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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宝钗飞凤鬓惊鸾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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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初雪突然惊醒。雪光映在窗户上亮如白昼,她恍惚了很久,不知今夕何夕,此身何处。已经很久没有睡得如此沉,仿佛睡了一万年,梦中爱恨情仇重现,还是一样摧心肝伤肺腑。自从中秋后她就无法安睡,因为每次入梦都会经历平生最不堪回首的失败。她在梦中看着自己一厢情愿地陷入情网,一厢情愿地将所有全盘托付,却换来中秋家宴天极殿上那人闪烁躲避,梦的结局从来不曾改变,无论她在一旁如何焦急懊恼,都没有办法改变。

“醒了?”男人的声音在帐外响起,将她飘忽的思绪猛地扯动,轰然从半梦半醒的迷离中脱离,狠狠摔在了现实里,摔得她五脏六腑都疼痛了起来,才记起了眼前的处境。

她迅速收拾起不堪提及的过往,在帘帐被掀起的一瞬间,找回了一贯面人的镇定。

平宗出现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目光细细将她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又问了一句:“醒了?”

“这是什么地方?”要开了口才发现嗓音干哑几乎冒出烟来,浑身上下就像被马蹄碾过一样痛得动一下都艰难。她从平宗撑起的胳膊下望出去,观察处身的这个房间。房间阔大,并没有照常例用屏风格架隔断,而是一通到底,可以看见熏笼里火光明灭,金猊吞吐着绿烟,地板上铺着绵厚的波斯氍毹,矮几上放着一个银质錾金的提梁壶。

平宗见她露出渴望的表情,顺着目光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了,问道:“要喝水么?”一边说着,过去拿起壶倒出一碗浆酪来送到她面前。

“这是什么?”叶初雪凑近闻了闻,掩着鼻子皱眉问:“好大的味儿。”

平宗没好气:“浆酪!我们北方人都喝这个。”

“我不喝。”叶初雪在吃的上一向挑剔,尤其不习惯北方这些味道腥膻的东西。

“你……”平宗倒被她气得愣了一下,“那你喝什么?酒?”

“如果有再好不过!”叶初雪听见酒字就两眼放光。

平宗无奈,板起脸说:“伤势没好,不许喝酒。”

“那你能不能给我找碗热水来?”叶初雪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口干得要命,那东西我实在喝不下去。”

平宗只得出去,装了一小碗雪回来,放在熏笼上化开送到床边。叶初雪是渴得狠了,抢过碗来喝了一大口,却因躺着水倒是洒了大半在脸上,登时呛得咳嗽起来。平宗把碗拿开,坐进榻上扶她靠在自己身上,一边为她拍背顺气,一边数落:“这么急做什么?真就渴得连鼻子也要一块儿帮忙么?”

叶初雪都快哭出来了:“水,快给我!”

平宗偏不如她的意,不再将碗给她,只是送到她唇边,一点一点喂她喝下去:“慢慢来,统共也没多少,全让你洒了。”叶初雪便乖乖由他掌控着,将碗喝得干干净净见了底,这才长长舒了口气,登时觉得浑身无力,只能软软栖在他怀中。过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多谢你了。”

平宗嗤地一声笑出来:“我带着你奔袭千里让你活下来也不见你谢我一声,倒是一碗水换来了。”

“堂堂晋王,还这么斤斤计较?”叶初雪闭着眼睛,过了一会儿突然说:“你身上有血腥味。”

平宗心头突地一跳,不由自主地闻了一下自己的衣袖,并没有异样的味道。“你大概是还没完全清醒吧,”他故意用不以为然的语调说:“哪儿来的血腥?”

叶初雪蓦地睁开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目光刺目,像是要刺透他的皮肉钻研进他的心里去。这样的目光太过咄咄逼人,以至于平宗忍耐再三,终究还是扭过头去避开她的逼视。

“你千里奔波掩藏行迹回到龙城,就是为了在这里跟我耗着?”讥讽又回到了她的语气中,“出了什么事儿?”

“崔晏这个人你听说过吗?”

叶初雪一怔:“常山公,礼部尚书,著作郎清河崔晏?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这龙城都是他一手建起来的吧?如雷贯耳啊。”她说完,半晌不见平宗说话,细心揣测了一会儿,笑道:“怎么,他造反了?”

平宗蓦地抬眼,刀一样锐利的目光直直射了过来。

叶初雪心头微震:“他果然反了?”

平宗冷笑了一声:“你几时见过汉人读书人自己反过?他们哪回不是煽动旁人去生事,等到真把祸闯出来,追查下去,也牵涉不到他们身上。”

叶初雪听出话里化话外的意思来,蹙眉仔细想了想:“我记得他还兼着你们北朝皇帝的汉经师父。”她抬起头,望向平宗的目光中充满了震惊,“你身上的血腥味,不会是皇帝身上的吧?”

平宗深深注视着她,半天才说:“自我摄政以来,一直恭谨小心,不肯落下半分把柄给人,让人说我专横擅权,欺凌帝室,你放心,我身上没有皇帝的血。”

“那你为什么这么惊痛?”叶初雪脱口就问,不待他否认就说:“我是经历过离丧的人,被信任的人背叛的痛,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莫非……我记得你的世子是皇帝的伴读……”她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她望向他的目光中多了些同情,让平宗突然无法再平静地听她说下去,上前一把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与自己对视。“你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他喃喃地问,似乎不是在问对方,而是在问他自己。

“这些事又不是秘密,稍微留心点儿就知道。”意识到自己也许说得太多,叶初雪一边摆头想要脱离他的钳制,一边艰难地解释。

“是吗?一个南朝的寡妇也对北朝的官场这么了若指掌,你到底是谁?”他逼问,答案已经了然于心。

“我是叶初雪。”她清晰地回答。毫不示弱地回视着他,知道这种时刻不能露出哪怕是一丝最不起眼的软弱,她必须咬紧牙关,在这场意志的较量中占据上风,否则他的疑心会发酵膨胀,生根发芽,从此惹出无穷后患。“叶初雪。”她又重复了一遍,似乎是要让自己也坚信不疑。

两个人长久地对视着,各自从对方的目光中读出了真相与谎言。这种时刻,语言无比虚弱,他们望入对方的精神深处,一切假象虚饰都被扯碎,他们几乎是立即看出了对方的打算。

叶初雪知道自己还是大意了。

他终于还是放开了她。连他自己都没有留意刚才用了多大的力气,直到看见她下巴上鲜红的指印,才惊觉对方不过是一个受了重伤刚刚从昏迷中醒转过来,并且手无寸铁的女人。

平宗长长舒了口气,转身去将一张绳床搬到床边,面对着她坐下。当他背转身的那一瞬间,并没有看见叶初雪揪住自己的袖子,指甲用力撕破内衬,一粒丹丸滚入手心。

“你们南朝有个永德长公主,听说过吗?”

有那么一瞬间,从心底滋生的恐惧压迫着她,让她想说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人。但理智很快占据了上风,她忽视喉咙传来的干涩,点了点头。

平宗突然起了疑心,盯住她紧紧抿住的唇,冷笑:“怎么,你们南朝的人物你反倒没有什么想说的?”

“当然听说过,她在我们南朝的名声不大好。”

“哦?”平宗似乎很感兴趣,“为什么?我对她倒是十分敬佩。”他抱胸仰头,回忆起往事,“我从来没见过她,但跟她间接交手过几次,她死了我倒是很失落。”

“人哪里有不死的。”她淡淡地说,不留痕迹地躲过他的刺探。

“可是我又听说她还没死,只是白了头发,来到了北朝。”

叶初雪轻轻笑起来,笑意飘渺,“我也听说过,不过是谣言罢了。”

“你这么确定?”他突然起身在她的床沿坐下,捞起她的一绺头发送到自己鼻端深深嗅了嗅,“我一直觉得你的头发很好闻,有一种故乡的味道。”

叶初雪眨了眨眼睛,隐约能感觉到他的话中有陷阱,小心地不做回应。

平宗也不在乎她如何反应,自顾自说:“我的故乡在漠北的阿斡尔草原上,那是寒冷的地方,每年要到六月春天才会来。但阿斡尔的春天极美,冰雪消融,河流解冻,南雁北归,羊羔也都纷纷出生。”他手中把玩着她的头发,像是完全沉浸在了对故乡的怀念中,“你见过刚出生的羊羔吗?”见她摇头,露出一丝微笑来:“有机会你一定要去草原上,春天去,就能看见那些小羊羔。它们跟在母亲的身边,在草地里蹒跚走着。那时的草很深,草原上开满了花,各种各样的花,其中有一种弥赧花,有五颜六色的颜色,春天的时候会开遍整个草原。

叶初雪完全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到这些,但被他款款的描述所吸引。她从未见过草原,也无法想象弥赧花的美丽,却被他语调中深深的留恋所牵动。

那种叫做乡愁的情绪,她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有,她以为一条白绫已经勒断了她所有的眷恋,但他的声音却轻而易举地让她心头那根本以为永远不会被拂动的弦隐隐颤动了起来。

他忽然唱起了歌,嗓音低沉厚重,歌声从他口中冒出来,突兀得像个笑话。叶初雪想笑,却在他绵长悠远的歌声中沉静了下去。他用汉语唱出了歌词:

阿斡山上明月升,

阿斡儿河弯又长,

长生天祝佑的草原上,

骆驼美酒香又甜,

走遍草原都会记得那酿酒的姑娘。

丁零草原上的歌谣曲调悠长得仿佛从亘古前就吟唱至今一样。叶初雪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吟唱,迥异于南方婉转纤巧的歌,一时间被歌声所迷惑,放松了戒备。

他从她眼中洞悉一切,收住歌声,微微一笑,说:“弥赧花还有一个名字,叫乌斯那草。”

叶初雪一惊,猛地向后躲,不料她的头发缠在他的手上,这一下动作扯得她头皮一阵灼痛。

“怎么,这个名字很熟悉?”他早料到了她的反应,牢牢掌握她的退路,不让她有任何机会躲闪,手上微微用力一拽,她就不得不被拽到他的面前来。看见她眼中闪过的慌乱,平宗感到了一丝残忍的满足感。“乌斯那草是草原上的一宝,草原上的妇人都喜欢将草根捣汁染眉,它能让姿色最寻常的姑娘双眉浓黑,顾盼生辉。”他从她眼中看到了恐惧,于是决定给出致命一击:“当然,阿斡尔草原太靠北了,乌斯那草没有办法长得太大,不像柔然的河西水草地,那里的乌斯那草能长到一人高,他们有足够的乌斯那草汁,让柔然女人的头发都变得乌黑迷人,就像你的一样。”

他一边说着,又将手上的长发绕上一圈,把她扯到离自己最近的地方。鼻尖对着鼻尖,这样的距离让他可以用最暧昧的声调让自己的优势笼罩住她,“你的发色迷惑了我。让我一时不敢确定。你知不知道你的身份如果公开会是什么下场?现在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自己告诉我,你到底是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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