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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宋衔华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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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前,宋衔华告诉星澜,他找到哥哥宋衔中了,他哥哥现在的名字真的是江起风。

事情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

常年游荡在农村实行人口拐卖的犯罪团伙,在林慕俞老家村庄以及附近拐偷了四个男婴。日后将其卖到云南贵州一带,江起风就这样阴差阳错地被卖到没有生育能力的又有些年迈的江家夫妇手中。江家靠种田为生,生活自然非常贫寒,但幸好夫妇十分善良,将宋衔华视为己出,十分疼爱。村庄同龄孩子几乎没有上学的,但江家父母还是拼了命地挣钱凑齐学费。冬天江起风上学来回跑上路手脚冻得发肿,像个黑黄夸张的馒头,养母就将江起风双手捂着,一直暖热。不幸的是,在江起风八岁那年,养母陈氏因病未治愈去世,举家悲痛万分。养父次年瘫痪在床,江起风的整个世界都坍塌了。养父提出要将宋衔华送给镇上一家比较富裕的人家,可江起风从始至终都没有答应,誓死要照顾养父。江起风就这样挑起了家里的担子,学也自然辍了。为了糊口养家,一边养猪养鸡鸭这些家禽,一边照顾养父,江起风就这样过了四年。一个下雪的冬天,养父终于挺不住了,走前紧紧握着江起风的手,告诉他是江家买来的孩子。那天的天不像天,像是灰白的山,露着钝犷的棱角。雪也不像雪,是变了形状的尖刀,带着刺,弯着钩。江起风在家门口坐了一整天,纷纷的雪已经将他覆盖为一坨白色。脸上结了泪冰,没有任何表情了。心里始终难过的是:没有给父母亲一天的好日子,对不起他们。

后来江起风用所有积蓄安葬了养父,然后跟随村里的大人去外面的世界打拼,刚到外面的时候起风才十二岁,只要管吃管住,能留着一条命,什么活都干。这离家一走就是三四年,江起风已经出落成帅气的小伙子了,只是还在到处打工,饭店酒店工地各个地方。后来认识了来自农村的打工妹于燊,两人很快坠入恋河。交往快一年的时候,于燊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于燊提议带江起风回家见父母,顺便操办两人的婚事。可起风死活不同意,一直要于燊把孩子打掉,否则两人就分手。于燊不忍心杀掉自己的亲生骨肉,一怒之下离开了江起风,回到了老家农村。看着肚子一天天打起来,于燊深怕母亲怀疑,便主动请母亲为自己相亲,后来偶遇宋衔华,发生了后来的一切。阴差阳错,反倒帮孩子找到了家。

明媚清爽的一天,宋衔华根据于燊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正在工地打工的江起风,一家人终于团聚在一起,抱头痛哭。长达十几年的亲人分离,终于得以重聚。

江起风正式改名为宋起风。

在问到起风为什么非要和于燊分手的原因时。起风湿了双目,缓缓说道,“我想让我的孩子吃得饱穿得暖,想让他有好日子过。可我现在还没有这个条件,我想再奋斗几年,我想给孩子一个保障。”又失声大哭起来,宋爸宋妈答应:只要起风愿意娶于燊,马上在北京买房。

原本可以像弟弟宋衔华一样无忧无虑的长大,却因为命运捉弄,要饱经人间风霜疾苦。生活的艰辛,让宋起风比同龄的弟弟显得老了好几岁。命运弄人。

几个星期后,宋衔华八十几岁高龄的爷爷去世了。据说是因为看到了十几年未见的孙子,心愿了了,要去见老伴儿去了。

宋衔华要走了,并且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送他的那天,天晴的洁净。星澜陈辰和平时和他玩的好的来车站送他,一行人对他说了祝福一路平安的话,每个人都和他拥抱了一下,目光闪闪,盈满了不舍。时间不早了,他还心不在焉地扯东扯西,大家都知道,他在等任苒。可他还是没有等到任苒,期待着偶像剧里的狗血剧情,他上车转头的那一瞬,女生出现了。可现实终究是现实,任苒没有出现,也不可能出现,彼时的她正在商场里和桑祺挑衣服。

宋衔华或许死心了,他没有回头地走了。

任苒好像无所谓似的,原来备胎的地位如此卑微。就算不念及往日宋衔华对自己的照顾,那次的大闯婚宴,最终促成了任苒桑祺,足以让任苒感激涕零半辈子。可是,任苒没有任何表示,理应所得似的,顺其自然地享受着这一切,让宋衔华伤透了心。

这段时间应该是任苒最幸福的日子,她毫不疲惫地笑着,仿佛全世界的美好都让她享受。她心中勾勒着未来的蓝图,想象着两人结为连理成为夫妻的美好日子,小小的城里小小的人,美好的小日子,呀。

星澜就比较忙碌了。眼看着快要到期末,各科的测验卷子像大雪花一样哗哗落到头上,星澜使劲写使劲算,手指累的抽筋,右手中指侧面磨出了一块茧,硬硬的,很碍事。班级里的氛围越来越清冷,有时候只能听见哗哗的写字声,很多次星澜做题入迷恍如隔世,以为自己在一个不是教室的什么地方,情不自禁要伸懒腰。星澜伸懒腰总喜欢“哈”叫一声,这样舒服,却每次清醒已晚,引得别人连连侧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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