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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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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寨的人结婚生子早,张胜今年也有40出头,看着自家阿爸叹了口气:“无论是不是自己得来的本事,‘南竺蛊’他都破了,而且是用这种溯其本源、震碎了母巢的方法,可见他手上一定至少有二色蛊。再说,立色那老太太离群索居多年,谁都不知道她手上最后的底牌是什么,搞不好连三色蛊都是有的。虽然咱们家底子不错,并不惧怕那小子,但如果和那小子直接对上,结成死仇的话,怕是会两败俱伤,到最后反倒被旁人捡了便宜。”

苗寨之中,家家户户炼蛊,绵延数代。一户人家就算只是白彝,期间如果没有断代的太厉害,总会有些先人炼制的强力蛊虫,像传家宝一样留下来给后人,底子当然不会差。

蛊虫自然也是有寿命的,比如说陆维炼制的第一只白蛊“疾驰蛊”,它通常的寿命就只有半个月左右。

但高阶蛊虫的寿数,一般来说比人类长。金蛊通常能活到三百年左右,有些特殊的蛊虫甚至能存活几千年。

张胜却不知道,立色奶奶留给陆维最强的蛊虫,是五色“醒尸蛊”,也就是目前守在陆维身边的尸仆小白。

其实在五色之下,也有类似将生前留有怨气的尸体唤醒,充作兵甲的蛊虫。但那些都不过是行尸走肉,动作较为迟缓,只知道机械执行主人的命令,没有感情、没有自己的思维想法,而且外貌往往狰狞可怕,一般来说只应用于战场,很难日常使用。

像小白这样宛若生人、免疫一切蛊术,近乎全能的尸仆,也只有五色蛊能造出。

蛊虫虽然在同阶没有强弱之分,却有着应用场景的差别。如果互相争斗起来,最后谁输谁赢,端看天时地利人和,以及一点点运气。

拥有“醒尸蛊”的立色奶奶夫家,可能就是缺了那么一点运气,在斗法中失败,血脉断绝,“醒尸蛊”的制作方法也从此失传。

小白是留存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具被“醒尸蛊”唤醒的尸仆,应该也是最后一具。

张承福之前因为“南竺蛊”母巢被破坏而激动心疼,所以有些口不择言。那毕竟是金阶蛊,炼制起来很不容易,花费了他很多心血,还有许多珍贵的毒虫和材料,用了将近三十年才炼成。

可以说他的小半辈子,都耗在这只金阶蛊上。蛊成之后第一次动用,根本没能翻出什么水花,就被陆维在短短时间内彻底毁去,怎么可能会不心疼?

现在被儿子这样说了几句,张承福头脑也渐渐冷静下来,想了想之后,开口道:“就算是这样,不探出他的底儿来,总是感觉有些不甘心……你说,如果我们不和那小子直接对上,是不是就能行?”

张胜听了他阿爸的话,并未第一时间接话,而是沉默着思索。

“还有一年时间,寨子里的斗法就会重新开启。”张承福继续道,“咱们家是没有什么指望挑战黑彝,陆维那小子自然也没有。但再过50年,就是他们这些孙辈的天下。”

“咱们虽然拿不下他,但趁着那小子还年轻,心性单纯、羽翼未丰,把他的底儿都试探出来,对孙辈们的将来都有好处。”

张胜不得不承认,他阿爸这几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蛊虫的强弱,除了等阶判定之外,还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效果。如果能预先知道对方手中有什么蛊虫,再进行相应的合理布置,不说稳操胜券,起码能够做到自保无虞。

“那么阿爸,你觉得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够在不直接和他对上的情况下,探出他的底儿?”张胜眉头微皱,望向张承福,“经过我们之前那番试探,寨子里的白彝们应该也都知道,不能和陆维那小子真正结成死仇,否则就是得不偿失,根本没有人会再上门去试探挑战他。”

“你觉得,王正平怎么样?”张承福上前一步,小声道,“他除了一个儿子之外,就是个孤人。因为脾气模样招人讨厌,跟寨子里的人关系也都处得不好,就算出了什么事,大家也会跟他撇清关系,没有人肯替他出头的。”

“虽然王正平的蛊术一般,根本无法和陆维那小子拥有的强力蛊虫抗衡,但他毕竟比那小子多吃了二十几年的饭,又处在一个蛊师最鼎盛的年龄,至少用蛊经验方面,要远远强过那小子。再加上,我们可以为王正平提供几只蛊虫,让他面对那小子的时候有一争之力。”

“你也知道,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有那么几只金蛊,寿数就在这两三年。与其捏在手里,不若让它们发挥发挥余热,物尽其用,想必祖宗们知道了,心里也会觉得欣慰。”

张承福说完,拈了拈自己下巴上花白的胡须。

“此事可行。”张胜听完之后点头,吹捧父亲道,“阿爸,姜到底还是老的辣。”

张承福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拍了拍儿子的宽厚的肩膀,这才慢慢踱进屋内。

……

王正平家和陆维家一样,住在寨子偏僻的一角,是一幢两层的竹楼。

只不过陆维家的竹楼在村子南边的一角,王正平家的竹楼在村子西边的一角,两边很有点距离,还隔着条溪水,丝毫不挨着就是了。

这天下午,王昊在竹楼外面跟一头他新收的大花豹玩。

他的两只本命紫蛊,被陆维毁掉了一只,另一只他从大熊的体内收回,就再次种在了这头大花豹身上。

本命蛊种下之后,就与其寄生的动物魂命相连,如果被取出,就等于将那头寄生的动物魂命撕裂,痛苦非常。这也是为何当初王昊自大熊体内取出本命蛊之后,大熊会顿时发狂,进而掏腹自尽的原因。

玩到累了,王昊就以大花豹为枕靠,半倚在大树的浓荫下面,从怀里慢慢掏出一颗糖。

糖是彩虹的颜色,用透明的塑料纸包着。

王昊很珍惜的打开包装纸,咬了一角下来含在嘴里抿着,剩下的包好,继续放回怀里的小兜。

陆维半个月前给了他五颗糖,现在还剩下三颗,他必须省着点儿吃。

嘴里甜蜜的、带着牛奶醇香的糖果味儿在弥漫,然后他把右手放在自己的头顶上,慢慢摸了两下,不知不觉的笑出声。

每次这样做,他都仿若回到了半个多月前的那个时候,身体和思想变得轻飘飘的,感觉十分美妙。

这段时间,他已经不怎么做关于血腥和暴力的梦了。

他这段时间经常梦见的是,他变成了陆维收养的那只小黄狗,娇气慵懒的趴在陆维膝头晒太阳,然后陆维伸出温暖的手掌,一下下抚摸他的头。

就是这么简单的场景,这么简单的动作,无需任何言语交流,他的心灵就已经十分满足,只想将时光永远停驻。

说到底他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又从小没有妈妈,虽然生活在充满了严苛残酷、血腥暴力的环境,却总还是希望有人温柔相待。

“小杂种,最近学会偷懒了,让你去地下室帮忙,就会推三阻四!”

王正平穿着件染血的旧衣裳,从地下室走出来,左手端着一个血淋淋的钢托盘,右手轮圆了朝王昊就是一记耳光。

耳光响亮清脆,五条红色指印很快从王昊的左脸上浮凸起来,火辣辣的疼。

打巴掌王昊来说是家常便饭,如果把王正平惹生气了,吊起来抽也是有的。所以王昊没吭声,只是把那一角糖深深压在舌根处,然后默默的站起来,低眉顺眼的等待父亲吩咐。

王正平看见王昊这样,果然怒气没有延续,只是把那个钢托盘往王浩的手里一塞:“我累了,你去做完。”

托盘上血淋淋的,近20颗属于人类的牙齿散落于其上,还有一把染血的钢钳。

王昊低着头,不声不响的端着钢托盘,朝地下室走去。

没过多久,就听见地下室的方向,传来隐隐约约的惨烈嚎叫。

王正平这才觉得有些放心。

他在这个寨子里无亲无故,因为特殊的嗜好,没有人愿意和他来往,看他的眼神也总带着歧视躲避,只有儿子是他唯一的亲人血脉。

一直以来,儿子也没有令他失望,成为了和他有着共同嗜好、能互相就此认同交流的人。

有了儿子之后,他活的比之前开心得多。

但这段时间,他觉得儿子有些变了。儿子人虽然在这里,地下室的游戏却不再令儿子真正感兴趣,外面似乎有什么吸引了儿子的目光和注意力。

这令王正平的内心感到恐慌不安,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挽回,他这一生只会对人施以暴力折磨,从没有过正常人的生活,不知笼络人心是何物,对儿子也只懂**。

每次看到儿子顺从的,按照他的吩咐去地下室,听到地下室传来的哀嚎声,王正平才会觉得一切都仍然在他的掌控之中,稍微放心。

王正平在原地蹲了下来,点燃一支苗家特制的香烟,放进嘴里嘬吸,开始吞云吐雾。

苗烟和外面卖的不同,整体呈黄褐色,有一根筷子那么长,抽起来清香,十分令人享受。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因为比较没时间,所以没能逐条回复留言,实际上小妖精们的留言建议我都会看的,都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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