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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第二章 深夜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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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生前每天放学后,都会来这里上自习,写完作业才回家。

书店的经营者,也是那里唯一的员工,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中年男子,名叫谭默。

谭默的妻子早年因病去世,并无儿女,也未再续弦,此后一直一个人独自经营着这家书店。

他的父母至亲都在家乡,本城好友寥寥,人际关系简单。

“谭默,就是我思维传输最好的寄主,他每天能见到我女儿的时间,比我这个父亲还长。”

楚朗明暗自忖度。

……

回到瑞典的实验室,楚朗明以最快的速度,与同事们完成了工作的交接,和“时间旅行者”计划被试者的各项身体指标检查。

同时签署了一系列合同,表示自愿和卡迪文实验室,共同承担实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

半个月之后,进入了实验的实施阶段。

此刻,他躺在一个堆满仪器的实验室里。

与其说是实验室,这里更像一个ICU病房。

他的头部被罩在一个结构复杂的罩子里,罩子里的各种电路和芯片,会将他的脑电波发送到三年前。

简言之,在接下来的一瞬间,楚朗明的身体会像一个植物人一样,躺在位于瑞典的实验室里。

有专人进行脑电波信息的采集,而他的思想和灵魂则会“游乎四海之外”。

随着仪器发出的电波回到三年前,落脚点定位于中国——南都——深夜书屋——谭默。

时间在这个结点发生了折叠。

曾经的那段人生,会像一个梦一样重现。

过去的三年,只是如今稍纵即逝的一个瞬间,却足以将他的命运完全改变。

随着一针镇定剂的推入,他进入了深深的沉睡状态。

……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楚朗明正躺在一个简约的房间里。

脸上覆着一本读到一半的米兰昆德拉的《不朽》,除了基本的家具摆设,就是遍地的旧书和CD光盘。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屋里,隐约可见一道蒙尘的光柱。

伏在床边的一声懒洋洋的猫叫,将他彻底唤醒,来到镜子前,他看到了一张颇为陌生的面孔,那是谭默的脸。

店主谭默戴着一副大大的圆框眼镜,高瘦身材。

套着一件肥大毛衣,和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柔软的头发干净清爽,却总是懒得打理,只胡乱抓几下。

也许一个人生活没什么牵挂,他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比实际年轻很多。

终日沉醉于墨海书香,却也自得其乐,一顰一笑看似风雅之人,骨子里倒是个书痴。

这间卧房位于书店的二楼,也是谭默的家。

活动下手脚,没什么不适,看来这次时空穿越,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洗把脸,深吸一口气。

楚朗明以书店老板谭默的身份,开始了他为期三年的,新的人生。

这三年里,他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18岁的女孩。

楚歌也以她自己的方式,重新地,认识了她的父亲。

……

深夜书屋里到处堆叠着一摞摞书籍,旧书居多,发黄的纸张泛着陈年的墨芳。

老旧的家具散发着时光氤氲出一炉沉香,坐在里面,就让人忘了今夕是何年。

案几上趴着一只灰白折耳肥猫,唤作“子墨”,是店主为数不多的伙伴之一。

靠窗的位置有几张大书桌,可以让读者坐在斑驳的阳光里读书,周末偶尔搞些独立电影放映活动。

还为有需要的顾客,供应咖啡和甜品。

今天不是周末,所以白天顾客不多,只有几个来习字的老人家,和带孩子读绘本的年轻妈妈。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候,附近刚下班的白领上班族,陆陆续续地走进深夜书屋。

再一次看到楚歌活生生地站在自己的面前。

楚朗明,哦不,是谭默,大约花了整整两分钟才让自己平静下来,当然,也只是表面上。

他恨不得冲上去抱紧女儿,让她这辈子再也别离开自己的视线。

可是现实中,他也只能定定地站在柜台里面,眼睁睁地看着楚歌坐在了一个位于角落的座位上。

楚歌刚落座,一个穿着同样校服的男孩也走了进来。

在楚歌的斜后方坐下,还不时偷偷向楚歌这边张望。

十分钟后,楚歌起身走向他:“开学一个月了,我走哪儿你跟哪儿,你这人恶不恶心?”

“还真是,我妈都觉得我恶心,她说她怀我的时候,吐了整整十个月呢!”那男孩不急也不恼,嬉皮笑脸地逗楚歌开心。

周围听到的人都不禁笑了起来。

“幼稚!”楚歌没笑,她冷冰冰地吐出一句,转身轻飘飘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男孩一看被她发现了,也不再躲闪,索性拿着书包坐到她书桌的对面:“冰山同学,你不会笑的吗?我粘了你一个月了,这是你跟我说过的唯一句话,还是骂我的。”

“不瞒你说,离你近点儿我都冻得慌,六月飞雪,寒风刺骨,你这制冷效果比我们家冰箱还好。”

楚歌不说话,自顾自地低头做作业。

对面那个一直跟她讲话的家伙,就像空气一样,毫无存在感。

谭默不禁细细打量起这个家伙来。

高高壮壮,皮肤黝黑,鼻梁挺括,一双明亮的眼睛锋芒毕现,几乎可以用“英俊”来形容他了,如果他没有在追求楚歌的话。

可是现在,他只能是一坨牛粪,任何斗胆追求我女儿的家伙,都是牛粪!

谭默愤愤地想。

顺便撇了一眼他课本上的名字,王乐翔。

果然是一坨翔。

看着婷婷玉立的楚歌,谭默不禁想起了她的妈妈,自己的妻子——卢嫣。

卢嫣上大学那会儿也这样,给人感觉很冷淡,一副总是爱理不理的模样,可又因为生得清丽脱俗,男生们都叫她“冷美人”,背地里却对她趋之若鹜。

现在看来,女儿不仅长相遗传了她,连这高傲的性格,也跟她妈妈如出一辙。

王乐翔见楚歌不理他,就打开桌上的参考书,推到楚歌面前。

指着一道思考题,腆着脸问,“学习委员,这道题,能不能给我讲解一下啊?”

楚歌撇了书一眼,顺手拿起一张草稿纸,信手几笔写下一份完美的解答。

这智商,完全继承了她老爸我。

谭默心里暗爽,顺便对坐在女儿对面的那个厚脸皮,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融化呢,冰山同学?”

王乐翔一边问,一边端起刚刚从吧台点的拿铁喝了一大口:“呸!哎呦我去!老板,你们家拿铁里都放芥末的吗?!”

他忙不迭吐出刚喝进去的那口辛辣刺激的咖啡,泪眼婆娑地质问谭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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