个全部陌生的地方。只因为,她已经不能用剑了!

因为爱情,她失去了一切,她的地位,她的剑术,她的清白,她的骄傲,包括她的一生。

她的爱,犹如飞蛾扑火般那么壮烈,却犹如昙花一现般消失的那般快。徒留恨意将她淹没。

恨,陈慕楚的无情。

恨,周府的绝情。

恨,她恨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包括那个根本不应该存在的孩子。那是时刻提醒她愚蠢的证据。她的眉眼都在提醒着这自己的无知、自大、骄纵。

如今,她亲手将她推入了地狱,推入了黑暗的深渊。

孩子,别怪我,要怪只怪,谁让你的父亲是陈慕楚。

马车缓缓驶出阳谷县,探子站在门楼前,表情迷茫,实在是想不通这叶良辰为何这么轻易的竟能将江美景接走。

他已经设想出的那一幕,却丝毫没有发生。每个人都是和和气气,从容不迫。不对,一定是哪里不对,哪里有遗漏的地方,可是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只得掏出飞鸽,进行传书,如实禀报。

宽敞的大道上,马车徐徐的走着,带起一溜烟尘。空旷毫无人烟的丛林中,只有马车轱辘声嘎嘎嘎的响着。江美景安稳的坐在马车中,身体随着车身起伏着,车身小幅度的颠簸,并没有使她觉得难过。可她依然脸色发白,手指不时的紧紧扯拉这衣服。

一层之隔的布帘外,是我的未婚夫。可他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如今,我要跟着他去爹爹哪里,虽然想坚强点,可是还是觉得害怕。

“噜~~~”

马车停了。

江美景紧张的挑起帘子问道:“叶公子,怎么了?”

看着怯怯伸出来的小脸,叶良辰觉得有些好笑。他当然知道小姑娘心中的紧张,只是一路上故作忽视,毕竟,一直生活在弟子堂中,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去哄女孩子。

“中午到了,我去打些野味,作午膳。你要下来吗?“叶良辰勾起微笑,耐心的说道。他知道他有一张很好的面皮,温和的笑容会让人放下心房,慢慢试着接纳他,屡试不爽。

“好的。”少女会以笑容,又有梨涡隐现。

“谢谢。”搭着男子的手掌跳下马车,她能隐隐感受男子手掌中的温度,还有男子身上传来的清浅的汗味,不难闻,像阳光的味道。这一切都让她羞红了脸颊,隐隐觉得全身发热。

坐在男子铺着软垫的清凉属下,不由眼眶一软,她能感觉到男子的用心,这就是未婚夫吗,好像,并不是很抗拒,甚至,隐隐有些欢喜。

“你在这里等着,我去丛林中打些野味,若是害怕,就大声的叫我的名字,我叫,叶良辰。”青年温和的说着,迎着太阳的刚毅轮廓似乎被柔和了几分,像光,还是像酒,抬眸的少女迷茫的想着。

“好的,你也小心些。”关心的话语脱口而出后,少女又隐藏在羞怯的乌龟壳里,不好意思出来了。

叶良辰摇头失笑,蹭蹭噌几声脚步声后,便消失在树林从中。

少女的受惊的回眸,在看着渺无人烟的山林,不由有些害怕。不过想到青年的话语,眸子闪过一丝坚毅,他一定会保护自己吧,我相信他。

不过片刻时光,叶良辰便提着在河边剥洗好的兔子走到路旁,便看到提着嫩黄色衣裙的少女蹒跚在林中捡着干树枝,而在那棵树下,也已经放置了一小堆。

不知为何,心中似乎被猛然撞击了一下,叶良辰舔了舔发干的唇角,有些艰涩的说道:“已经够了,回来吧。”

“啊!好的。”受到惊吓的少女连忙跑回,红扑扑的脸蛋散发着热气,明媚了春光。

叶良辰手脚麻利的点火烤野兔,不多时,便有兔肉的香味传出。看着身侧捧着脑袋,眸光熠熠的少女,心里想的话脱口而出。“其实,你不用做这些的。"

“啊。”少女迷茫的抬头,随即想到话里的含义,眸光闪过一丝奇特的光辉,笑着道:“可是我觉得,我应该做啊。”

简单的一句话,击溃叶良辰的心房。经久无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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