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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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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语系诗朗诵的事情, 吴桐是第二天说的。

讲完课,快到下课的时候,吴桐将书给合上,轻轻的用粉笔盒压在教科书上面, 神色平淡的抬起头来:“系里决定五四那天举办一场诗朗诵比赛, 你们各自准备一首英文诗参加比赛, 在比赛之前,大教室的门就不关了, 晚上我会在这边值班, 你们过来练习的时候,我帮你们纠正发音。”

话音落下, 下面显示寂静一片, 大家伙儿面面相觑片刻后,立刻就骚动了起来。

“吴老师, 咱们每个人都要参加么?”程瑞一如既往的率先举手。

他口语好, 性格又开朗,一向是积极分子。

突然举手问这个问题,顿时所有人都转头看向他, 这一看不要紧, 所有人都发现他脸色发白, 眼下发青, 一副好几夜没睡的劳累模样。

“原则上是都要参加的,当然, 如果你有其他很重要的事情的话,也可以不参加。”吴桐抬手往下压了压。

程瑞得到想要的答案,立刻笑眯眯的坐下了。

他刚坐下,李立林又举手了:“吴老师, 我们这些基础差的,接触英语的时间还短,有哪些诗歌我们也不知道,请问老师有没有推荐的书,我们想有个明确寻找的方向。”

“等会儿程瑞到我办公室拿一下书单。”吴桐又看了一眼程瑞,然后才低头将粉笔盒拿开。

“好的老师。”

程瑞是吴桐的课代表,又打了个呵欠点点头。

事情说完了,下课铃也响了,吴桐拿着书准备回办公室,程瑞捂着嘴巴打着呵欠跟着吴桐后面,准备去拿书单。

“昨夜又没睡?”吴桐抱着书,一边下楼梯一边问道。

“嗯,脑瓜子疼,哪有空睡。”

“老李也真是的,再怎么着急也不能让你不睡觉啊,这不耽误白天学习嘛。”

程瑞委屈巴巴的眨了眨眼睛:“可不是嘛,吴老师,你跟李老师说说呗,我昨儿个把班长和书记推荐给他,结果他又抱来了好多资料,这不是诚心想把咱们几个给吓坏嘛。”

“这你自己和老李说去。”吴桐顿时笑道。

程瑞揉揉太阳穴,顿时头更疼了。

吴桐见他这样也觉得好笑,摇摇头带着他快步下楼,往自己办公室的方向去了。

“吴老师——”

两个人刚转了个弯,就听见后头传来了喊声。

程瑞和吴桐一起回头,就看见路玉米顶着一张满是疹子的脸跑了过来:“吴老师。”

“怎么了?路同学。”

“吴老师,刚刚您说的那个诗朗诵比赛……我能不参加么?”路玉米满脸通红的低着头,手指搅缠着衣摆,看左看右,就是不敢看吴桐的脸。

吴桐抿了抿嘴:“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么?”

“就……有点事要忙。”路玉米看着自己的脚尖,结结巴巴的说道。

“有什么事情这么重要,居然连系里面的朗诵比赛都不能参加了?”吴桐见她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的皱起眉头,语气也有些严厉起来:“路玉米同学,你既然能考上大学,足以证明你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学校已经开学快三个星期了,关于你们的学习情况,昨天我们几个老师都坐下来谈了谈。”

听到吴桐这么说,路玉米的脸色顿时白了。

她惶惶不安的抬头看向吴桐。

“从你考试的情况来看,基础还是很扎实的,只是我听李老师他们说,从上课到现在,你很少开口说英文,这样是不对的。”吴桐的眉头微微蹙着,神色看起来很是严肃:“英语,是一种语言,而不是单纯的学科,如果只会写不会读,那这门可就学着没什么意义了。”

路玉米捏着衣角的手微微颤抖着,身子也在颤抖。

吴桐看着她这样子,有点失望。

毕竟路玉米也算是她看好的一名学生,她的书面英文非常的漂亮。

可问题是,英语不是书面好看就可以的,这一届的大学生,哪怕还没毕业,未来都已经被求贤若渴的各大单位给内定了,譬如他们外语系,日后会去的部门,要么是外交部,要么就是商贸部的对外贸易……而这两个地方,对口语的要求都是很严格的。

路玉米不开口说英文,哪怕书面考试再好看,最后也毕不了业。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参加,你的口语确实得练练,从今天起,你每天都到大教室来,我在教室里等你。”

说完,也不等路玉米回应,径直转身往办公室大步的走去。

倒是程瑞若有所思的回头看了眼路玉米,然后就看见路玉米满脸苍白摇摇欲坠的模样。

明明只是一个诗朗诵的事,可路玉米却表现的好像天崩地裂一样。

程瑞拿了书单就回了教室,然后将那些书抄在黑板上。

下面同学们连忙抄,抄完了就呼啦啦的往图书馆狂奔而去,苏锦绣倒是不着急,房萍读泰戈尔诗集给了她很大的启发,既然房萍朗读《当时光已逝》的话,那么她就读《生如夏花》好了,虽然偷懒了点,但是这首诗未来可是很出名的。

图书馆里的外文诗歌,都被外语系的各种语种的学生给借光了。

清华虽然是个理工类大学,可偏偏出了不少诗人种子,不仅文学院那边一天到晚的吟诗作对,甚至连建筑系,机电系,经济系,都出了不少有名的大才子。

他们写诗作文,将稿子发给刚刚从《清华战报》改名为《清华大学》的校报,如果谁的诗歌或者文章被选中的话,那么他在他们系里面,便是最出风头的人。

而这一切……都和外语系无关。

外语系实在是太神秘了。

因为外语系没有语文数学之类的学科,只有外语和政治,以至于外语系和其他系的学生们,格格不入,再加上自从开学以来,外语系的学生们就陷入了疯狂的学习状态中,各个语种的同学们脑洞大开,各种小组形式的学习小组层出不穷,几乎处于神隐状态。

而且,就算到图书馆来,借的也多是一些专业类书籍,还有各种国外的专科文献之类的,这还是第一次,外语系一起跑来,疯狂的借外文诗歌的呢。

这一举动顿时引起其它系同学们的注意,立刻就有不少人打听去了。

没到傍晚,外语系要举行诗朗诵比赛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校园,瞬间就点燃了整个大学学子们的热情。

晚上,吴桐来到教室。

发现课堂上的人多了不少,还有许多陌生面孔。

“哟,一个下午的时间,咱们外语系扩招了?”吴桐将书放在讲台上,开了个玩笑。

“才不是呢,咱们是来听诗朗诵的!”一个陌生模样的男同学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显然,他不是这个系的学生。

“你是哪个系的?”

“经济系的。”

“哟……老郑的学生啊。”吴桐一听,竟然是丈夫的学生,脸上的笑容顿时止不住了。

男同学也跟着笑:“师母就别赶我们走呗。”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吴桐再赶他们走倒显得不近人情了:“坐后边儿去,别打扰我们上晚自习。”

那些来旁听的立刻起身往最后一排钻。

吴桐先环顾教室,突然眉头一皱:“路玉米呢?”

“老师,路玉米她花露水儿过敏,吃了晚饭满脸都起了疹子。”站起来回答的依旧是李和平,昨天路玉米过敏看着都有点好了,结果傍晚的时候,她洗那条围巾,洗完了身上又起了一层疹子。

吴桐听到这个理由,忍不住愣了一下。

好像下午的时候,她确实看见路玉米脸上不少红疹子一样的疙瘩,没想到是过敏啊。

“既然过敏的话就赶紧去医务室拿点过敏药吃一下。”吴桐一边说一边皱眉,这才开学几天啊,这路玉米就三天两头的出岔子,要不是她的脸上红疙瘩那么明显,她都要怀疑,路玉米是不是故意装病的了。

李和平也觉得烦。

她觉得路玉米是自作自受,明明知道自己花露水过敏,放学的时候还故意用那条围巾。

晚上读诗歌,吴桐有故意炫耀的成分在,所以点的都是苏翼,程瑞,苏锦绣他们几个的名字,口语好的一共五个人,读的还是英文散文诗,再加上她们刻意带上感情读,将那几个来旁听的如痴如醉。

晚读课一共两节课。

第二节课的时候,那些来旁听的走光了,吴桐这才开始指导其他同学。

苏锦绣他们则是提前去李老师那里翻译资料。

走在夜晚的校园。

苏锦绣忍不住的说道:“我觉得……路玉米同学很奇怪。”

“怎么了?”程瑞愣了一下,才反问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很奇怪。”苏锦绣抿了抿嘴:“我从没有听她开口说过英文。”

“她试卷上的字迹和她之前往黑板上抄单词时,笔记本上的字迹是一样的。”苏翼也开口加入了讨论:“我昨天晚上去吴老师哪里查了笔迹。”

“你也觉得她很奇怪么?”苏锦绣诧异的看向苏翼。

不然的话,怎么会想到去查路玉米的笔迹?

“嗯,确实比较奇怪。”

苏翼点点头:“我原本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口语不好,但是我发现,她板书时候的笔迹和笔记本上的笔迹相差比较大。”他咳嗽一声,昨天晚上他也陪程瑞熬了一夜,这会儿也有点累:“正常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字习惯,不管美丑,或者在哪里书写,总有一些自己没注意到的笔锋。”

“路玉米没有?”苏锦绣眨了眨眼睛,反问道。

“她的笔迹有,但是她写不出来。”

这话就怪了,路玉米的笔迹有笔锋,但是路玉米又写不出来,除非……

——那根本不是路玉米写的!

苏锦绣猛地睁大眼睛,有点不敢置信的捂住胸口。

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那个来考试的路玉米,会不会根本不是路玉米本人?

之前她只觉得路玉米这个人有点自私,有点不合群,还有点奇怪的清高,但一想到她的考试成绩,苏锦绣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毕竟自古以来,有点学问就孤高自赏的大有人在,路玉米会这样表现也不奇怪,可这会儿再一想想,却觉得到处是漏洞。

譬如,第一节泛读课她就病了,嗓子难受,譬如第一次帮扶小组讲课,她就发烧,后来更是辞去了帮扶小组副组长的职务,再譬如,考试的时候那包住脸的围巾,还有那围巾上的花露水。

细思极恐啊……

“你是说!!”程瑞猛地睁大双眼,显然也想到了什么,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

等这股子劲儿过去了,程瑞才喃喃:“怪不得昨天去和吴老师说不想参加诗朗诵比赛呢。”

“她昨天去找吴老师了?”苏翼和苏锦绣一起回头看他。

程瑞抓抓脑袋:“那会儿我不是正好去办公室拿书单嘛,她就去了,不过吴老师拒绝了,还让她必须要来上晚读课,结果今天她过敏又严重了。”

这话一出。

苏翼和苏锦绣已经基本能断定了。

路玉米身上绝对有鬼。

想到这里,苏锦绣不由得懊恼:“我就说那天路玉米和那个女人之间很奇怪,你还不让我过去看看?”

“很危险。”

苏翼有点无辜:“这件事我们得上报,不该我们自己来解决。”

“所以那天你就察觉出了不对劲?”苏锦绣忍不住反问:“所以才故意拦着我?”

“嗯。”

苏翼应了一声,转身继续往李老师的办公室那边去,显然已经不准备参与接下来的讨论了,程瑞抓了抓头发,原本就有点长长的头发,这一抓,更像鸡窝了。

“赶紧去李老师那吧,要是咱们去晚了,又得忙到很晚。”

程瑞对路玉米的事情,也是兴致缺缺。

苏锦绣憋了满肚子的疑惑跟着去了李老师那儿,李老师比起白天上课时的儒雅,神情有些冷漠,搬了一叠资料放在桌上,中间放着一套英汉词典。

苏锦绣头一回来,有些拘谨,跟着程瑞后面坐在旁边的桌子上。

“你翻译这份资料,专业词比较少。”

程瑞翻了翻,挑了一本给她:“你先看看。”

说完,自己就坐了下来,埋头开始工作。

和白天时那副跳脱模样不同,工作的程瑞看起来很是可靠,苏锦绣翻了翻资料,发现是一本科学类杂志,她拿起钢笔,开始在旁边的白纸上写写画画。

写了没多久,苏锦绣就开始怀念起后世的电脑了,手写也太累了。

另一边,苏翼嘀嘀咕咕的跟李老师在说话,两个人语速很快,用的还是方言,以至于苏锦绣竖起耳朵偷听都没听出个所以然来。

在李老师的办公室又忙了一个小时左右,大约九点半,李老师终于放他们走了。

“托你的福,今天我们能早点回去。”

苏锦绣:“……”

“有这么夸张么?”

“有啊,因为要翻译这个,我和老苏都从男生宿舍搬出来了,现在正住在教师楼那边。”程瑞又打了个呵欠,他用力的眨了眨眼睛:“要是以后你在这边呆太晚了,也可以让李老师帮你申请个单独的宿舍住着。”

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一想到宋清华跟刘云飞磨了那么久都没磨下来的宿舍,李老师这边居然搞批发,苏锦绣就觉得有点嫉妒。

“我回去和我丈夫说一下,如果申请的话,我能让我丈夫一起过来住吧。”

程瑞笑着点点头:“应该可以。”

“路玉米的事情你们别管了,我已经告诉李老师了。”苏翼落在他们后面一步出来,身上还有烟味。

“告诉李老师了?”苏锦绣吓了一跳:“这没凭没据的……”

“有怀疑就够了。”

苏翼严肃的点点头,然后和程瑞两个人送苏锦绣回寝室,接下来苏锦绣就开始观察路玉米,一连好几天,李老师都没反应,上课也没点路玉米的名字,苏锦绣有点困惑。

周末回家。

这一个周末,于红和赵萍都没来,苏锦绣干脆带着双胞胎去了钱芳家。

钱芳如今已经从生产线上退了下来,她的工作直接卖出去了,卖了八百块钱,专心致志的在家带兜兜,如今兜兜大了,再在家玩个一年,就可以送到机械厂幼儿园上学去了。

“老杨前几天来了。”钱芳让兜兜带着八两九两到院子里去玩,自己则是拉着苏锦绣在屋子里说话,她摇摇头,表情有些唏嘘:“看着老了很多,怀里抱着你二嫂家那个闺女,看着也不像稀罕的样子,就是撒不开手。”

苏锦绣嗑瓜子,听到这话手停住了:“她带着我二嫂的闺女?”

“嗯,你二叔托关系给你二嫂找了个扫大街的活儿。”钱芳叹了口气:“她来是听说我要卖工了,想给你二嫂买个工作,可我这工作早前儿就卖了,她来晚了。”

“就算你有工作卖,她有钱买么?”苏锦绣继续嗑瓜子,垂着眼睛,遮掩住里面的讥诮。

“她的日子不好过啊。”

钱芳拿了个橙子开始揉:“自从分了家,老大夫妻俩自己的工资自己拿,养活两个孩子没问题,老二家就困难多了,你二哥一个人的工资要养一家五口,你二嫂没办法了,直接把闺女送到老杨那儿了。”

“说是谁要生的谁养,你二嫂也是真狠得下心,直接把孩子往老苏家门口一丢,孩子都哭岔气了都没回头,杨桂花没办法,只好把孩子接下来了。”

苏锦绣听到这话,才忍不住的笑了笑。

没想到那个小公主似的长大的苏榆苹,如今过的居然是这样的日子。

“对了,绣儿,我记得以前你们办公室有个叫婉玲的姑娘是吧。”突然,钱芳话锋一转,说到白婉玲身上去了。

“嗯,怎么了?”

“哎哟,那可真是太巧了,前几天,你爸厂里的领导给石林介绍了个姑娘,说以前在纺织厂做干事,现在考上了音乐学院的,叫白婉玲的,我听着有些耳熟,没想到还真是你们办公室的啊。”

钱芳兴奋的眼睛都亮了,三下两下的把橙子剥好了,往苏锦绣这边凑了凑:“我瞧石林对那姑娘挺满意的,你给妈说说,那姑娘怎么样?”

常石林和白婉玲相亲?

苏锦绣有点懵的看向钱芳,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巧的事情。

当初在宋家,白婉玲和常石林见了好几次面都没来电,突然就相亲看对眼了,这事情也太戏剧性了吧。

不过……

“挺好的姑娘,性格很温柔,有些腼腆,她父母以前是唱戏的,前些日子也回剧团了,算是平反了。”苏锦绣对白婉玲的性情还是很了解的:“去年的时候,她考上了音乐学院,也是个好大学呢。”

“啥,我们家石林还能娶个大学生?”

钱芳原本以为音乐学院就是教唱歌的,没想到居然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顿时对白婉玲就更满意了。

“只要他们俩看对眼,我是支持的。”苏锦绣对白婉玲也很满意。

常石林性格内敛却很稳重,白婉玲看似温柔,却外柔内刚,看着就很相配的样子。

“等下次石林回来了,我就张罗着帮他提亲去,到时候你可要过来,跟我一起去。”钱芳笑呵呵的拉着苏锦绣的手,不管咋说,有苏锦绣在,他们胡家的诚意就很足够了。

“行,一定来。”苏锦绣满口答应。

在胡家吃了午饭,又睡了个午觉,苏锦绣才带着孩子们回了宋家小院。

将孩子交给沈燕,自己则是上楼去画画,一直画到吃晚饭,才下楼陪着沈燕吃了晚饭,这一晚,不仅宋清华不在,就连宋征军都没回来。

偌大的房子,只有苏锦绣和沈燕带着两个孩子。

等孩子们睡着了,房间里安静的不像话。

苏锦绣没心情继续画,起身躺回了床上,手下意识的去摸身边的枕头,触手一片冰凉。

这一夜,苏锦绣心烦意乱,翻来覆去的到了一点多才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她知道,是她想宋清华了。

另一头,宋清华还在帮着老师算数据,他手里拿着尺子和铅笔,在图纸上勾勾画画,旁边的桌面上是几道放冷了的菜,等他画完了才想起来自己晚饭还没吃。

他揉揉肚子,走到窗口看看窗外的月亮,心里头想的却是苏锦绣。

平时的这个时候,他该抱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哪像现在,只能站在实验室的窗口,看着窗外的月亮,孤独的思念着。

“宋同志,我给你去热一下饭。”一个中年妇女走进来,将托盘端起来。

“麻烦你了秦嫂子。”宋清华回头对着秦嫂子笑笑。

“不麻烦,你是王研究员从京城请过来的大学生,咱们可不能怠慢了。”秦嫂子笑了笑,端着托盘就出了门,宋清华揉揉脸,又坐了回去。

不一会儿,王叶舟端着托盘进了屋子。

“再忙也得吃饭,不然的话,回去你奶奶得怪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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