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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渐息渐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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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和罗雨嘉刚走进那间餐馆就看到了坐在里面的陆凡,正当我们如坐针毡地点着菜暗暗叫骂怎么这么巧时,更巧的事情发生了,那个才刚与陆凡分手不久的女生,亲密地拉着一个男生的手走了进来,最最滑稽的事情是,她的脚上,正穿着那双陆凡攒了一个月的生活费为她买下来的鞋。

爱情算个屁,朋友才是一辈子的。事后陆凡哭哭啼啼地请我和罗雨嘉去KTV唱歌,他一边唱着单身情歌一边把鼻涕往我们身上蹭,然后说着那句有些俗气的话,不争气地在嘈杂的包厢里开始嚎啕大哭。

在我贫瘠的友情世界里,他无疑是继罗雨嘉后又一个绿洲般的存在。

我不在乎他心里那些千千万万的好友排名我究竟是靠前或者押后,友情这个东西,对我而言总是充满了神圣的意味,一比较,似乎就黯淡了。

我曾经和余冉冉探讨过这个问题,她用一句很精辟的话总结了为何这么多年我总是太依赖他们,甚至不愿意去交新朋友。她这样说:因为实在没力气再跟别人重新交待一遍人生。

于是这句话成了我为自己内心孤僻所找到的最好理由,每当有人煞有介事地和我走得很近时,我就会在心里不自觉地说起这句话,然后心安理得地与人保持着浅显的关系,这让我感觉安心。

我真的是一个没什么朋友的人。

不论这一年多的厦门生活,我在别人的眼里活得多么成群结队光鲜亮丽。如今回到这里,仍惊觉自己终归只有那么三两情谊能经得起涤荡,不会在一些大起大落的动荡里,像用竹篮子舀起的水,一转身就漏得精光。

“我就说怎么放假都不见他来找我,连你回了他都没说要跟过来蹭吃的,原来又被甩了。”罗雨嘉早已从最初的打抱不平到了后来的唉声叹气,关于陆凡的感情,我们一向是不过多关心的状态,除非他自己跑来跟我们说,否则我们绝对不会主动去八卦。如若不是余冉冉巧合地与陆凡在大学里又分到一个班,我也断然不会知道这些事。

“据说那女生跟沈晓吟长得神似,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被什么鬼迷了心窍。”我和罗雨嘉漫无目的地边走边聊,尽力消化着方才大快朵颐后的满肚子食物。

“人都这样,往后喜欢的,都会绕到最开始的那个身上去。”罗雨嘉一下正经了起来。

我这才发现这些年来她原来也学会了大多女生那般皱着眉头一副历经磨难的调调,时间从我们身上踩过去,并没有把我们的心变得更平整,反而愈显伤怀了。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街对面远方琴行那个有些陈旧斑驳的门匾,我太熟悉了,以致于那个“琴”字因为腐朽而在左上方掉落了的一横我都记得。我的脚像灌了铅一样站在那迈不开步子,罗雨嘉也定定地站在我身边,她显然也发现我们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了这家琴行对面。

幸好是对面。

“听说他们生意还不错,我们学校有挺多人在那儿学琴的。还有很多女生为了看苏郁专门来这儿练琴,就为了听他在店里唱唱歌。”罗雨嘉静静注视着对面,缓缓对我说着,就像在叙述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即使隔着一条街,我依然能看到对面玻璃窗内的陈列,它看上去与几年前大有不同了。自苏郁从他哥哥手中接管了这间琴行,琴行里的乐器就被接二连三地替换成了各种珍贵的吉他,到现在,这么一眼望过去,那间本就不大的店面里,似乎就只有吉他了。

“林孤,你要是想进去看看,就去吧。”罗雨嘉终于忍不住,在看到我目不转睛的目光后似是叹息般地说了一句。

“还是去看衣服吧罗雨嘉同志,我已经不能再忍受这件棉袄了。”我拉上她往前走,把那间小小的琴行留在身后,直到我离它越来越远,远到我确定即使转身也再看不见时,我才敢回头,看了一眼那条一望无际的街道。

在眼所能见的尽头处,熙熙攘攘的人群汇聚成一个黑点,我知道那间琴行就在黑点的后面,只要拨开那些人群就能望见它。但可笑的是,我们其实也不过是人群中的一小撮,在长路前面的人眼里仅仅是构成黑点的一个小部分,我们也会被拨开在人流中,或失散或聚合,最终又回归到人群里。

回到家的时候时针刚好指向十二点。

我扫了罗雨嘉的兴,她向来要在酒吧待到凌晨两点之后再踩着乱七八糟的脚步晃回家,这是我们高中最常做的事。

但是现在的我不行了。我必须在十二点左右上床,才有可能在两点之前睡着,而不至于睡到第二天的下午。

“芸芸!你怎么才回来,手机也关机了!”又是那阵熟悉的、像尖叫一般的嗓音。余染闻声从房间里探出头来,只穿着一件单薄睡袍的她哆嗦着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有话要对我说。

我把掉落在眼前的头发捋到了后面,抬头看了看我的母亲,她穿着一件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丑旧的大衣,把自己裹成一个可笑的球体,头发整个地被梳起来挽成一个发髻,耷拉在脑袋后面。

“小远睡了,你说话就不能小声些吗?”我疲惫地转身进了房间,放下手中提着的新买的衣服,然后脱下身上臃肿的棉袄和毛衣。余染此时已经回到了床上,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刚哭过。我从衣架上取下我的睡袍一边往浴室走一边向她示意,她点了点头,对我挤了个难看的微笑。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站立着洗澡,让莲蓬头喷洒出的水从头顶流下,淹没我的整张脸。

“那种感觉很棒,就像站在暴雨里一样。”我曾经这样跟余染形容,但是她很讨厌这样,因为她不会游泳,那种感觉只会让她联想到溺水。

我因此一直对她充满了鄙夷。

“人的祖先是鱼,你不会这种起码的生存技能,你不觉得可耻吗?”

“唐林孤你是蠢蛋吗,人类的祖先是猴子,你用不着以这种无知的理论来强调你是理科生。”余染声明道。

我拒绝跟她争论这个问题,虽然我曾经在初中的时候跟一个基督教的女生争论人到底是进化而来的还是上帝造出来的,导致后来大打出手,被罚扫了一个星期的厕所。我承认这两件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对现在的我来说,大部分时候,我都非常地厌恶争论,或者好听点说,我十分地尊重每一个人的想法,一旦观点有所出入,我就立刻保持缄默。

可能因为这一点,我在大学的人缘一直很好,也许是在那样一个染缸般的环境中,一个包容度很广的人总是不会太遭人讨厌。尽管曾经,我就很讨厌那样的人。

汩汩流出的热水很快让我冻得有些僵硬的身体苏醒过来。从镜子里我清晰地看到我的身体,它真的一点儿也不好看,尽管在很多地方依旧有着赘肉,皮肤还是看上去很松,手臂与腿上都有着被晒出来的分界线,那种黑白分明的线条一度让我很难接受,就仿佛刻意把过去与现在分成了两截,然后不断提醒着:看吧,唐林孤你真是越来越丑了。

然后我又看到手腕上那条怵目惊心的疤痕,它自然没有许多书里或是想象中那般可怕,其实只要不近距离看甚至都不会发现,至少我就隐藏得很好,在这几年里手链成为我生活的必需品,即使是同宿舍的室友,也从未曾发现过。

浴室出来的时候,余染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坐在床上,她看着我用浴巾擦一头湿漉漉的长发。但今天我并不想吹干它,我顶着那头湿湿的头发爬上了床,被窝透着温暖,从余染身上传来的体温让我感觉舒服。我一直是一个体温很低的人,尽管成为了一名医学院学生的余冉冉反复纠正过我的说法,但这并不能影响我表达这个意思,我总是能在春夏秋冬不论冷暖地把被窝睡得冰凉。

“林孤。”她转过来抱住我,我发现她在低声抽泣。

这让我感到很紧张,自我记事以来我几乎没怎么见过余染哭,她一直是一个在我看来深谙世事胸有城府的人,至少相对于我的敏感和性情用事,她从来都是理智又淡定的。

我只能抱住她,努力适应着这样有些沉重的气氛。大概过了几分钟,她从我怀里出来,揩了揩眼角坐在床头,尽力平复着心情。

“我今天看到我爸爸了。”她说。

“在哪看到的?”我心里一紧。

“就在农贸市场那边。我跟舅妈说要上厕所,然后在后面偷偷跟着他。”她的声音哑哑的,从床头边上抽了一张纸巾,把脸擦了擦。

“林孤,我知道他一定过得很不好,他在一个破院子里看门,然后好像就住在那个院子里面,那里又破又旧,充满了难闻的水沟味儿,我不敢待得太久,就急忙跑回来找舅妈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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